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
作者:***太仓实验小学
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31期希望工程的资料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公共产品领域取得飞跃式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供应不充分,结构不均衡,供应效率低。如何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实现有效供给,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问题,义务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较为系统的研究了我国义务教育的问题,在引用国内外相关公共产品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对我国教育改革的认识。
一、引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各项工作开始出现转机,地方教育改革逐渐成为重要议题。中共中央于1985年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为农村教育改革指明了 更为清晰明确的方向,该决定调整了农村中等教育的结构,根据社会的要求有计划地设立高中及职业学校;同时进行改革管理体制,实行三级办学、两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由地方负责基础教育的发展,使得农村的教育水平得到极大提高[1]。
1986年《义务教育法》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脚步推向农村。各地政府从实际出发,首先普及六年义务教育,然后在基础上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同期在农村基础教育管理权下放地方之后,出现义务教育责权层层下放的局面,在县级实行“县、乡、村分级办学,县、乡两级管理”的制度,很多地方的实际为“县办高中,乡办初中,村办小学”,形成事实上以乡为主举办义务教育的体制[2]。
改革开放前的基础教育主要为农村教育,在民办教育的辅助下开始实现了义务教育的普及。90年代期间,民间开始引入了“素质教育”的概念,但与城市教育相比,农村的素质教育相对较为贫乏和薄弱。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发布,使“素质教育”的理论得以定型,进一步促进了当时农村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