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问答记录(九)5.2

《大案》法律援助平台问答记录(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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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信任和咨询!根据各自所提供的信息,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现分别回答如下:
171、问:即将毕业,和A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并约定违约金10000元。现在想换另一公司,需要将之前三方协议要回,但不想交违约金。请问在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限制自由择业是否违反劳动法?所做约定是否属于无效约定?
答:若已与公司约定服务期,需要支付违约金。若未约定服务期,公司也未提供专业培训。则无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违反约定服务期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公司提供专业培训——实习或者其他方式)。若有其他情况约定支付违约金均属违法,合同部分无效。(北京理工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 李德馨)
172、问: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下民用宅基地被县里征收用来建高速公路,土坯房每平米300
元,土地每平米41元的价格征收。如果不签字的也被强制执行征收。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村里有一半村民不同意这补偿方案,因为邻村的宅基地地皮每平米都是600多,我们村也希望和邻村的价格一样。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争取?求回复!
答:1、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对于宅基地的征收赔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对于补偿有争议,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批准该项目的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周世树 新浪微博@i-nice)
173、问:我一个朋友(她自认为是我前女友)跑到我家大闹,并割腕,我报警处理,我为了顾及她的面子在笔录中承认是男女朋友关系,警察调解后认定让我在带她去医院处理后送其回家。我代她去医院处理后,她以手腕有伤为由不肯回家,我只能让她先住我家,等天亮后再处理,其间,我因个人事务需要出门,也获得她的同意,但我早晨回家后,发现她把伤口再次弄开,但当时血已止住,我就去上班了。请问此事中我是否有责任?我们都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答:您好,感谢您的咨询!您在这件事中是没有责任的。
1、所谓的法律责任是指因违反了法定义务或契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权力所产生的,由行为人承担的不利后果。您在这件事中主观上没有伤害您朋友的意愿,客观上也未实施伤害行为;
2、你们二人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您对您的朋友没有监护、照顾的义务,因此在她待在您家期间进行的自我伤害行为您也没有责任。(北京理工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养老地产运营模式 李真珍)
174、问:老师们好!请教一个问题,关于婚姻方面的,在一个五口人之家里(男女双方,两个小孩,男方的老爸)现在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理由是因为分居两年感情破裂。在分财产的时候遇到了问题,男方在分居的时候以他老爸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女方现在能分到这房子吗?或是能主张是夫妻共同财产?
答:1、“男方以他老爸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不知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如果不能证明该房子是男方出资购买,或者以家庭共同财产购买,那么根据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该房屋属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得。
2、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房屋是男方全额出资购买,则因购买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有权主张将该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所购入,则先在家庭成员中做家庭共同财产析产,再分割共同财产。
利福平注射液3、还需说明,离婚的充要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一点由法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证据来综合判断。因此分居两年并不是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事实上现行离婚诉讼中,很多当事人(离婚案件被告方)都会将“离”与“不离”作为博弈手段,以此来换取对方调解时就财产问题作出让步,这一点可以适当注意并善加利用、善加应对。(刘海涛,新浪微博@颜渐淡)
基金频道175、问: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家有4个门面的房子, 我爸爸和我爸爸弟弟每人2个门面。 可是房本上4个门面都是我爸爸弟弟的名字, 我们家该怎么办?根据明年6月不动产规定有那些影响?我爸爸弟弟愿意过户,可是土地局说要重新测量房子,我们可能把房子盖大了点,土地局就用这个理由不准, 要请示领导一晃1年过去了。
答:1、您所说的“明年6月不动产规定”国务院将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等,是基于国情对登记制度的完善,如果您爸爸和您叔叔在此之前
过户顺利,或者改制后向统一后的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变更申请亦可,只是形式问题,对您的影响不大。
2、关于土地局没有及时作为的问题,建议您先多去过户部门督促其对您房屋的测量审批工作。同时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家的房子确有改扩建,是否有当时审批改扩建合法手续,都会影响到行政部门对您过户手续的办理。如果改扩建手续齐全,但督促过户却一直未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若复议不成,根据《行政诉讼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理工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诊所 张胡锦华)
176、问:你好,我叔叔和婶婶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被小车撞了出了车祸,交警部门裁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叔叔次要责任。现在医院已经花了15万了,对方出了9万,我们自己出了6万,家里确实拿不出钱了,但是还要进行,没钱医院就要停药了,请问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吗?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据呢?
