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语问题方案3

解决现代汉语补语问题的一个可行性方案1
金立鑫
(上海外国语大学语言研究院,上海,200083  上海高校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
内容提要
本文在传统语法的框架下从句法成分功能出发,借鉴并次级谓语(secondary predication)的概念,试图破解现代汉语补语难题。本文将传统语法中的补语依据其句法语义关系,分化为两个大类:一类主要是述谓句子主语和宾语的谓词性成分;另一类主要是谓语后面形容修饰动作行为的副词、介词短语以及时量和动量成分。前者为次级谓语,后者为后置状语。本文从句法功能上对次级谓语和后置状语作了分析和证明。
关键词句法成分补语功能形式次级谓语
0  问题的提出
众所周知,现代汉语语法学中的“补语”研究文献汗牛充栋,但至今难题依旧,其主要原因是:一,在逻辑上缺乏基本的自洽性,小类之间存在交叉(例如判断某个成分到底是“结果补语”、“程度补语”还是“状
态补语”有时十分困难。还有文献将“趋向补语”“数量补语”“时间补语”、“形容补语”与以上小类并列(唐启运,1980:124),逻辑上存在问题);二,违背了传统语法中确定句子成分的基本原则(参见本文第一、二节);三,补语成为世界上除汉语语法学家以外几乎所有不同国家的语法学家容易误会为与国际语言学界通行的complement相同的概念(刘丹青2005a,陆丙甫2009,邵菁,金立鑫2009)。这一概念已经对中国语法学研究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也影响了国内民族语言、方言乃至古汉语语法的研究(刘丹青2005a),为此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些所谓的“补语”作为一个句法成分的内涵与外延问题。
在任何研究领域,如果某个问题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其中一个可能的原因便是这个概念本身或许就是个假概念,或者说指称该对象的概念本身在外延和内涵的对应性上存在逻辑问题。
学术研究中用来指称对象的概念有两类,一类是实体概念,它用来指称一些确实存在的实体对象,如某些语言中的“数”范畴或“性”范畴,这类范畴的外延和内涵是确定的,不因人而异;另一类是“主观性工具概念”(金立鑫2007:140-41),它是研究者为了研究方便而设定的一类范畴,这一类范畴的外延和内涵完全取决于研究者的主观认识。补语属于后一类概念,或许就是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上的逻辑错误将汉语语法中的补语研究引上了歧途。
本文试图从句法成分的功能和形式出发,讨论现代汉语“补语”的本质,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解决补语问题的方案,希望此方案能够有利于现代汉语语法的一般描写和教学。
1句法成分的功能和形式
对于某些长期纠缠不清的问题,或许退回问题的原点,是认清问题所在的有效方法之一。
1本文就secondary predication的概念曾经与陆丙甫和刘丹青先生有过网络交流,与邵菁老师交换过意见,得到诸多启发,论文写作过程中得到同事朱磊老师的帮助,也曾就一些例子征求过同事房娜老师的语感,本文从以上老师处得到诸多启发,在此谨表谢意,也感谢《中国语文》匿名评审专家的修改意见。本文所有表述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因为补语是传统语法中的一个句法成分,因此我们不妨退回到传统语法中句法成分的功能、句法成分所对应的句法形式是什么的问题上开始讨论。
首先,“主语”“宾语”“状语”等这一类句子成分范畴是建立在“传统语法”基础上的,这些概念已经为世界各国语言学家和语言教学家所接受,他们通过这些基本概念来分析和解释句子的基本结构。尽管有些语言学流派并不使用这些概念,但是作为语言学中最为基础的概念,那些并不使用主宾语等概念的语言学家对它们也都熟知了解,甚至很多不同于传统语法的分析也是在这些传统语法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没有传统语法对句子成分的定性分析和描写,我们很难想象传统语法之后的语法分析会是什么样子。
