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理论与实践

金刚烷胺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吴涛 甘文超 王杰 白深郡 刘军
全息打印来源:《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05期
刘天华简介        摘 要:公诉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现有制度设计存在诸多不足。四川广安的改革实践,克服了现有制度的不足,超越了各地司法实践。结合国家司法改革要求和现代先进管理理念,应从分流原则、分类标准、办案机构、分流效率和质量、诉讼文书制作、检察机关内部审批程序、不起诉制度、公诉人庭审工作等方面予以全面完善。
        关键词:繁简分流;公诉案件;检察机关
        中图分类号: 916.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3)05003506
        当前公诉案件办案面临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形势,不少地方检察院开展了繁简分流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繁简分流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其着重在审判环节,对审前环节特别是公诉环节基本上没有规定,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也不具体。施行案件
繁简分流办理机制,符合刑事诉讼经济和效率的原则,是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的统一,是刑事诉讼公正价值的重要体现。施行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机制,是运用二八定律(1)、层级理论和能力素质模式(2)等的科学管理手段,也是提高诉讼效率的重要途径。中小学外语教学
        一、现行制度设计及司法实践概述
        (一)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网路管理
        本着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指导思想,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简易程序。200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工作的决定》、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和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均对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诉讼程序作了一些规定。一是对被告人认罪的公诉案件的简易程序作了进一步的简化,二是认可了司法实践中的普通程序简易审,在一审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之外另设了一个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诉讼程序,即普通程序强的医保活水器
简易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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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分流   案件   繁简   公诉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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