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事审判参考》第128辑目录(附案例要旨)

as100最新《刑事审判参考》第128辑⽬录(附案例要旨
《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8辑现已出版发⾏,⽬录刊载如下,欢迎关注。附录的本期案例裁判要点,转⾃刑事法譚公号、说刑品案,仅供参考。
《刑事审判参考》第128辑收录了第1415号⾄1433号共计19起指导案例,裁判要旨整理与提炼如下:
1.王明等销售假药案(第1415号)
【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为销售⽽购⼊、存储假药的⾏为,属于销售的实⾏⾏为,现场查获的假药应当计⼊销售⾦额。⽣产、销售假药罪存在犯罪未遂,本罪的既遂与否应以假药是否进⼊交易环节为准,如果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进⾏实质性的交易⾏为,则构成犯罪未遂。
2.廖俊昭故意伤害案(第1416号)
【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偿提供劳务的帮⼯⼈在帮⼯过程中故意伤害致⼈死亡,被帮⼯⼈属于对被害⼈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张⾦福盗窃案(第1417号)
【裁判要旨】
2012北京高考理综【裁判要旨】盗窃罪中的扒窃⾏为必须发⽣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具上,扒窃的对象必须是他⼈“随⾝携带的财物”。关于“随⾝携带”的理解,宜采⽤“贴⾝说”,即随⾝携带的财物是他⼈贴⾝放置在⼝袋中或者包中的财物。因此,⾏为⼈盗窃的财物并⾮失主的贴⾝财物,即使处在⾝体的近处,如放置在座椅旁、⾃⾏车筐内等,也不能成为扒窃的对象,⽽只能是普通盗窃的对象。
4.王斌盗窃案(第1418号)
【裁判要旨】剥夺政治权利执⾏期间犯新罪,主刑执⾏期间应停⽌计算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前罪再审改判确认的剥夺政治权【裁判要旨】
利执⾏期间,不必然影响本罪应予并罚的剩余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
5.程少杰盗窃、传授犯罪⽅法案(第1419号)
【裁判要旨】⾏为⼈未针对特定财物实施盗窃,应当以其实际得⼿的数额来认定犯罪数额。当⾏为⼈明确以数额特别巨⼤之【裁判要旨】
财物作为⽬标,即使未能窃得财物或实际窃得的财物价值不⼤的,也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并同时适⽤未遂的相关规定。当⾏为⼈以数额特别巨⼤的财物为明确⽬标,仅窃取到部分财物时,应当针对既遂与未遂情形分别量刑,并从⼀重处;达到同⼀量刑幅度的,以既遂处罚。
6.刘楚荣、刘汉杰、刘⽴辉案(第1420号)
【裁判要旨】当被告⼈同时具有国家⼯作⼈员等多种⾝份时,应当以其实施犯罪⾏为时所利⽤的具体⾝份来认定其⾏为性【裁判要旨】
质。村民委员会符合“单位”的构成要件和法律特征,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适格主体。《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三⼗条的解释》作为⽴法解释,具有溯及⼒,⼀经通过,即应作为理解和适⽤刑法第三⼗条的依据,效⼒适⽤于刑法的整个施⾏期间,对于刑法施⾏以后和在该⽴法解释通过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均应适⽤该⽴法解释进⾏处理。
7.何上候等⼈案(第1421号)
【裁判要旨】集团犯罪是指由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不同犯罪集团相关特征的显性程度有所不同,具体可以从组织性、⼈员【裁判要旨】
数量、犯罪⼿段以及团伙意志等⽅⾯对集团犯罪进⾏分析。通过确⽴集团犯罪的成员均构成犯罪的基本原则,将成员参与期间集团的犯罪数额作为认定成员犯罪数额的基础。对于中途退出的普通集团成员,原则上犯罪数额计算⾄其退出时点;对于中途退出的集团⾻⼲成员,因为⾻⼲成员的参与⾏为,其危害后果能够继续延伸,故除⾮其采取措施尽⼒消除其⾏为对犯罪集团的影响和作⽤,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等,否则犯罪数额不计算⾄其退出时点。
同时,为解决个别成员参与时间较短、犯罪数额畸⾼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两点:第⼀,对于参与时间明显较短的,可以认为其犯罪的主观故意尚未形成,⼀般不认定为犯罪;第⼆,对于未直接实施(如“公司”⾏政⼈员),或直接实施数额较⼩、⾏为较少的参与⼈员,应当认定为从犯,对其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8.王伟男案(第1422号)
【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民法院在庭前会议中可以依法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展⽰证据,归纳控辩双⽅争议的焦点,但不得以此替代正式的庭审。证据未经当庭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9.杨志诚、韦宁、何⽂剑案(第1423号)
【裁判要旨】⾏为⼈伪造材料骗取不动产权登记后抵押借款的,犯罪⾏为在⾏为⼈取得涉案房产所有权时已经完成,抵【裁判要旨】
押借款系⾏为完成之后的事后⾏为。因此,⾏为⼈所涉罪的⾦额应以骗取的房产价值为准。
电网与清洁能源10.董军⽴故意毁坏财物案(第1424号)
【裁判要旨】如果⾏为⼈在缓刑考验期内只是实施了犯罪预备⾏为,⽽没有后续的实⾏⾏为,可能不需以犯罪处理。如果对【裁判要旨】
其犯罪预备不以犯罪处理,除⾮⾏为⼈符合刑法第七⼗七条第⼆款规定的撤销缓刑的情形,否则不能轻易撤销缓刑。但当⾏为⼈实施了后续的实⾏⾏为,即使实⾏⾏为发⽣在缓刑考验期之后,或者⾏为⼈的预备⾏为本⾝有必要进⾏刑事处罚时,则应当撤销前罪所判处的缓刑,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实⾏并罚。
加密系统11.罗建⽣等⼈组织、领导、参加⿊社会性质组织案(第1425号)
【裁判要旨】
阿尔金【裁判要旨】刑事案件中,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有五种⽅式:⼀是⽤于附带民事赔偿款的执⾏;⼆是作为违法所得进⾏追缴及追缴不能时责令退赔;三是⽤于没收财产刑和罚⾦刑的执⾏;四是作为供犯罪所⽤的财物即犯罪⼯具的没收;五是作为违禁品的没收。以上五种处置⽅式根据各⾃作⽤不同可分为三类:第⼀是补偿性的刑法⼿段;第⼆是惩罚性的刑法⼿段;第三是⾏政强制措施类的刑法⼿段。
在涉⿊恶刑事案件的财产处置时,⼈民法院应当把握从严处置原则、依法处置原则、平衡处置原则。除此之外,也应坚持“民事优先”原则,补偿性的刑法⼿段优于惩罚性的刑法⼿段,被害⼈⼈⾝损害赔偿优于财产权益补偿。
12.陈庆豪开设案(第1426号)
电视互联网化【裁判要旨】
【裁判要旨】⼆元期权的实质是创造风险供风险投资者进⾏投机,与“押⼤⼩、赌输赢”的赌博⾏为本质上相同,实为⽹络平台与投资者之前的对赌。因此,经营⼆元期权类交易⽹站,应当认定为开设。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23:33:1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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