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咨询解析“企业上市致命伤—业务缺乏独立性”

汉鼎咨询解析“企业上市致命伤业务缺乏独立性”
根据证监会公布信息,在2011年中国IPO市场当中,成功上市的IPO企业为265家(其中有3家之前取消审核,二次审核之后再次过会),上市未过会被取消审核及被否企业为80家(其中有8家取消审核,有3家企业二次审核之后再次过会,最终有5家为取消审核状态,实际确定未过会企业为72家)。
根据汉鼎咨询统计数据显示:从2011年中国IPO企业被否原因当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上市未过会被否企业还是因为核心竞争能力不足,企业经营收入不稳定,没有可持续的发展优势产业支撑,受外界的金融经济政策或者行业政策调控影响较大。
由此看来业务缺乏独立性,已成为拟上市企业致命伤,而业务独立性问题在2012年上半年的IPO被否企业中也极为凸显。那么,拟上市企业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因业务缺乏独立性而被否决?汉鼎咨询经研究对业务独立性做了一些实务上的探讨。
一、证监会对独立性的要求
证监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节独立性章节中对拟上市企业的
业务、财务、人员、资产、机构的独立性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四条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第十五条 发行人的资产完整。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七条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条 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严重缺陷。
二、汉鼎咨询研究的分析:
(一)业务独立是公司独立性的核心
1、公司的独立性应当作为整体来考虑
支撑 作文
2012年上半年IPO被否的企业来看,独立性仍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且日趋严格,公司在资产完整,以及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监管层还会关注早期与公司有关系的子公司情况。
证监会关注的主线是公司的业务,由此延伸以下几个方面:
a) 业务独立--研、产、供、销等是否体系完整、独立
b) 财务独立--是否独立核算、独立纳税、共用银行账号
c) 人员独立--是否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兼职情况较多
分频器设计d) 资产完整--是否有清晰的资产范围、完整的权属
e) 机构独立--是否存在合署办公、共设部门的情形
2、企业是否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其核心前提为业务上具备充分的独立性。
毫米波天线2012年上半年被否的新乡日升数控轴承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铜都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今年5月份上会,其中前3家主要是独立性存在缺陷,后1家则因持续盈利问题被否。独立性问题首要关注点即公司的业务独立。
(二)由业务独立性引发的同业竞争问题
重点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和这类型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的嫌疑。
1、同业竞争界定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30%以上2013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2、不属于实质性同业竞争的特定情形,公司应当做出解释
同业竞争主体的判断,应从实际控制角度来划分,第一类包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对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实际控制权力的股东、可以控制公司董事会的股东、与其他股东联合可以共同控制公司的股东;第二类包括上述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就是拟上市公司的并行子公司。
同业竞争内容的判断,不仅局限于从经营范围上做出判断,而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从业务的性质、业务的客户对象、产品或劳务的可替代性、市场差别等方面进行判断,同时应充分考虑对拟上市企业及其股东的客观影响。
    3、案例展示
2011年,北京侏罗纪软件IPO被否。反馈文件称,申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包世界与其他三位自然人于2006建筑机械化年38日在英属维尔京岛注册成立埃佩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为EPIS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埃佩斯集团)并持有42.5%的股份。该集团于2006913日在中国境内出资20万美元独资设立了北京埃佩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埃佩斯),包世界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北京埃佩斯的实际控制人。包世界2009316日辞去上述职务,200969日将其持有的埃佩斯集团42.5%的股份转让给与申请人无关联关系的李英。上述期间,该公司与大庆油田和塔里木油田签有六个业务合同,该等合同所涉业务与申请人的主营业务相同。申请人早在2002年就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但申请人的实际控制人自2006年开始兼任北京埃佩斯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自己和他人经营同申请人相竞争的业务,且同业竞争长期存在,申请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缺陷。上述情形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4、实务操作中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
1)竞争方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2)通过收购、委托经营等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拟上市公司,但不得运用首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来收购;
3)拟上市公司放弃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4)拟上市公司与竞争方股东协议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竞争方股东做出今后不再进行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
5)拟上市公司应在有关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规定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并在申请发行上市前取得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方面的有效承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和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三) 业务独立性引发的关联交易问题
1、主要的关联方:
2、案例展示
2011年湖北民爆龙头凯龙化工IPO被否。反馈文件称,湖北省内生产、经营企业通过合资成立湖北联兴公司对省内工业的供销进行管制。凯龙化工作为湖北第一大生产企业,也是湖北联兴持股13%的第一大股东。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金额比重较大,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影响。河南蓝天燃气、佛山燃气皆因关联交易密集,独立性遭受怀疑。
3、实务操作中关联交易解决方案
1)在可以选择供应商和客户的条件下,适当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合理分配。
2)如果不可避免的存在大量的关联方交易。全面规范关联交易及其信息披露便成为保障关联交易公平与公正的关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之具备相同于无关联交易的公开与公平性质,确保关联者没有获得在无关联状态下无法获得的不当利益,以确保该项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是公平和合理的。同时,这样也可以消除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疑虑。
3)采用股权转让或人事调动的方式消除关联方关系。
此次研究课题感谢汉鼎咨询(www.heading-century)的大力支持和深度剖析。
汉鼎咨询作为国内最专业的准上市企业咨询机构,目前已建立了近300人的咨询团队。办公室分布在11个城市(北京、无锡、上海、杭州、厦门、深圳、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区)。自从2007年开始汉鼎咨询就一直对中小板、创业板被否企业在做深度原因分析。截至目前已经为480IPO及再融资企业在上市前提供了咨询服务,其中就包含了2输油管线0几家二次上会的企业。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07:30:2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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