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花儿为什么这样香【公布日期】2008.08.04
空中【字 号】
【施行日期】2008.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图书馆【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公司、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中国财政改革30年和中国会计改革30年。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表彰在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激励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同时,配合财政部开展2008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开展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本次评选表彰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进行。现将根据《表彰办法》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评选表彰工作。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表彰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现优秀人才,认真核实先进事迹材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评选工作质量,确保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公认性。
  二、我想生活在唐朝严格推荐候选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广泛宣传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的经验和事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新疆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3、对填写推荐表和报送其他有关材料的说明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二○○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1:
中国包装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实施人才兴新战略,表彰在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和构建和谐新疆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优秀会计工作者,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的良好形象,激励会计工作者崇尚诚信、依法理财、开拓创新、锐意创新、敬业奉献,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领导
  成立自治区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评选表彰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承办评选表彰的各项日常工作。
  挑选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具体负责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政府有关部门、经济界、企业界、会计理论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全区先进会计工作者的候选人。
>低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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