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分值分布如下:
卷别 | | 分值 |
单选 | 多选 | 不定项 | 小计 | 卷四 | 合计 |
卷一 | 法理学 | 7 | 12 | 6 | 25 | 45 | 70 |
法制史 | 6 | 4 | | 10 | | 10 |
宪法 | 7 | 12 | | 19 | | 19 |
经济法 | 8 | 24 | 8 | 40 | | 40 |
国际法 | 6 | 6 | | 12 | | 12 |
国际私法 | 7 | 6 | 2 | 15 | | 15 |
国际经济法 | 6 | 8 | 2 | 16 | | 16 |
| 3 | 8 | 2 | 13 | | 13 |
卷二 | 刑法 | 20 | 30 | 8 | 58 | 22 | 80 |
刑事诉讼法 | 18 | 28 | 菏泽地震 6 | 52 | 20 | 72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12 | 22 | 6 | 40 | | 40 |
卷三 | 民法 | 24 | 38 | 12 | 半规管74 | 23 | 97 |
商法 | 8 | 20 | | 28 | 20 | 48 |
民事诉讼法 | 18 光催化机理 | 22 | 8 | 48 | 20 | 68 |
总计 | 150 | 240 | 60 | 450 | 15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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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统计
一、法理学:法理学还是在第一卷和第四卷论述题中进行考察,所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共计考察7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共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68分(如果考生第四卷第7题选作第二问为43分)。 二、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 法制史依然是考察分值最少的科目之一,所涉题型只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8题到第11题以及第13题共计考察5分、多选是第57题到第59题共计6分。法制史部分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11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察分数最少的一科。
三、宪法宪法同样是考察分值比较少的科目,今年司法考试中宪法考察了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12题、第14题到第18题共计6分,多选题是第60题到第65题共计12分,不定项选择题是第93题和第94题,共计考察4分,宪法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22分。
四、经济法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今年在考试中考察题型还是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为第一卷的第19题到第28题共计考察10分、多选题为第66题到第77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为第95题到第97题共计6分,经济法部分合计考察40分,和2007年考试分值分布一模一样。
五、三国法 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08年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44分,与往年大体相同,具体情况如下:国际法今年在司法考试中共考察了6道单选题(第29题到第34题)共计6分、2道多选题(第78题和第79题)共计4分、1道不定项选择题(第98题)2分,合计考察12分。国际私法所涉题目为单选题的第35题到第40题及第46题共计7分、多选题的第80题到第82题共计6分、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99题考察2分,合计考察了15分。国际经济法部分考察了5分的单选题(第41题到第45题)、10分的多选题(第83题到第87题)、1道2分的不定项选择题(第100题),合计考察17分。
六、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道德考察分数历年都是与法制史为伍,是最少的科目,08年考试一共考了13分,分值与以往基本持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四卷第五题的第6问居然考到了一个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按照案例分析题的评分标准,一个小问应该是3分左右,
其他的10分就分布在第一卷的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了,其中单选题第47题到第50题共考4分、多选题第88题到第90题共考6分。
七、刑法刑法依然是司法考试中考分最多的一个科目,如果考生第四卷选作的是第七题的第二问,那么刑法的分数就达到了一百多分!魏敬淼教授说“重者衡重、轻者衡轻”,果然如此。
八、刑事诉讼法作为传统重点科目的刑诉法,今年考分和以往也是基本持平的,其中卷二单选题第21题到第38题共考察18分,多选第66题到第79题共考察28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5题到第97题,共考察6分,第四卷第三题分值为20分,刑诉法在20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72分。
九、行政法行政法是许多司法考试的考生最为头疼的一个科目,每年的分数都在50至60分,有时甚至更多,200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单选题部分考察了12分(第39题到第50题),多选部分考察22分(第80题到第90题),不定项选择题部分考察6分(第98题到第100题),第四卷的第六题分值为20分,行政法部分合计考察60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十、民法民法是2008年司法考试单科分值最高的科目,达到95分(不算第四卷第七题选作第二问)!题型还是传统的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第三卷单选部分的第1题到第24题共计考察了24分,多选部分的第51题到第68题共计考察36分,不定项选择题部分的第91题到第96题共计考察12分,第四卷第四题第1问到第5问、第7问和第8问考察了20分,第四卷第五题第1问考察3分左右,合计95分。
十一、商法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大幅“贬值”,只有28分,甚至不如经济法考察的分数多,导致商法分值降低的原因是第四卷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商法的任何问题,也就是商法部分在卷四很罕见地打了一张“白板”。具体分析商法的考情,第三卷单选题第25题到32题共考8分,多选题第69题到第78题共考20分。
十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在第三卷单选题第33题到第50题共计考察18分,多选题第79题到第90题共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7题到第100题共考8分,第四卷第四题第6问分值约为4分,第五题第2问到第5问分值约为15分,合计考察69分。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司法考试的重点还是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也就是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和辅导老师所对考生的提醒是一致的,“重点永远是重点”,“得民刑者得司考”。
