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康涅狄格州百人误诊∙【公布日期】2008.05.19
【字 号】新环法发[2008]175号
【施行日期】2008.05.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huvec细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环法发〔2008〕17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区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自治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促进自治区和谐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于2007年4月16日下发了《转发“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07〕17号),依照“法治六进”工作分工,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工作特点,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国资发〔2007〕386号),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法治六进”工作责任书要求,为切实推进环保系统“法治进企业”活动,我局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你们按照新党办发〔2007〕17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将依照工作安排,对各地州市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并对各地的抽查、检查、验收情况结果进行通报。
多方会议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和自治区“五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以求实创新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民主法治建设的务实举措,也是服务大局、维护新疆政治稳定大局的客观需要。按照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法治进企业” 活动由自治区国资委、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牵头负责,我局“法治进企业”活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认识“法治进企业”活动的重要性,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努力提高企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完成规定的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各级环保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建立内部考核、评估激励机制,按照与“一抓双挂”(抓正面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捆绑实施的要求抓好整个活动。为确保我局“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有序开展,深化“法治六进”工作,切实推进企业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法治进企业”活动的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创新发展,以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为抓手,广泛宣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把法治实践作为普法的最佳途径,把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内容,将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有机结合,充分认识企业生产活动,由“务虚”变“务实”,促进企业法治建设扎实开展,为构建和谐新疆、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法治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和责任感,着力提高各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管理、依法维权、依法引领企业发展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依法治企、依法治理污染的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运作,促进企业经济效益良性增长,力争到2010年使全区70%以上的企业达到“法治企业”标准。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1、工作任务
  自治区环保局是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的牵头单位之一, 按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活动实施办法》提出的“法治进企业”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统一协调的要求,各地环保局在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中,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依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的职责分工,完成各地“法治进企业”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1)分层次抓好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营造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治企业环境。
  (2)针对企业自身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依法严厉查处企业生产中的环境污染等问题,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
  2、工作要求
  (1)各级环保局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统一协调下,主动联系各类企业主管部门,并结合环保现场执法、监督检查、污染减排、排污收费等环保日常工作,
突出重点,区别不同对象,认真开展好 “法治进企业”活动,促进“法治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和制度建设等,有效促进法治实践、民主监督等各项活动的落实,全面推进和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企规划。
  (2)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法治进企业"活动,及时报道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氛围。各级环保局要加大对企业宣传、落实相关法律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加强有针对性地检查指导,先进引路,逐步深入,整体推进。
  3、检查与考核要求
  各级环保局,要不等、不靠,及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配合当地“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对重点企业“法治进企业”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和验收,并将每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各级环保
局要依照《自治区“法治进企业”工作标准》,将目标考核与本单位年终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领导小组每年将对各地州市环保局“法治进企业”工作组织一次抽查,两年组织一次检查,五年进行一次验收,并及时通报对各地的抽查、检查、验收情况。
  四、组织领导
  “法治进企业”活动,由自治区环保局“法治进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自治区环保局“法治六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牛晓萍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李一汀自治区环保局纪检组长
  赵成林自治区环保局副厅级调研员
  成 员:朱建新   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永山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利军   办公室主任
  李运江   组织人事处处长
  王一建   规划财务处处长
  李卫东   纪检监察室主任
  孟庆新   污染控制处处长勒夫波
  贾尔恒   监督管理处处长
dcn  叶尔肯   科技教育宣传处处长
  李新华   自然生态处处长
  王 恒   老干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保局政策法规处。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9:25: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1505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企业   法治   自治区   活动   工作   依法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