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统计信息网上采集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连市统计局
∙【公布日期】2007.06.20
∙【字 号】大统发[2007]42号
∙【施行日期】2007.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城市乌托邦正文
大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统计信息网上采集实施细则》的通知
肉被骗走以后
(大统发〔2007〕42号)
现将《大连市统计信息网上采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大连市统计信息网上采集实施细则
为规范全市实施统计信息网上采集(以下简称网上采集)的管理,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满足宏观经济管理对统计信息的需求,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统计信息网上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大政办发〔2007〕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解缙 一、网上采集的意义
网上采集,是指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方法要求,利用互联网技术,实行网上报送资料的统计信息采集方法。该方法可提高统计信息采集、传递和汇总、查询速度,减轻统计调查
单位负担,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
二、apnic网上采集的管理对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统计机构及实行网上报送统计资料的统计调查单位,均为本细则的管理对象,应按照国家、省、市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网上报送。
三、网上采集职责分工
(一)市统计局职责
负责网上采集管理,按照统计制度编制网上采集调查表,并组织实施网上采集;负责对市直报统计调查单位网上采集的统计数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各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及市直报单位统计人员进行网上采集系统使用的培训工作。
各专业处职责:
1.负责网上采集统计制度的制定、组织、协调;
2.负责统计报表的添加、管理和维护、报表审核公式的定义及汇总组件查询等; 3.负责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市直报单位有关人员分专业培训的指导工作;
4.负责网上采集系统单位名录库的信息收集、整理、维护和更新;
5.负责各专业报送单位的添加和操作权限的分配以及分配下级专业管理员;
6.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网上采集数据的保密工作;
7.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计算中心职责: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 1.负责网上采集系统网络硬件环境的技术支持、保障及系统软件的维护与更新;
2.负责网上采集系统用户账户及密码的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全市网上采集系统技术培训与指导工作;
4.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网上采集数据的保密工作。
(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职责
1.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网上采集的统计数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2.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将新增或删除的统计调查单位名称和代码以传真的形式报送市局相关专业处备案。经市局相关专业处核实后,报市局计算中心在网上采集系统中添加或删除用户。新增的统计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由区市县和先导区统计部门根据调查单位填报的资料按要求在网上填报;
3.负责对管辖的统计调查单位网上采集的系统使用培训工作和有关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4.报表上报期结束后,负责及时整理未报表单位名单,做好催报工作;
5.负责解答基层统计调查单位提出的报表相关问题,如当时不能解答,应及时与市局沟通,得到明确答复后将处理方案及时反馈至基层企业;
三等残废 6.负责保存好由基层统计调查单位填写的各种申请及记录表,以备查验;
7.依法做好统计调查单位的网上采集数据的保密工作;
8.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地区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三)统计调查单位职责
1.凡是网上采集系统中出现的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的专业报表,统计调查单位应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报,不得拒报、迟报、瞒报。
2.网上报表时间为市统计局制度规定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统计调查单位必须将报表在网上报送,即报表状态为已上报。
3.网上上报后,统计调查单位应将已上报的报表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保存三年期限,便于统计执法检查。
4.在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后或报表已被统计部门验收后,统计调查单位如要改变报表数据,应填写《报表数据更正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可以更改。
5.统计调查单位需要重置用户密码,应向市局有关专业管理员提出申请,经专业管理员批准登记备案后报市局计算中心,执行密码重置操作。
6.统计调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表,应征得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表期限结束前报送纸介质报表,由上级统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代为录入;无正当理由超过上报时间的,视为迟报。
7.统计调查单位在报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先查看《网上采集用户使用手册》(采集系统首页有下载);如果手册中无解决方案,可向上级统计主管部门咨询。
8.统计调查单位应留意网上采集系统中的“信息交流”模块。市统计局将通过该模块发布相关文件和通知,统计调查单位也可通过此模块与市统计局进行工作交流。
9.统计调查单位应按时参加上级统计主管部门组织的网上采集业务培训。统计人员有变动需培训,可提前一个月向上级统计主管部门申请。
四、网上采集管理方式
随着网上采集工作的不断开展,采用工作组的网上采集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网上采集的需要。为了规范统计调查单位的管理权限,对条件成熟的专业可实行统计级别管理,并按照市局要求编制统计级别代码进行规范管理。统计级别代码应该由上级编码(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12位编码)加本级编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编码)组成。
五、网上采集的有关要求
(一)统计数据的上报方式从传统纸介质报表转到网上采集,是调查手段的一次变革,市及区市县政府统计机构和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信息网上采集工作。统计调查单位及统计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理解并积极支持网上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