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7.07
【字 号】本政办发[2012]84号
项链 莫泊桑 赏析【施行日期】2012.07.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大圆肌∙【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2〕8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06〕66号)同时废止。
  二○一二年七月七日
  本溪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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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境内及邻市发生(对本溪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tiff
2.组织体系
  2.1共振峰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组成
  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本溪军分
区司令员、武警本溪市支队支队长、市委宣传部部长、市科技产权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任副总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本溪军分区、武警本溪市支队、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产权局、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服务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交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人防办、市消防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气象局、本溪供电公司、大连海关驻本溪办事处、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市委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视灾情与震情制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4)协调驻溪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按兵力动用审批权限参加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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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必要时,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
  (6)视灾情向省政府提出救援请求。
  (7)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重大事项的决策。
  2.3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科技产权局、市地震局及有关部门组成,是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值班电话:2218062。
  2.4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总灾情信息,报总指挥长和副总指挥长,并通报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2)协调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与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的有关工作。
  (3)督促、落实总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指示和措施。
  (4)协调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
  (5)协调有关县(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工作。
  (6)组织协调抗震救灾现场的具体工作。
  (7)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2.5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本溪军分区司令员、市科技产权局局长、市地震局局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市卫生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武警本溪市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
  2.6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提出震区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
  (3)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汇报地震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灾指示。
  (4)接待新闻单位来访,组织好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2.7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由市科技产权局、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2.8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掌握震情监视和趋势判定的情况。
  (2)制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
  (3)传达和贯彻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区)政
府、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4)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5)拟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
  (6)负责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文件、简报等各类文书资料的起草、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调整
  3.1响应分级
  市级地震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
  Ⅰ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Ⅱ级响应对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县(区)级地震应急响应分级由本级政府自行确定。
  3.2响应级别调整
  3.2.1 当地震灾害使受灾县(区)政府人力、财力无能力有效开展抗震救灾活动,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稠密的乡(镇)和其他特殊地区,灾区救灾能力不能满足救灾需求,需要全市组织与协调救灾时,可根据受灾县(区)政府的请示,提高响应级别,由Ⅱ级响应调至Ⅰ级响应。
  3.2.2 当地震灾害未达到相应预计的受灾程度,受灾的县(区)政府有能力处置,为避免应急响应过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降低响应级别,由Ⅰ级响应调至Ⅱ级应急响应。
  市级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由市政府决定、宣布。
4.地震应急Ⅰ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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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应急   地震   总指挥部   有关   市政府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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