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精致的瓮_与布鲁克斯诗歌批评的悖论_6_10

引  言
布鲁克斯最经典的言论莫过于“诗的语言是悖论语言”。[1]他的“悖论”是诗歌语言含义的微妙细腻,即“复义”性的一种极致化的说法。在这方面,燕卜荪的“含混七型”可说是布鲁克斯的先驱。而布鲁克斯在把“复义”推为“悖论”之时,即是在强调诗歌的语言,它的词汇、或隐喻,甚至其中出现的命题,都有一般理解所无法企及的多重意义层次,而且有时,诸意义层次之间甚至可以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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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斯此中表述了一种拒绝简单化看待事物的基本观念。而我们也有道理相信,任何一种批评现象,都并不像常规教材中描述的那般简单明了,像科学公式一样易于掌握。布鲁克斯本人的诗歌批评如果教材式地看去,可能不过是代表了新批评派最典型的文本中心观念和细读式批评方法。但是,正如我们将要在本文中看到的那样,并没有如此简单的“不过是”。布鲁克斯的诗歌批评,无论就其理论而言或是他对批评自身的观点而言,都是意义微妙、饱含悖论的。这集中体现在他在比拟诗歌时所采用的若干比喻上。
这些比喻,并不是简单地在某一特征上与诗歌相重合。布鲁克斯本就认为隐喻(的喻体和本体)“并不存在同一平面上,也并非边缘整齐地贴合。各种平面在不断地倾轧,必然会有重叠、差异、矛盾”,[2]充满悖论。布鲁克斯自己的诗歌批评中出现的几个主要比喻,即是如此。如 “有机”整体的比喻,并不完全像它在传统上与诗歌所作的类比;“戏剧”和诗歌的类比也十分精微;至于像“精致的瓮”这种独创性的隐喻,
更是含义丰富:这个隐喻借自邓恩的《圣谥》一诗,而此诗又是作为诗歌语言悖论特质的例证引入讨论视野的;而且“瓮”喻在《精致的瓮》一书行文中被布鲁克斯有意识地反复运用、引申,并同其它比喻作出相互调整。所以当有后学晚辈企图用“精致的瓮主义”来嘲讽布鲁克斯或新批评的理论教条时,
高三语文教学反思是他自己犯下了简单化的“不过是主义”错误,[3]歪曲或轻视了布鲁克斯批评的复杂性,和其价值。
事实上,布鲁克斯的这些诗歌的喻体彼此之间相互补充,相互界定,既形成一种镜像,反映出布鲁克斯看待诗歌的种种观念,有时又以“倾轧”的力量暴露出他本人或许未曾意识到的批评倾向。
因此,且让我们认真地对待比喻性批评术语的“复义”或“悖论”,看看从中是否能够透视到布鲁克斯诗歌批评的“意义层次”,或者悖论。也许我们的结论不会十分深刻,甚至不会十分准确,但我们起码保证了布鲁克斯会希望得见的尊重。
一、“精致的瓮”
把诗喻为“精致的瓮”,是在指涉诗歌的哪些品性呢?要了解这一隐喻的基本含义,我们至少要看一看布鲁克斯在邓恩诗中是如何发现这个瓮的。
在《圣谥》中,一对情人不见容于世俗世界,他们便宣称
我们不能以爱而生,就能为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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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们的行传不适宜
灵车和墓茔,它会适宜写入诗句;
要是我们不宜进入编年史,
我们在十四行诗中构筑小室;
水三相点瓶一如精致的瓮正适宜于
神圣的骨灰,不亚于半顷豪陵。
而这些颂歌都能把我们
谥封为爱的圣人。[4]
布鲁克斯解读说,此处的这只精致的瓮指的就是邓恩这首作为爱情见
证的诗歌。
布鲁克斯在分析这一小节诗时提出了一个有趣的假设:为了说明同样的问题,邓恩本可以直截了当地
说“茅舍中有爱情则足矣”。然而,这样一来就剥去了这一段诗歌语言的悖论特质,减弱扭曲了诗歌所要言说的内容。因为此处的比喻蕴含着丰富的悖论性含义。特别当瓮的意象与上下文中使徒的意象、隐道院的意象与凤凰的意象相结合的时候。[5]一方面这个盛装着凤凰的神圣骨灰的瓮不但是死亡的纪念(死亡此处被布鲁克斯分析为肉体上的情欲),更是爱情又一次浴火重生的孕育者;另一方面,瓮作为隐道院的平行隐喻,寓示着情人为爱的缘故弃绝了世界,却又在隐居中收获了更广阔的世界,使超世成为最积极的入世。并且,情人们要凭借这首诗封得圣谥,又把一种宗教的情感与世俗的爱情联系起来,以情人之间的结合同灵魂与上帝间的结合相比拟。
布鲁克斯把这段文字当作诗歌语言的悖论所能达到的一个限度的代表。诗的语言能够把如此多不协调的矛盾的东西(世俗情感与宗教情感、生与死、入世与超世)紧结在一起。同样,我们将看到,布鲁克斯的诗歌观念也正像瓮的隐喻所寓示的那样,把许多悖论性的思想结合在一起。
