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应急预防控制技术方案(试行)
1 背景
是由杆菌所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急性传染病。杆菌主要从皮肤侵入引起皮肤,使皮肤形成焦痂溃疡与周围脓肿和毒血症,也可引起吸入性肺或胃肠,均可并发败血症。人类从认识这种疾病并与之斗争已有100多年历史,积累了不少防治经验,但目前对人类仍然构成威胁,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危害严重。虽然有关人发病的最新精确数据很难得到,但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近的报道,全世界每年大约有20,000~100,000病例。在我国,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县)都曾不同程度的发生过这种疾病,甚至引起流行。据不完全统计,1956~1998年我国累计发病113495例,死亡4168例,病死率3.64%,平均发病率0.28/10万。近10年来,我国主要发生在西北和西南的10个高发省(自治区),占全国发病总数的90%以上,发病率平均在0.16~10.82/10万之间。人的病死率在近年也有明显上升,这是由于在畜间常尚未发现疫情时,人间已出现病例,不易对病人进行及时诊断和所致。
1.1 编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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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疫情,指导和规范全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对人民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
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防治手册》、《全国监测方案》、《消毒技术规范(第三版)》、《病诊断与处置方案(2005年版)》等。
1.3 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区域范围内疫情暴发、流行的应急启动、控制监测和效果评估等各项工作。
2 疫情监测、报告、与分级判定
2.1疫情监测
2.1.1 人间疫情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
验室确诊的病例应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进行报告。所有报告的病例进行个案调查,同时采集病人标本、可疑牲畜标本(病、死动物脏器、血液、皮毛)、污染环境的标本(如土壤、水)等进行检测。
2.1.2 实验室监测
(1)病原学监测
标本的采集:对报告的所有病例尽可能在使用抗生素前采取标本,所有病人采集血液标本,皮肤病人皮损边缘的棉拭子标本和皮肤出血点标本,肺病人的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标本,肠病人的粪便标本,性脑膜炎病人的脑脊液标本等。世界上最贵的一顿饭
涂片镜检: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所有病例采集的伤口分泌物或渗出液、皮肤出血点、血液、脑脊液等标本(肺采集痰液或呼吸道分泌物)直
接涂片2份以上,1份用于革兰氏染,另1份用于荚膜染,镜检。将阳性标本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进一步检测。
有机硅树脂(2)血清学监测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新发的所有病例采集双份血清(即急性期和发病后2~3周的血清),冷冻保存,及时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ELISA法进行血清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每年采集从事牲畜屠宰、贩卖、皮毛加工等职业人员血清50份以上。用ELISA法进行血清学抗毒素抗体、抗芽胞抗体的检测。
2.1.3 可疑污染环境监测
获得性遗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县历年发病情况,收集资料,寻可能受污染的地区,合理安排疫区环境监测点。可以在历史上有的县逐个进行排查。
选择过畜和死亡病例埋葬地点3~5个,每个点采集周围50米内的表层土壤(10cm内)5份以上(每份150g左右)进行杆菌的分离培养。
每年选择近3年来有人、畜间发生或死亡的区域1~3个,每个区域采集表层土壤5份、牲畜饮水处水样3份(每份500ml)进行杆菌的分离培养。
凡是分离出杆菌的地点,对其消毒,同时每年均需对其区域内环境(包括土壤和水)进行消毒效果监测与评价,连续3年该区域未检测出杆菌,可停止监测。
2.1.4 畜间疫情监测
卫生行政部门与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
了解辖区内家畜的分布以及发生的情况,重点了解导致人间感染的病畜发病地点、发病情况、诊断方法、检验技术等,为人间的监测提供线索。
美国纳斯达克2.2 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我省疫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疫情(红)、重大疫情(橙)、较大疫情(黄)和一般疫情(蓝)。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2.2.1 特别重大疫情(红)
以县为单位,发生了肺的传播;
2.2.2 重大疫情(橙)
以县为单位,5天内出现5例及以上的病人;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的县;或出现了1例肺。
2.2.3 较大疫情(黄)
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确诊病例。
2.2.4 一般疫情(蓝)
以县为单位,出现了疑似病例。
中年空巢3 应急响应
***疫情预警与响应的程序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疫情预警报告,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决定;或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各级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报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应急响应的变更与终止程序与启动程序相同。
3.1 蓝疫情的应急响应
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疫情的核实诊断、流行病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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