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实施部门 (单位) | 资格 类别 | 设 定 依 据 | 备注 | |
1 | 教师资格 | 教育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2000年第10号) | ||
2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 ||
3 | 法律职业资格 | 司法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4 | 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 | 柯布司法部 | 准入类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
5 | 注册会计师 | 财政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
6 |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 | 环境保护部 | 准入类 |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 | ||
7 | 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 |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
8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 ||
9 | 注册建筑师 |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及省级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 ||
under age10 years old 10 | 监理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 | ||
11 | 房地产估价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 ||
12 | 造价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机床罩壳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 | ||
13 | 注册城乡规划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 ||
14 | 建造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 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
15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准入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彝药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 ||||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年第137号)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 ||||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6:32:3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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