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权问题分析思考

批捕权问题分析^p    考虑
批捕权问题分析^p    考虑
公募基金
构建什么一体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就是说,对的批捕权由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
当前司法改革的争论中,关于批捕权终究应该由人民检察院行使还是应该由人民法院行使的争议引人注目。争议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从法理上看批捕权应该由谁
行使更合理;第二,在我国司法理论中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与现实性的冲突;第三,司法改革中批捕权配置的可能性讨论,即影响和决定改革的因素是什么。cmts
一、人民检察院行使批捕权法律根据的考证及分析^p   
江阴市卫生局1、关于人民检察院行使批捕权的法律规定。
2、对有关批捕权与检察权的法律规定及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p    。
单就检察权与批捕权的关系而言,存在着一些矛盾,其本质是关于检察权的概念不够准确,因此容易引发理论上的争议。就笔者个人观点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对检察权和批捕权的规定较为合理与科学。其原因在于批捕权是一种司法审查权,是司法机关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使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强迫措施合法性的一种监视与控制,以防止权利的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6条没有把检察权即法律监视权与批捕权并列,更准确地反映了批捕权的本质以及检察权与批捕权在现行中国法律体系中其概念的和谐与统一。
二、关于批捕权配置的争议
1、关于将批捕权交给法院行使的观点及理论根据。
这种观点认为:“在刑事诉讼中,批捕权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权利,应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并应通过设置上诉程序,来保障其公正实现”。“在不改变我国现行法院的体制下,可考虑在全国各基层法院设立司法审查庭,专门负责对侦控机关提请适用的强迫性措施的合法性进展审查”。
光电效应测普朗克常数会导致为追求打击犯罪的目的而滥用批捕权。审讯机关掌握批捕权,由于其中立性,与控告无利害关系,会更好地保护的合法权利。3、当代刑事诉讼理论的重要根底之一是“司法最终裁决原那么”,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核心和关键地位,因此,它要求所有涉及个人自由、财产的事项,无论是属于程序性的,还是实体性的都必须由司法机关作出裁判。4、这是完善监视、制约机制的要求。侦查活动缺乏有效的制约监视机制,其一,表如今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只是事后的监视,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多发生在侦查活动中,其在违法活动的情况下不可能主动向检察机关报告;其二,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监视缺乏制约措施,即使发现了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除了通知公安机关纠正外,没有规定公安机关不予纠正的法律后果;其三,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无人制约。5、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被采取强迫措施后,没有有效的救济手段。6、侦查机关往往以捕代侦,滥用强迫措施。  2、关于反对将批捕权交给法院行使的观点及理论根据。图书馆学概论
三、关于批捕权争议的归纳
对近几年来关于批捕权的争议分析^p    ,不难看出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批捕权与检察权关系的分歧。有人认为,法律监视权与批捕权互不相容。本文在第一局
部已从对现有法律的比拟上,对检察权与批捕权的关系进展了考察,认为在现行中国法律体系中,批捕权是法律监视权的组成局部。许多人对此也有一样的认识。从现有法律上看,这一理论问题应该是清楚的。但检察理论中关于法律监视亦有不清楚的地方〔在本文第一局部已进展了分析^p    〕。之所以要研究批捕权与检察权的关系,是因为检察权理论影响到批捕权的配置。
2、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本身的冲突。在西方国家,批准逮捕是一种司法审查,在中国批准逮捕是一种法律监视,二者都是为了防止强迫措施的滥用。反对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的主要论点是以司法最终裁判原那么为出发点,以诉讼活动的对抗性贯穿于整个诉讼阶段为理由,要把中立司法裁判机关引入审前程序。对此观点持反对意见的主要根据认为在现有司法体制框架下,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比人民法院行使批捕权更有利于保护____。认真分析^p    这两种观点,可以看出,在西方司法体制下,由预审法官或治安法官行使批捕权是合理的、科学的;但在现行中国司法体制下,假如由法官来行使批捕权,那么与现行中国法律体系会发生过多的冲突与矛盾,因此检察官行使批捕权,那么更具科学性。两种体系下批捕权的行使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科学性,因此发生了不同体系之间科学性的冲突。
3、批捕权配置的科学性与现实性之间的冲突。从研究方法上看,批捕权配置的争议有其可以理解的一面。自清末以来,中国现行法律体系深受大陆法系的影响,移植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影响远远大于继承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影响。这样,人们研究法律时,更多关注的是中西横向比照。既然在大多数国家〔包括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批捕权都是由预审法官、治安法官行使的,而在中国却由检察官来行使批捕权,这就成为中西比照研究的不同之处,因此问题的提出就不难理解了。问题在于,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司法体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西方司法体制框架下具有科学性的理论与作法,在中国现有司法体制的框架下,就失去了其合理性。在一种体系下具有科学性的理论移植到另一司法制度之下,需要进展司法体制的整合。在立法对检察机关法律监视地位、机制、运作方法等缺乏准确、明晰的规定的情况下〔例如民事行政审讯监视等面临同样的问题〕,在批捕权配置科学性本身出现冲突,科学性与现实性出现冲突,法律移植与继承出现冲突的诸多矛盾之下,影响批捕权配置的因素是什么,也就是说,在司法改革中,关于批捕权配置要考虑那些问题?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6:43: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29904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批捕   法律   司法   行使   监视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