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浪漫主义文学

美国浪漫主义文学(1820-1860):小说
2008.05.03
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 AP Images)
(此为《美国文学纲要》(Outline of American Literature)修订本第四章,由美国国务院国际信息局翻译。)
作者:凯瑟琳·文斯潘克仁(Kathryn VanSpanckeren)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赫尔曼∙麦尔维尔(Her
帮站效果好man Melville)、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艾米莉∙狄更生(Emily Dickinson)以及超验主义作家代表了美国本土涌现的第一代文学大师。就小说家而言,浪漫主义流派大多采取霍桑所说的―浪漫文学‖(Romance)手法,以笔触激昂、情感浓郁和饱含象征性见长,成为小说创作的一种样式。浪漫主义作品不同于爱情小说,属利用特殊的技巧表达复杂、细腻的意蕴的严肃小说。
大多数英国或欧洲大陆小说家一般通过大量的细节刻划现实人物,但霍桑、麦尔维尔、爱伦∙坡反其道而行之,塑造的是超于生活的神异人物,不时爆发出神秘主义的火花。美国浪漫主义作品中的典型人物往往神魂颠倒、情态恍惚。例如霍桑作品《红字》(The Scarlet Letter)中的亚瑟∙丁梅斯代尔(Dimmesdale)和海斯特·白兰(Hester Prynne)、麦尔维尔作品《白鲸》(Moby-Dick)中的亚哈(Ahab)及爱伦∙坡小说中许多性情乖戾和心神不定的人物,均作为孤独的主人公与不可知的、暗淡的命运进行抗争,其行为方式带有某种神秘性,发自于内心最深层的下意识。这些象征性的情节揭示了痛苦的精神背后隐藏的种种行为。
这类作品以小说的形式探索隐蔽的灵魂深处,原因之一是因为美国缺乏根深蒂固的传统社区生活。英国小说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享有盛誉的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Anthony Trollope)、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威廉∙萨克雷(William Thackeray)──都生活在纷扰繁杂、具有鲜明特的传统社会,与读者有共同的喜怒哀乐,可从中为他们的现实主义小说汲取素材。美国小说家则面临奋斗和革命的历史、浩瀚如烟的荒野、游移不定和相对而言无阶级
之分的民主社会,所以美国小说通常反映了传统前所未有的缺席状态。大量英国小说都讲述贫困的主人公在经济和社会的阶梯上青云直上,或得助于美好的姻缘,或由于不为人知的贵族背景被发现。然而,这类作为伏笔的情节并没有颠覆英国贵族社会的结构,甚至还给予确认。主人公的发迹恰好满足了以中产阶层为主的读者的心愿。
相反,美国小说家则不得不依靠自身的创作途径。当年美国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疆界不明且不断游移的边陲地区,居民中有操各种外语的移民,生活方式既奇特又原始。因此,美国文学作品的主人公或者形单影只地置身于蛮夷部落之中,如麦尔维尔的《泰皮》(Typee);或者在漫漫荒野中跋涉,如詹姆斯∙费尼莫尔∙库柏(James Fenimore Cooper)的《皮裹腿故事集》(Leatherstocking);或者遭遇来自墓穴的孤魂野鬼,如爱伦∙坡笔下特立独行的人物;也可能邂逅林中躅行的魔鬼,如霍桑的《小伙子布朗》(Young Goodman Brown)。美国文学作品所有著名的主人公均为―孤独者‖。可以说,具有民主意识的美国人不得不自我创造。
与此同时,美国严肃派小说家也必须开创新的形式,由此诞生了麦尔维尔气势宏大、独具魅力的《白鲸》和爱伦∙坡梦语呢喃的《阿瑟∙戈登∙皮姆的故事》(Narrative of Arthur Gordon Pym)。即使在今天,美国小说家也很少有人能在形式上达到如此炉火纯青的地步。美国作家不愿假手经过验证的写作技巧,往往倾向于开拓新的创作方法。在美国,传统的、循规蹈矩的社会个体已不足为训,因为陈旧和传统的事物势必落伍,新生的创造性力量才值得注意。
黄亚虎
浪漫主义文学
浪漫主义在形式上彩晦暗,峥嵘险峻,这说明在缺乏社会稳定的条件下开创特有的风格是多么困难。许多浪漫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主人公终究难逃厄运:《白鲸》中所有海员都惨遭灭顶,仅伊什梅尔(Ishmael)一人生还;《红字》中多愁善感但罪孽深重的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Arthur Dimmesdale)最终也难逃一劫。即使在19世纪60年代的南北战争之前,美国文学中自我对抗的悲剧彩已经成为小说创作的主宰。南北战争的爆发则说明,一个陷入内战的社会酿成了一场更大的社会悲剧。
