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历程、现状及展望-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历程、现状及展望-社会救助论文-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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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这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内容之一。这种传统美德深深烙印在中国源远流长的救助思想和行为中。早在南北朝时期,国家即开始设立专门机构对鳏寡孤独、贫病无依者给予集中的救助,从而开启了国家出面设立专门救助机构的模式,以后的历代王朝都是如此。步入近代以来,由于天灾不断、战祸频仍,各种民间慈善机构以及西方传教士经办的慈善事业的社会救助作用凸显,带有西方彩的红十字会、华洋义赈会等慈善机构也在当时救助灾民和战争难民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然而,中国历史上真正具有现代救助意义的社会救助制度萌芽于新主义时期。从成立之初就提出了建立包括社会救助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张,将劳动人民的社会福利问题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大时期召开的两次全国劳动大会都通过了专门针对失业
工人的救助决议案,为建立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战争时期,根据根据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救助贫苦人民的政策。特别是1946 年后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的工作实践,为新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立打下了基础。可见,在艰苦卓绝的年代,时刻心系人民的苦难,某种程度而言,各种救助举措的实施对新中国的诞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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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
1949 年以后,新中国的成立使得社会救助制度得以有效的建立和实施。随着我国经济和体制的不断变化和调整,社会救助的发展也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1 1949 至1956 年,社会救助制度初步建立阶段
新中国成立伊始,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百废待兴。党领导全国人民抓紧恢复生产力的同时,也需要解决百姓一穷二白的窘境,保障人民最基本的生存问题。
石家庄平安口腔学校当时全国失业的工人、手工业者和约有400余万,占城镇社会劳动力的26%以上,还有大量的难民、灾民和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另外,中国又遭受了遍及16 省区的特大洪水灾害,受灾人口达4550 万人。粗略统计全国急需救济的众总数为5000 万人,超过当时总人口的10%。1950 年,政务院发布了《救济失业工人的指示》,劳动部也公布了《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1951 年,政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条例具体规定了职工在疾病、伤残、、生育以及年老时获得必要物质帮助的办法。1952年,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1953年,政务院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保险待遇标准,扩大了劳动保险的实施范围,规范了相关的救助程序。聚四氟乙烯烧结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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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 年底改造完成,我国的社会救助体制初步建立,其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灾害救济、贫困救济、生产自救、众互助等,覆盖城镇失业人员、贫困地区人民、灾民、以及农村的五保户等。在救助手段上采取区别对待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人员给予不同的救助,目的是保障其基本生活。这一时期的社会救助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人数之多在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同时,这一阶段的社会救助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绝对的主体地位,
老虎帮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还很不发达。
1.2 1957 至1977 年,社会救助被边缘化阶段
随着1956 年底我国改造的完成,计划经济体制也基本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后开始享受单位保障,农村加入人民公社的农民也开始享受集体保障。单位和集体保障中各种劳动保险和单位(集体)福利众多,社会保障实质上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保障的模式。值得一提的是,根据1956 年《高级农村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各地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的孤寡、残疾人和孤儿,则由集体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保教)的五保供养制度。因而,在这种模式下的社会救助只针对极少数城市单位和农村集体保障之外的缺少劳动能力或遭遇特殊困难的边缘体。而在的十年期间,社会救助制度更是遭到了严重破坏:管理机构被撤销、规章制度遭取消、相关工作无人打理等。这一时期,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失去,逐渐被边缘化。
1.3 1978 至1998 年,社会救助改革发展阶段
十八大的意义
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我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开始转轨,进入90 年代后,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革。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与经济和体制的转变发展相一致,社会救助也在经历着许多的改革和变化。首要的就是1987 年6月  3 日,经、批准,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在成立。这一打破了近四十年来社会福利事业由国家包办的老路,开辟了向社会筹集资金、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新渠道,为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1988 年9 月,发布《基金会管理办法》,对基金会的设立条件、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作出原则规定。
此外,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计划经济条件下高就业、高福利、低工资的体制随之瓦解,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原来受到忽视的城市贫困问题重新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在临时救济和定期定量救济的基础上,各地开始探索适合城市贫困体的社会救助制度。1993 年6 月,上海市率先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成为探索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排头兵,其后许多城市借鉴上海市的经验,探索建立各地城市居民救助制度。1997 年,在总结全国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在各地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 世纪末,全国所有的城市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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