答:1、你叔、婶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已经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你叔负次要责任,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方应对你叔、婶负赔偿责任,对方机动车的交强险承保机构应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你叔、婶负赔偿责任,同时你叔也自负部分责任。
2、你叔或婶是在上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依工伤保险条例,可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3、基于你叔支付能力不足的迫切困难,建议他:a、向交警队申请,由交强险承保部门申请先行支付1万元的医疗费;b、申请法医鉴定后,立即起诉对方车主及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公司,同时提出先予执行申请;c、立即申请工伤鉴定,并与所在单位协商由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先予执行工伤医疗费。
4、提出上述申请,一般应准备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机动车保险资料(可向交警队索要)、法医鉴定、诊疗机构出具的急需支付后续费证明,并可向你叔婶所在单位、社区要求出具他们的经济状况证明。主要是证明两个关键事实:a、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应负主要赔偿责任;b、你叔婶因迫切需要垫付医疗费,否则将影响进程。
5、上述申请竞合多种法律关系,手续较为复杂,建议你叔婶持困难证明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律师法律援助,由专业人士指导进行。(刘海涛,新浪微博@颜渐淡)
追问:谢谢你。我叔叔是泥工,给私人承包的工地做事,也没有签订合同,他们是中午回家吃饭后去上班的路上出的事,请问能不能算工伤呢?还有对方开车的人不是车主,车子本身只买了一个交强险,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1万了,现在还能保险公司吗?还有就是现在还没结束可以做伤残签定吗?按目前的情况,我们是不是只能向法院起诉对方,先支付费用,后续的赔偿等结束以后再算呢?
答:1、私人承包的工地如果涉及劳务派遣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可以向雇佣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2、机动车交强险陪付的最高金额,一般在10到12万。
    3、伤残签定一般确实应该在结束后进行,但是这个不妨碍你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用。后续的赔偿费用经鉴定后,另行提出赔偿要求。
    4、如果你们属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管理部门
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批准后会得到律师的法律援助。(张庭源,新浪微博@张庭源律师)
177、问:您好。我是目前单位的派遣制员工,目前遇到两个问题,一是并没有享受到同工同酬。二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写明每月除固定工资外另有绩效,到目前每月只有工资,没有绩效。请问这合法吗?谢谢!
答:首先第一个问题,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实行同工同酬。第二个问题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约定,属违法,可同单位协商或者进行劳动仲裁。(实习律师 金羽)
178、问:请问,故意毁坏财物的价格鉴定,若申请重新鉴定有期限限制吗?当时的损坏价格鉴定是否要通知嫌疑人?矩阵革命
答:1、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期间,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没有规定。如果嫌疑人、受害人有异议的,建议在收到鉴定意见后及时提出。
    2、鉴定意见应当以法律文书(鉴定意见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嫌疑人和受害人,否则可能剥夺了嫌疑人、受害人申请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的权利。(高继超,新浪微博@初涉法者)
179、问:几年前买交通局所属下级工厂的楼房,由于没有供暖、供电,便支付了百分之六十房款,合同写明供暖、电,余款再付。后来听说要动迁,厂子要卖掉,我再办房照 居然不给办理了,原因是房子转让给开发商,而且房照也被开发商办理去了,请问我的房子还能要回来么?我一直还在这里居住,但他们现在说产权不属于我 。
答:一般来说,房屋买卖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由于您购买的楼房本身是办公用房,不是住宅性质的商品房,工厂属于改变房屋用途而出售,所以导致您自始至终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也不可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工厂在履行与您签订的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违约情形,您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重庆律师 张庭源,新浪微博@张庭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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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我还想问,违约赔偿是能赔多少?我买房几年了,现在房子已经升值好多!现在是房照被开发商办理去了,开发商刚刚买了这个厂子,就有权利办理这个房照么? 
答:如果约定了违约金,就按约定主张违约金。若未约定违约金,可主张升值部分损失。
若房照被开发商办理去了,物权已经转移,你丧失对该房屋主张所权的权利。(张庭源,新浪微博@张庭源律师)
180、问:在2012年01月份办理长城宽带,长城宽带私自在安装完长城宽带后的当天或者三天内自主打印出客户发票。这些是在2013年4月份打电话咨询的时候才得知,之前并未知道。在2013年4月份打电话给长城宽带工作人员,得到消息是不能按照我现在2013年打印发票,因为在2012年一月份已经打印出来了。但直到我2013年四月份打电话咨询才晓得。后来长城宽带工作人员告知他们出之前2012年一月份他们私自打印出来的发票,让我过去拿。但是你也知道,2012年的发票不可能在2013年报销。所以我要求他们需要给我重新打印,可是长城宽带答复不可以。所以,请教大师,如果要打印2013年发票应该如何维权。备注:合同至2013-06月份。谢谢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1:21: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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