当采用强制气化方式供气时,钢瓶的配置数量可按1d~2d的计算月最大日用气量确定。 | ||
2、储气规模 |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按储气规模分为8级,总体积≤10m³为第8级。 | |
3、总供气能力 | 气化装置的总供气能力应根据高峰小时用气量确定。 | |
4、水域式气化器 | 强制气化必定有一个气化间,在气化间内有气化器。水域式气化器是利用水作为传热介质,电加热器对水进行加热,再通过气化器内浸在热水中的容器对液化石油气提供热量,当气化器工作时,液化石油气通过进气管充入浸在热水中的容器,液化气随即被加热、气化,同时浸在热水中容器又能不断补偿气化时所需热能,从而保证气化器出口有稳定的气体输出。 | |
5、气化站建筑物 | 当瓶组气化站配置钢瓶的总容积大于1m³(相当于8个50kg钢瓶)或采用强制气化钢瓶的总容积小于1m³时,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2.2m的独立建筑内,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门; 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应配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室温不应高于45℃,且不应低于0℃。 | |
6、气化站安全距离 | 独立瓶组总容积为2~4m³间,与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与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30m以上; 与重要公共建筑或一类高层民用建筑20m以上; 与其他民用建筑12m以上; 与主要道路10m以上; 与次要道路5m以上。 | |
7、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 | 通风良好的液化石油气气化间等生产性建筑的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 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0m,地面以上高度7.5m和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距离为7.5m的范围宜划分为2区; 在2区范围内,地面以下的沟、坑等低洼处宜划分为1区。 | |
8、瓶组间 | 瓶组间采用自然通风时,每个自然间应设2个连通室外的下通风式百叶窗,瓶组间通风口的总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3%。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坪宜小于0.2m。 当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时,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并应采用防爆轴流风机,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正常工作时,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6次/h确定; 事故通风时,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确定; 不工作时,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少3次/h确定。 | |
9、瓶组气化间 | 瓶组气化间与瓶组间毗连时,隔墙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且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 |
10、自动切换装置 | 当采用瓶组气化供气时,应设置自动切换装置。使用自动切换装置是为了保证不间断供气。 | |
11、管材 | 液化石油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的有关规定。 不得采用电阻焊钢管、螺旋焊缝钢管制作管件湖北日报。 | |
12、管道附件 | 当管道附件与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两者材质应相同或相近。 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站内液化石油气储罐、其他容器、设备、管道配置的阀门及附件的公称压力(等级)应高于输送系统的设计压力。 液化石油气储罐、其他容器、设备和管道不得采用灰口铸铁阀门及附件。 | |
13、管道的连接 | 刘子蔚站内液化石油气管道与管道之间宜采用焊接连接,管道与储罐、其他容器、设备及阀门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采用金属导体跨接。 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的有关规定。 | |
14、管道的防腐 | 钢质液化石油气管道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应进行外防腐。防腐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CJJ 95、《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规范》GB/T 21447的有关规定。 | |
15、灭火器配置 | 按建筑面积每50m²设置8kg干粉灭火器1具,每个房间不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不超过5具,可设置部分20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轮道 | |
16、电气 |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具有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力装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的划分符合3.5的规定。 | |
17、防雷 |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具有爆炸危险建筑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中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有关规定。 防雷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执行。 | |
18、及防静电 |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液化石油气气化、计量装置及低支架和架空敷设的管道应采取静电接地。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静电接地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和《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的有关规定。 在生产区入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人体静电消除装置。 | |
19、检测仪表 | 液化石油气气化、计量装置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表。 | |
20、报警系统 |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瓶组气化站可采用手提式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按可燃气体爆炸下限的20%确定。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宜与控制系统联锁。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的指示报警设备应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0:22:5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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