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公司从进入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一般还要经过哪些步骤?

⼀个公司从进⼊上市辅导到最后成功上市,⼀般还要经过哪些步骤?
⾸次公开发⾏(IPO)指通过境内券商提供的股份制改制、辅导、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发⾏上市服
务,企业向公众公开发⾏股票并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筹资资⾦并成为上市公司。
IPO上市的主要步骤
1. 股份改制。中国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般早期的、中⼩型的公
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上市的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把法律形式改变
为股份有限公司。(如已经是股份有限公司,则不需进⾏股份改制)
2. 上市辅导。改制为股份公司之后,券商必须对企业进⾏上市辅导,⼀般时间需要三到六个
⽉,偶尔也有更长的。主要是让企业建⽴起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相对完善的运营体制。
3. 材料申报。辅导完成以后就是制作上市的申报材料,然后将申请⽂件提交证监会。从开始
制作到申报顺利的话⼤概需要两三个⽉时间。
4. 沟通反馈。证监会受理申报材料之后会和企业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反馈沟通,通过开见⾯
会、出具书⾯的反馈意见等⽅式。企业和中介机构要根据证监会的要求继续深⼊核查、说
明,相应的修改完善申报⽂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排队', 按照⽬前的审核速度,估计在1
年左右,这个时间长度,各公司差异很⼤,长的有5~6年,短的8-9个⽉。
5. 发审会。沟通得差不多以后,证监会就会组织召开发⾏审核委员会,俗称“上会”。7名委
员现场开会,请企业和保荐代表⼈当场答辩,5个⼈以上同意的话就算“过会”。
6. 发⾏上市。通过发审会后,⼀般来说意味着证监会同意了企业的发⾏申请。再对申报材料
进⾏⼀些⼩的修改完善以后,证监会就会给发⾏批⽂(正式名称叫做核准⽂件),企业拿
着这个⽂件就开始发⾏,然后向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
中国证监会发⾏监管部⾸次公开发⾏股票审核⼯作流程
chengrei>枣庄学院学报
按照依法⾏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制衡的要求,⾸次公开发⾏股票(以下简称IPO⾸
发)的审核⼯作流程分为受理、反馈会、见⾯会、初审会、发审会、封卷、核准发⾏等主要环
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个发⾏⼈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
体讨论的⽅式提出意见,避免个⼈决断。
⼀、基本审核流程图
⼆、⾸发申请审核主要环节简介
(⼀)受理和预先披露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以下简称《⾏政许可程序规定》)、《⾸次公开发⾏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次公开发⾏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9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发申请⽂件,并按程序转发⾏监管部。发⾏监管部在正式受理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并将申请⽂件分发⾄相关监管处室,相关监管处室根据发⾏⼈的⾏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员的⼯作量等确定审核⼈员。主板中⼩板申请企业需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
(⼆)反馈会
相关监管处室审核⼈员审阅发⾏⼈申请⽂件后,从⾮财务和财务两个⾓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步核查说明的问题。
蔡威廉反馈会按照申请⽂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参会⼈员有相关监管处室审核⼈员和处室负责⼈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意见,履⾏内部程序后反馈给保荐机构。反馈意见发出前不安排发⾏⼈及其中介机构与审核⼈员沟通。
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回复。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员按要求对申请⽂件以及回复材料进⾏审核。
发⾏⼈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员进⾏沟通,如有必要也可与处室负责⼈、部门负责⼈进⾏沟通。
审核过程中如发⽣或发现应予披露的事项,发⾏⼈及其中介机构应及时报告发⾏监管部并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初审⼯作结束后,将形成初审报告(初稿)提交初审会讨论。
(三)见⾯会
反馈会后按照申请⽂件受理顺序安排见⾯会。见⾯会旨在建⽴发⾏⼈与发⾏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参会⼈员包括发⾏⼈代表、发⾏监管部相关负责⼈、相关监管处室负责⼈等。
(四)预先披露更新
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异议的,将安排预先披露更新。对于具备条件的项⽬,发⾏监管部将通知保荐机构报送发审会材料和⽤于更新的预先披露材料,并在收到相关材料后安排预先披露更新,以及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
郴州日报电子版(五)初审会
初审会由审核⼈员汇报发⾏⼈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初审会由综合处组织并负责记录,发⾏监管部相关负责⼈、相关监管处室负责⼈、审核⼈员以及发审委委员(按⼩组)参加。
父亲与我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审核⼈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监管部初审⼯作的总结,履⾏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并提交发审会。
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监管部在初审会结束后出具初审报告,并书⾯告知保
荐机构需要进⼀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尚有需要进⼀步披露和说明的重⼤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反馈意见。
(六)发审会
发审委制度是发⾏审核中的专家决策机制。⽬前第17届发审委委员是63⼈。各组中委员个⼈存在需回避事项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员替补。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审核⼯作。发审会以投票⽅式对⾸发申请进⾏表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发审委会议审核⾸发申请适⽤普通程序。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记名投票⽅式,会前需撰写⼯作底稿,会议全程录⾳。
发审会召开5天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
委员名单等。⾸发发审会由审核⼈员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发⾏⼈代表和保荐代表⼈各2名到会陈述和接受询问,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有需要进⼀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审核并履⾏内部程序。
(七)封卷
发⾏⼈的⾸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需要进⾏封卷⼯作,即将申请⽂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封卷⼯作在按要求回复发审委意见后进⾏。如没有发审委意见需要回复,则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即进⾏封卷。
(⼋)会后事项
会后事项是指发⾏⼈⾸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的可能影响本次发⾏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发⽣会后事项的需履⾏会后事项程序,发⾏⼈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
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需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按照会后事项相关规定履⾏内部⼯作程序。如申请⽂件没有封卷,则会后事项与封卷可同时进⾏。
三诺h222(九)核准发⾏
核准发⾏前,发⾏⼈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承销⽅案。
封卷并履⾏内部程序后,将进⾏核准批⽂的下发⼯作。发⾏⼈领取核准发⾏批⽂后,⽆重⼤会后事项或已履⾏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作。
审核程序结束后,发⾏监管部根据审核情况起草持续监管意见书,书⾯告知⽇常监管部门。
三、与发⾏审核流程相关的其他事项
发⾏审核过程中,我会将征求发⾏⼈注册地省级⼈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股票的意见,并就发⾏⼈募集资⾦投资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限主板和中⼩板企业)。特殊⾏业的企业还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为深⼊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战略、⽀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审核⼯作服务⽔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持实体经济发展,⾸发审核⼯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
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
发⾏审核过程中的终⽌审查、中⽌审查和恢复审查按相关规定执⾏。审核过程中收到举报材料的,依程序处理。
发⾏审核过程中,将按照对⾸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
发⾏审核过程中遇到现⾏规则没有明确规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监管部将召开专题会议进⾏研究,并根据内部⼯作程序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10:21: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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