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百市人民政府
朱时华∙【公布日期】2011.10.25
【字 号】百政办发[2011]203号
【施行日期】2011.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应急响应
  1.1 信息报告
  1.2 应急响应
  1.3 响应分级
  1.4 响应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 处置措施
  3.1 先期处置
  3.2 各组工作职责
  4 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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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附则
  百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百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 应急响应
  1.1信息报告
  事发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按级别逐级或越级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于2小时内向事发地县(区)、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直接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2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值班室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按相关规定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立即召集相关部门领导、专家会商,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3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虚假记忆  1.4响应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①肺鼠疫、肺在市行政区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疫情波及我市临近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③发生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④新发传染病或者国内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市发生或者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者发现国内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市重新流行。HYLARANA GUENTHERI>bim技术分析与应用
  ⑤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⑥周边以及与我市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且在我市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超出市本级处置能力的,由市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①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病例,或者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区)。
  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③腺鼠疫发生流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15例以上,或者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县(区)。
  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20例以上,或者波及2个以上县(区),有扩散趋势。
  ⑤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县(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⑥国内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本市发生或者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⑦发生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
  ⑧预防接种或者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⑨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美丽会说话  ⑩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80人并且出现死亡病例,或者8人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12市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本市行政区域内人员感染或者死亡的。
  13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宣布启动II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①发生肺鼠疫、肺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围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
  ②发生腺鼠疫流行,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8例以上,或者波及1个以上县(区)。
  ③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上,或者波及2个以上县(区),或者百市行政区域首次发生。
  ④1周内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⑤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现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⑥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50人以上79人以下并且出现死亡病例,或者3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病例。
  ⑦预防接种或者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体心因性反应或者不良反应。
  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者死亡4人以下。
  ⑨上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警。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①腺鼠疫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
  ②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③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④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⑤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出现以上情况之一,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卫生局局长宣布启动IV级应急响应。如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升级、恶化趋势,要做好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30:3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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