传统语法告诉我们,一个句子是一个句法上独立的语法单位,它至少需要一个主语和一个包含限定动词的谓语。主语和限定动词谓语构成句子最重要的成分。这一基本信念无论是现在的生成语言学还是功能主义语言学都是一样的。
陈平(1994)从语义上给主语设定了一套典型性特征的序列。在陈平之后,潘海华、梁昊(2002)不满于仅仅从语义上对主语的描述,他们提出了一套共六个更为合理的测试参数:语义匹配制约/次语类制约 >> 排比制约/话题制约 >> 近距离制约/词类制约
在潘梁之后,学界还未见有更强有力的对主语进行参数描述的理论。如果主语首先根据与动词之间的语义匹配制约来确定,那么相应地,与动词直接相关由动词语义支配的名词便是宾语。这些在形态较为丰富的语言中都不难通过形态标记来确定。形态标记只不过是这些句法功能的形式化表现。
以上我们可以简而言之为一个语言学常识:主宾语和谓语动词存在语义匹配关系。
传统语法中有两大附加成分:修饰名词的定语和修饰动词或形容词的状语。当我们指称某一句子成分为“定语”(attributive,这个词有表示事物的性质的意思)时,我们会将它的功能理解为对某一名词的修饰或限定。在某些屈折形态的语言中,定语和被修饰的名词之间有形态上的标记,通过这种形态来标记它们之间的语义关系。在某些语言中(如英语),这类狭义的形态标记几乎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语序上的规则。其中最主要的规则便是定语必须紧靠着它修饰的名词。
状语在英语中称为adverbial modifier,意思是“副词性修饰语”,而当我们知道某个词是副词(adverb)时,我们就知道它的功能在于对动词(实际上还包括形容词)进行修饰或限定,描述动词表达的行为的各种属性或者形容词的程度等属性。因为adverb这个词的构词本身就表达了它的功能:ad-verb(附加于动词),至于附加在前面还是附加在后面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与动词或形容词之间是附加和被附加的关系。因此,无论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还是在动词形容词前,只要它对动词形容词作出修饰或限定,它就是状语。这正是以句法成分的功能来确定句法成分的类型的原则,即句法功能原则。句法成分是句子结构中的功能类。而句法形态就是这种功能的形式表现。可见,传统语法是建立在狭义的句法功能主义的基础上的。
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句子构造成分的基本原则:主宾语与动词互相选择,定语与名词互相选择,状语与动词形容词互相选择。现在我们对结构成分的认识应该清楚了:句法成分在本质上反映的是成分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这种依存关系有着坚实的句法语义基础。世界上所有语言的句法结构大都如此。这是一种基本共识。
从现代类型学的角度来看这些句法成分的语序形式,VO型语言的偏正结构倾向于核心前置附加成分后置,这与VO本身V的前置与O的后置相和谐。因此,在这种语言中,状语倾向于后置(谓词核心在前),定语也同样倾向于后置(名词核心在前)。相反,OV型语言中偏正结构倾向于核心后置,附加成分前置。这与V后置而O前置相和谐。因此在OV 型语言中,状语倾向于前置(谓词核心在后),同
样,定语也倾向于前置。根据这一形式倾向,如果确定了一种语言中的谓词或名词,那么它们的状语或定语的语序位置也基本上能够
得到确认。
那么汉语中的“补语”又是如何确定的?它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
2从句法关系上看“补语”
汉语的“补语”是从西洋语法中的complement翻译而来的。但是后来汉语补语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甚至完全脱离了原来的complement的基本含意(complement 在不同的语法系统中有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主要有传统语法的,配价语法的和生成语法的。具体介绍请参见邵菁,金立鑫2009。本文只在传统语法的框架下讨论complement)。简单说来,汉语传统语法中的补语指的是动词后除了宾语之外的其他一切句法成分。现在的问题是,补语的确定与我们确定主宾语,或者定语和状语的原则是否一致。如果根据传统语法的基本原则,主宾语是与动词相匹配的,定语是与名词相匹配的,而状语是与动词形容词相匹配的,那么与补语相匹配的是哪些句法成分?根据逻辑的一贯性原则,我们该如何认识汉语中的补语?以下讨论这一问题。
