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钢坯堆码作业安全规定

钢管钢坯堆放作业安全规程
1 客观的
为加强对钢管、钢坯堆码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钢管、钢坯堆放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钢管和钢坯的堆放。
3 责任
3.1 钢管、钢坯堆垛实施单位负责堆垛作业的安全,符合本法规的要求。
3.2 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钢管、钢坯堆垛的维护和日常安全检查管理。
陶慕宁3.3 XXXXXXXX部负责钢管(钢坯)生产、转运、存储和其他过程的协调,以使物流畅通,缓解堆码压力。
3.4 XXXXXXX该部门负责公司区域内的钢管、钢坯堆码的安全监督管理。羟甲基纤维素钠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钢管、原则上,钢坯需要堆放在货架或框架上,堆放高度不能超过货架或货框高度。
4.2 没有架子或架子的钢管、钢坯堆码应遵循“平稳、牢固、高度适当、间距合理”的原则进行堆码,严禁出现“倒三角”、“倒梯形”、“头重脚轻”、斜堆、空心堆等堆形。
4.3 无货架(或货框)堆码一般采用平铺分层堆码、捆堆叠及不打捆压缝堆码方式。平铺分层堆码分为梯形平铺和井字形平铺,捆包堆垛分为井形捆包堆垛和压缝堆垛。
4.3.1平层堆放一般适用于大直径钢管和大管坯,大口径钢管一般采用梯形平铺,大管坯一般采用井字形平铺;小口径钢管和小管坯一般采用打捆井字形堆码;不打捆压缝堆码只适应于720分厂使用的特大管坯和钢锭。打捆压缝堆码只在特殊情况下临时采用。
4.3.2 一般钢管堆放高度控制在3米以内,单支重量在0.8吨以上的厚壁钢管和长2当米以内的钢坯在没有货架或框架的情况下堆放时,必须严格控制堆高在1.8米以内。
4.3.3 为进一步增强钢管(钢坯)堆码的可靠性,梯形平铺堆码及压缝堆码的钢管(钢坯),应在钢管(钢坯)横向两侧加设防护立柱,钢管(钢坯)堆放高度不得超出立柱高度,以防钢管(钢坯)反应堆意外倒塌导致人员和设备受伤。加设防护立柱的钢管(钢坯)仍需按相关堆放方法进行堆放,不得将防护立柱当货架功能使用,正常情况下钢管(钢坯)不得挤压防护立柱。
4.3.4 分层堆放要求
4.3.4.1梯形分层堆放要求
a、分层敷设的钢管应用垫木隔开,垫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厚度,每层钢管外侧垫木上要塞好防滚动三角木,每层每侧所塞三角木不少于两只,三角木要契入钢管底部。
b、不同直径的钢管不得放置在同一楼层。
c、上层每侧的宽度小于下一层的宽度0.6倍以上钢管直径,呈正梯形,不得有悬空的现象,并控制好每堆钢管的长短差。
d、各层钢管排列整齐、紧密,不得有间隔。
间岛问题
e、水平敷设的钢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米的前提下,层数不得超过12层,不同口径钢管堆放层数如下:
ф139 ≤12层
ф168 ≤11层
ф177 ≤10层
ф219 ≤9层
ф243 ≤8层
ф273 ≤7层
ф364 ≤6层
4.3.4.2井字形分层堆放要求:
a、井字形平铺分层堆码层间不需垫物,层间呈井字形排列,每层钢坯外侧要塞好防滚动三
角木或三角铁(热坯塞三角铁),每层每侧所塞三角木(或三角铁)不少于两只,层内未完全衬里的钢坯应合理分布在层内,两侧填充三角木(或三角铁)。
b、上一层的宽度不得大于下一层宽度,两边距下层边界必须有0.6倍以上钢坯直径的余地,堆垛不得上大下小,不得悬空或倾斜。
崔芝昆c、小口径钢坯堆放在高度不超过3米的前提下,层数不得超过12层,大管坯生产线中待转移的钢坯堆垛不得超过4层。
d、不同直径的钢坯不得放置在同一层中,禁止大坯压小坯。
4.3.5 捆堆叠
4.3.5.1 成品钢管打捆依照产品包装规定执行。非成品钢管打捆提倡使用钢丝绳套箍打捆(小口径管用六毛丝打捆除外),每捆钢管两个套箍离端头1米以上,但禁止将钢丝绳套箍作挂钩起吊使用;使用六毛丝打捆,则小口径钢管按单根六毛丝每两米一个道次进行打捆,单支重在0.5吨以上的钢管和钢坯应每隔两米用两根六线捆扎一次,每道捆应均匀分布在钢管、钢坯上,以使受力均匀。
4.3.5.2 用六毛丝打捆时,端头要用铁棒绞牢,相互紧密缠绕四圈以上,每次缠绕结束时留下的六根头发的长度不得超过250mm,并将扭结反向压平贴近钢管表面,不得向外伸出。
4.3.5.3 每捆的重量限制为5吨以下。
4.3.5.4 捆堆叠限高3米以下,打捆压缝堆码斜面的斜度不得大于45度。堆放的捆扎钢管或钢坯下不得有悬空。
4.3.5.5 堆放成束的钢管或钢坯不得松动。严禁在管堆或坯堆上进行散捆、打捆作业。
4.3.5.6 严禁单根钢管(钢坯)与打捆钢管(钢坯)混放堆码。 
4.3.6 不打捆压缝堆码只适应于720分厂使用的特大管坯和钢锭,钢锭的堆码层数不能超过3层,直径Φ≤500 mm超大管坯的堆放层数不得超过六层,直径Φ>500 mm的特大管坯堆码层数不能超过四层。
4.4 严禁在铁路铁轨及铁轨两侧1.5米内堆码钢管或钢坯。在龙门起重机或平板车作业区
堆放钢管和钢坯时,必须远离龙门起重机(或平车)极限机构(如支腿及支腿上的减速箱等)水平距离600mm以上。
4.5 堆放其他松散管道和钢坯时,必须在两侧填充三角木或三角铁。禁止将钢管或钢坯一头高一头低地搁置,禁止将钢管或钢坯放置在斜面上。
4.6 钢管、钢坯堆之间应留有安全操作通道,禁止堆位靠压墙壁、立柱及其它建构筑物,每个堆的重心应保持在同一轴线上。
4.7 钢管(钢坯)发出时,应按照先上后下、先两边后中间的顺序发出。钢管吊走后,钢管堆不得出现悬空、陡堆等安全隐患,如有类似隐患,应立即消除。
语义网络分析4.8 挂钩工现场作业时必须穿防滑工作鞋;在钢管、钢坯堆上进行取钩、挂钩作业时,只有在确认您站立位置的安全后,您才能命令起吊和落钩;作业人员严禁在堆间跨越;爬管堆(或坯堆)时脚应踏实,动作轻缓,注意防止钢管或钢坯滑动、滚动及垮塌伤人,防止从堆子上跌倒坠落。
4.9 钢管、空白管理人员每天对堆垛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斜堆、陡堆、悬空、散捆等安全
隐患要及时报告和督促整改。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7:21:5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128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钢管   钢坯   堆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