首先如果我们引申瓮与隐道院的平行比拟的话,这个意象对应于布鲁克斯关于诗歌与实用性的“世俗”世界的关系的看法。有人曾把布鲁克斯和新批评派归到新康德主义(neo-Kantianism)旗下。[6]暂不计他的侧重如何,但新批评派对艺术无功利性的坚持是公认的事实。这种无功利性并非唯美的为艺术而艺术(无论是布鲁克斯还是其他新批评派人士,无不极力反对唯美主义,他们与唯美主义的本质性区别,从后面的讨论中也可看出),而是坚持这样一种立场,即文学艺术独立于其它社会领域,亦不为其它社会目的而服务。另一位新批评派代表艾伦·泰特称,诗歌既非宗教亦非社会工程,这一语得
到布鲁克斯的应和。[7]诗歌不是科学或社会学的婢女,亦不能做某种信条的传声器。那么诗歌是否毫无社会意义呢?或者像泰特所说的那样“诗歌真正的有用性就在于它的无用性”?[8]这是诗歌
与社会间悖论关系的另一个层面。布鲁克斯认为诗歌不是象牙塔,它与社会现实即便没有实用性的直接联系,但也在另一种意义上具有更高程度的现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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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鲁克斯看来,诗歌处理人的经验,“它与人生紧密相联”。[9]诗人的任务是归还给我们以“经验自身的统一,正如人类在自身经验中所熟悉的那样”。[10]在这一意义上,诗歌是对现实的一种模拟或模仿。
这种论调我们可以在布鲁克斯的导师——兰姆那里到相近似物。兰姆在讨论艺术的地位时,将之作为科学的对立面。科学渐渐把世界彻底归结为它的各种类型和形式,艺术则模仿自然的殊相的美,再度“赋予世界以躯体”。[11]
布鲁克斯尽管和兰姆一样,有过关于诗歌是现实的模仿的言论。但他不像他的导师那样,侧重那种本体论上的师法自然。当他强调诗人的任务是要使经验统一起来的时候,布鲁克斯似乎接近于理查兹的心理学结论。理查兹主张:“经验必须组织起来,能使其所有的冲动在可能范围内得到最大的自由。”[12]这样一来,他实际上使诗歌具备一种被韦勒克称为心理的实际社会功用。但布鲁克斯终究对理查兹的实用心理学保持一定距离,固守维护诗歌独立性的阵地,。他称诗为“人的经验的完全的齐白石的人格
知识”,这知识并不类似于科学或哲学的知识,它形成于诗人对世界“完整成熟的理解力”的基础之上。[13]“诗歌可使人理解人自身,甚至使人成为他自身。它与人生紧密相联,既扩展人的有限经验,又深化人对它们的理解。”[14]诗歌提供的知识尽管不是“实用”的,但远较实用的学科更为本质,更为完整。这一点联系于布鲁克斯对艾略特感受力分化说的发挥可以更清楚地认识。
艾略特的“感受力”是人类“直接经验”的代用语。在他看来诗人本应具备统一的感受力,智性与感性相互结合,并行不悖。但科学理性主义的胜利使之出现致命的分裂,感受力出现分化。布鲁克斯承袭了艾略特对科学理性的批评,并把它所造成的分化的肇始之罪归于十七世纪哲学家托
马斯·霍布斯,认为从他开始科学理性的暴君强行将理性与感性相分离。科学独霸理性,它对经验进行划分与分类,获得抽象的认识。而诗歌(指未受科学理性所贬损的诗歌)则葆有情感的与智性的完整精神。这种诗歌与现实的联系,远比那种受科学理性主义统治、在分化的感受力支配下的诗歌与现实的联系为紧密。后一种狭隘的诗歌被布鲁克斯斥为对科学的模仿。值得注意的是,布鲁克斯提出,一首诗该不该被打上“象牙塔制造”的标签,还应看它所综合的经验的是否偏狭、局限,而不应因它没有直接“反映”现实、或不够“实用主义”就妄下定语。[15]这样一来,我们看到,布鲁克斯对传统“象牙塔”比喻的颠覆正暗合于他的瓮-隐道院隐喻的含义:诗歌本身是一个融合了超世与入世的悖论。它既是非功利的、超脱实际功用的,同时又不是隔绝于现实。相反诗从另一层面(在统一人类经验的意义上)模仿现实。而且就综合现实经验的广度而言,它最具现实性。
另外,结合凤凰的隐喻,瓮似乎成为关乎诗歌生命的象征。布鲁克斯把邓恩的这首诗称为盛着情人凤凰骨灰的精致的瓮,并与莎翁《凤凰与斑鸠》一诗中盛着凤骨的瓮与济慈《希腊古瓮颂》中盛着真与美的瓮做联想性对比,称这些瓮中都盛着诗之真谛。他在《精致的瓮》一书引言中自述道,自己此书所欲,是挖掘出诸多优秀诗篇中隐含的“共通的结构特征”。联系到这一点,我们可以暂时推测,上面这几个布鲁克斯所推重的“瓮”的隐喻,就暗示着那个他努力要探寻出的诗歌“共通的结构特征”,通过对它们适当的理解与把握,就能够使凤凰从灰烬中再生,得到关于诗歌本质的有益认识。
布鲁克斯对结构的强调有鉴于他对诗歌的批评标准问题的考虑。布鲁克斯坚信,批评应以价值的评判为鹄的,这种评判必定要参照于一定的价值标准。诸诗歌现象有着普遍的标准,任何批评上的相对主义都将以文学的整体观念为牺牲品。因此,时代精神、风俗背景等不足以为批评的准绳;与此相应的是印象主义批评,它本就以绝端的主观评价凌驾于客观的标准上,直接导致相对主义;尽管诗歌是有关人类经验的,但布鲁克斯认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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