吕叔湘(1986)观察到补语分别可以和主、动、宾等成分之间存在十六种关系。我们在吕叔湘的基础
上进行简化处理,得到补语与其他成分之间的句法语义匹配关系,分列如下:A,与主语之间的匹配:
(1) 李四干得很累。
(2) 李四干趴下了。
B,与宾语之间的匹配:
(3) 他把衣服洗得很干净。
(4) 他字写得很漂亮。
C,与动词之间的匹配:
(5) 张三走快了。
(6) 李四写得很慢。
D,与定语之间的匹配:
(7) 老李打碎了一瓶酒。
(8) 小王打翻了一桌子菜。
E,与不明成分之间的匹配:
(9) 你给多了。
(10) 李四喝得满桌子的人都害怕了。
以上所有的“补语”并不像“定语”和“状语”那样有一个稳定的匹配或选择对象。它们所匹配的有主语(1-2)、宾语(3-4)、动词(5-6)、定语(7-8),(9)中的“多”所描述的是给的宾语(物品或货币等),但这些成分并未在句中出现;(10)中的“满桌子的人都害怕了”是一个从句,具有独立自足的述谓结构,它很难说直接跟哪个成分有匹配关系,但是在句法上它依存于动词,受动词的管辖。该从句由“de”引导,“de”可看作相当于英语中的补足化标记词(complementizer),因此“de”以及后面的从句都可以看作是一个CP(complementizer phrase,补足化短语)(刘丹青2009,通讯交流)。湖北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
我们可以设定“补语”是与不同的句法成分相匹配的。实际上英语中的complement也有主语的complement和宾语的complement。那么英语是如何避免理论系统的混乱的呢?英语中的complement只与联系动词同现,它只能是联系动词后面的名词或形容词性成分。例如appear happy和become older中的happy和older。(夸克,1981:12.32)。complement中绝不包含修饰谓词的成分,所有修
饰谓词的成分都是状语,因为只有状语才是与谓词相匹配的修饰成分。这样,英语语法坚持住了逻辑的一贯性原则。而汉语中的补语却不是。
现在我们退一步,假设汉语的“补语”就是一个包容各种修饰成分的“杂烩”,那么只
要它作为一个句法成分范畴,它内部就应该具有系统性(完整并且不矛盾)和解释性(如前所述,如果我们称某个成分为定语,实际上我们就已经解释了这个成分与某个名词之间的句法关系,这就是句法成分的解释功能)。下面我们就来讨论汉语补语的系统性和解释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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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性上,可以用“自由类”和“粘合类”的方法来划分补语小类(赵元任1979:176-177),这种方法虽然逻辑上无懈可击,界限明晰,但“自由类”和“粘合类”并没有指明任何句法关系,不具有任何句法解释力。定语和状语也同样有自由类和粘合类。
同样,从充当“补语”的功能聚合类入手,也能在逻辑上穷尽所有可能,并且小类之间并不交叉,满足完整并且不矛盾的要求。例如:
F,动词:
(11) 他们搬走了。
(12) 拿过来一本书。
(13) 他害怕得脸都白了。
(14) 我爬不上去。
G,形容词:
(15) 走远点儿。
(16) 听清楚了。
H,数量词:
(17) 去过几次。
(18) 打了一下。
I,副词:
(19) 好极了。
(20) 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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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介词短语:
(21) 死在医院了。
(22) 走向前方。
K,代词:
(23) 打得怎么样?