司法考试入门知识及备考方法
引言:笔者系某国企法务系统的工作人员,上世纪90江淮官话年代末从部队转业至企业工作。由于职业角的变换,笔者立志从事法律职业,在经过法律专科、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后,于05年开始筹备国家司法考试,并于2009年如愿通过。本文中,笔者将结合其十一年的法律职业规划历程及司法考试的复习经历,对法律职业是什么?司法考试考什么?如何对司法考试复习资料进行选择和鉴别?如何在漫长单调司法考试备考过程进行的自我心理疏导和调试?四个方面进行诠释,希望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者共勉。
一、法律职业规划之司法考试认识
绝大多数人对法律职业的认识皆源于影视媒体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在法庭中抗辩搏弈的精彩场景。在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的渲染之下,许多年轻人在童年时期就充满了对从事上述职业的向往,以至于在其青年时期就开始积极规划法律职业生涯。
那么法律职业到底有那些?我国《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该条规定: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
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因此,我国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四类职业。由于我国正在进行政治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为了填补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的现象,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了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归口管理机构。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也规定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资格的考核办法和申请程序,该办法的实施也相应的填补了社会各基层对法律服务人员的需要。因此,在笔者看来广义的法律职业当然包括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企业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六类人。但是,无一例外的是上述法律职业皆须通过相应资格考试,其中司法资格考试以其权威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处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顶端。
二、法律职业规划之司法考试备考范围
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大门的敲门砖。那它考些什么?这是众多潜在的法律职业从业者热衷探讨的问题。下面笔者以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科目为蓝本,帮助大家了解司法考试的考察科目及分值分布情况。
1、试卷一考察科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2009年新增的考察科目,在卷一试题中占有较大比重,如单选题的前五道全部都是考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外,卷四第一道简答题更是直接考察考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领悟。该科目的总分达到了25分,俨然成为司法考试新贵;
《法理学》一科考了7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超导失超4道不定项选择题,加上卷四一道25分的论述题,总分为48分;
《法制史》依旧是考查分数最少的科目,共考了5道单选题、韩桂芝简历3道多选题共11分;
《宪法》考了6道单选题、6道多选题和2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22分。;
《经济法》的分值比2008年增加了5分,总分达到45分,是卷一分数最高的一科,考查的形式是5道单选题、12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三国法”方面;
《国际法》考了4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1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10分;《国际私法》考
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国际经济法》考查7道单选题、4道多选题和1道不定项选择,共计17分。“三国法”合计考查44分,与往年分值基本持平;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考查了4道单选题、3道多选题,共计10分,是2009年司法考试中考查分值最少的科目。
2、试卷二考察科目。
《刑法》客观题考了20道单选题、15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8分;
《刑事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8道单选题、14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52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客观题考查12道单选、11道多选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0分。
3、试卷三考察科目。
《民法》考查了24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70分,考查分值为各科之最;
《商法》考查了10道单选题、9道多选题和3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34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商法》的案例题继2008年之后,不再列入卷四进行考察,所以分值与去年的28分相比,没有太大增长。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考查16道单选题、11道多选题和4道不定项选择题,共计46分。
4、试卷四考察科目。
试卷四将考察科目以主观题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考察考生的法学理论功底。该卷的考察范围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简答题20分、《法理学》简答题25分、《刑法》案例22分、《刑事诉讼法》案例21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20分、《民法》案例22分和《仲裁法》案例20分。综上所诉,结合各考察科目客观题部分,《刑法》总分80分、《刑诉法》总分73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总分60分、《民法》总分92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共66分,与往年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