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丹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30
【字 号】丹政办发[2012]33号
【施行日期】2012.11.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1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30日 
  丹东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
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丹东,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9〕120号)、《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防沙治沙条例》、《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7号)、《丹东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门槛人口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将保障人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
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地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防御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农业灾害、森林火灾、交通运输安全事件、重大环境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灾害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2.组织体系
新乡医学院学报
  2.1组织机构体系和职责
  成立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丹东海事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畜牧局、市广播电视台、市经信委、市消防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丹东供电公司、各通讯单位(电信、移动、联通)、丹东军分区、丹东武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市级应急指挥机制
  当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的气象灾害,并造成重大危害时,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的市级应急指挥机制,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台风、暴雨干旱引发的江河洪水、山洪灾害、渍涝灾害、干旱灾害等水旱灾害,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应对工作;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2)暴雪、寒潮、低温、霜冻、冰冻引发的低温冻害等农业灾害由农业部门负责指挥应对工作;严重影响电力、能源、重要工业品保障、城市运行等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处置工作。
  (3)大风、沙尘暴、霾严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由交通、公安、铁路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4)海上大风、大雾引发的风暴潮、海浪、海啸等海洋灾害由市气象、海洋、海事、交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指挥应对工作。
  2.2.2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
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
  负责传达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气象局:负责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市发改委: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3)市农委: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配合当地政府指导、帮助农民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抢修农业设施;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力量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
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上报政府;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保障工作。
大众投资指南  (4)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
  (5)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00:30: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31146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灾害   气象   应急   负责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