这种分类逻辑无交叉,但这种分类与上面“自由类”和“粘合类”一样,并不具有句法关系的解释力。
以往有不少学者从语义性质上对补语进行了研究,有不少语义分类,如唐启运(1980:124)的十二类,徐枢(1985:115-143)的8类。这些分类在逻辑上的相同缺憾是下位交叉(对任何研究来说,首先要在逻辑上穷尽所有的研究对象,而穷尽研究对象的前提是对象的下位小类之间必须界限分明,并且下位不交叉而且“够用”(不过于繁琐也不过于简略),同时要具有解释力)。刘勋宁(2006:193)就觉得很难分清结果补语、程度补语和状态补语,例如“累得掉了一身肉”和“红得发紫”中的补语。这不能不说是由划分标准交叉引起的逻辑问题。由于缺乏一个逻辑切分的起点,这种分类难免遗漏和交叉。我们不得不放弃这种分类。
以上A-E和F-K的两种合乎逻辑要求的分类中,前者根据“匹配关系”的分类共5种,后者根据充当补语的词类分类共6种,前者不仅在数量上少于后者,而且在句法关系解释力上也远胜后者。虽然前者在外延上并不与complement对应,而且违反了逻辑上的同一性原则(同一律,部分补语与状语交叉,参见:邵菁,金立鑫2009)但我们还是可以在前一种分类的基础上作出改进。
3化解“补语”方案
3.1 区分两类VR结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在解决“补语”问题之前,我们先要解决一个技术问题,即一部分粘着性补语的技术处理。我们要将粘着补语根据其内部结构的紧密程度分为两类:内部结构紧密的一类归为VR 动词,其内部的补语性成分不再作句法分析;另一类结构相对松散的作为两个句法成分处理。
刘海燕(2006)通过提问和回答的方法证明了VR结构内部的紧密程度。我们调整改造了刘的做法,将其四类划分为两类,并用动词妹节点成分的移动和插入作进一步证明:第一类:提问时必须用“动词+补语”回答,例如:
(24) 我看见玛丽了。→你看见玛丽了吗?看见了。
(25) 窗户关上了。→窗户关上了吗?关上了。
以上VR动词为一类,由于其内部结构紧密,因此它们不允许动词或补语单独回答问题。如果单独回答其语义与VR结构回答不同。例如:问:“窗户关上了吗?”回答:“关了,但是没关上”。这里的“关了”和“关上”语义不同。此外,由于其内部结构紧密,VR也不允许被其他成分隔开,例如它们没有VOR形式(动词与宾语为妹成分),例如:(26) *看玛丽见
草地晚餐(27) *关窗户上
第二类:提问时可以单独用动词回答,并且在语义上与使用动词加补语回答相同,或者可以单独用补语回答,单独用补语回答与使用动词加补语回答语义相同。例如:(28) 我的美元都放在抽屉里了。→你的美元都放在抽屉里了吗?放了。
(29) 昨天的作业交给老师了。→昨天的作业你交给老师了吗?交了。/ 给了。
这一类VR结构内部较为松散,补语甚至可以单独回答问题,可以有VOR形式,例如:(30) 放了几张美元在抽屉里
(31) 交一份作业给老师
第二类VR结构中的“补语”问题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之一。
3.2 谓语的本质属性及其表现形式
无需赘言,谓语是对某一指称的表述。在句子中,谓语通常是对主语的表述。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谓语也可能是对原来宾语的表述,甚至是对主语以外的其他指称性成分的表述,例如:
(32) 我交了作业→作业交了
(33) 她洗了衣服→衣服洗了
(34) 她的钱都买了衣服,(她)现在很拮据。
波士顿矩阵法
(35) 小王的朋友都不信任他,(小王)只能靠自己了。
(36) 写字小王最快。
(32)(33)动词可以用来述谓句子中原来的宾语;(34)(35)中后续句的动词述谓的是前面句子中的定语。(36)中的“最快”与其说是述谓“小王”的,还不说是述谓“写字”(“写字”作为话题语在这里已经指称化)的。
此外,一个句子也并非只能有一个谓语,但至少要有一个谓语,如果没有述谓那就等于没说。所谓的名词句是省略了谓词的形式,它的谓词可以根据上下文语境补出。谓词是构成述谓或命题的核心成分。语言结构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其中包括一个句子从包含单个述谓演变为包含多个述谓的过程。
包含多个述谓的典型例子是有谓词性定语的句子。有心理实验表明,定语在本质上就是对名词的述谓,它很容易在被试那里转换为句子的谓语。贺阳(1996)统计了8万字的语料,统计结果如下:
语料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2:35: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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