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第5代英国裔居民,出生在麻省塞勒姆(Salem, Massachusetts)。塞勒姆属海港,位于波士顿(Boston)以北,富甲一方,专事东印度贸易。一个世纪前,塞勒姆一名妇女被指控为巫婆,霍桑一位担任法官的先人恰好负责审判此案。霍桑在小说《七个尖角的阁楼》(The House of the Seven Gables)中构思了法官心如毒蝎使家人受到诅咒的情节。
霍桑很多短篇小说的发生地是清教思想盛行的新英格兰(New England),最杰出的代表作《红字》(1850)已成为刻划清教美国(Puritan America)的经典作品。作品讲述多愁善感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与本镇一位妩媚动人的女子海斯特∙白兰(Hester Prynne)被禁锢的热恋。故事发生在1650年前后清教徒殖民初期的波士顿,表现了以加尔文式(Calvinistic)的执著信念诠释伦理、性压抑、负罪
感与忏悔及精神救赎。
《红字》在其问世的时代是一部反传统,甚至具有颠覆性的作品。霍桑的这部作品风格儒雅,历史背景深远,文笔具有模糊性,弱化了创作主题的残酷性,很符合大众的趣味。但是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和赫尔曼∙麦尔维尔等老于世故的作家认为此书有着―地狱般‖的魔力。作品涉及19世纪美国一些通常受到压制的问题,例如新的自由派民主经验对个人行为,特别是对性和宗教自由产生的影响。
这部作品的结构编排严谨致密,文字优美,且恰到好处地使用了早期清教徒殖民者惯用的寓言手法。
霍桑的声誉还来自他的其他长篇和短篇小说。在《七个尖角的阁楼》(1851)中,他再度以新英格兰历史为主题。崩溃倒塌中的―阁楼‖意指塞勒姆的一个家庭,同时也指实际的房屋结构。作品的主题围绕一个世代承袭的咒语展开,讲述了爱情化解劫难的过程。有一位评论家指出,带有理想主义彩的主人公霍尔格
拉夫(Holgrave)道出了霍桑本人以民主的精神对旧式贵族家庭的不屑一顾:―循理以求,每隔半个世纪,至少应有一个家庭融入普通百姓的茫茫人海,忘却自己的家庭渊源。‖
霍桑的最后两部小说并不那么成功。这两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他生活的时代,浪漫主义的魅力不免受
到抑制。《福谷传奇》(The Blithedale Romance,1852) 颇引人入胜,因为作品描绘了布鲁克农场(Brook Farm)邻里间的社会主义乌托邦生活。霍桑在作品中抨击了那些狂妄自大、追求权力的改革者,他们最深层的内心并非相信真正的民主。《玉石雕像》(The Marble Faun)(1860)的故事发生在罗马(Rome),但讲述的仍是清教徒有关罪恶、孤独、赎罪和救赎的主题。
上述主题以及他为作品设置的新英格兰清教徒殖民地的独特背景,也是霍桑许多最著名的短篇小说的显著标志,如《牧师的黑面纱》(The Minister's Black Veil)、《小伙子布朗》、《我的亲戚莫利纳少校》(My Kinsman, Major Molineux)等。最后一个短篇讲述一名天真无邪的乡村青年进城谋生──美国19世纪城市化过程的必由之路──希望得到有权势的亲戚帮助,但他和这位亲戚从未谋面。罗宾(Robin)历尽艰辛寻少校,最后卷入一场奇特的夜间骚乱。在这场骚乱中,一名男子似乎因失去权势沦为罪犯,结果被赶出城区,场面即荒谬可笑又残酷无情。罗宾捧腹大笑,笑声比任何人都响亮,但后来才恍然大悟:这名―罪犯‖正是他寻的人──作为英国的代表,刚刚被一美国的革命民众推翻。作品表现了芸芸众生共同受到的罪恶与苦难的束缚。作品还突出了自强不息的主题:罗宾必须与每一位民主的美国人一样,学习如何勤劳致富,不依靠富裕亲戚给于的特惠。
电网技术《我的亲戚莫利纳少校》揭示了霍桑的小说的典型特征之一:他的作品鲜见生活正常的家庭。库柏的《皮裹腿故事集》试图将家庭安排在最难以想象的荒蛮之地,霍桑的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则经常涉及破碎、不幸或不真实的家庭,讲述孤独的个体遭受的痛苦。
革命的意识形态或许也为讴歌令人自豪但被异化的自由发挥了作用。从历史心理学的角度来看,美国革命犹如青少年的反抗行动,要求摆脱英国的家长统治和不列颠帝国的大家庭。美国人获得了独立,但又陷入进退维谷的迷思,不知如何在旧体制之外发掘自身的个性特征。这种场景已经无数次在美国西部边疆重现,以至于孤独经常成为小说中美国人基本生活状态的写照。清教主义及其分化而出的新教告诫信徒,个人的首要职责是拯救自己的灵魂,这或许进一步削弱了家庭的地位。
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1819-1891)
赫尔曼∙麦尔维尔与纳撒尼尔∙霍桑一样,出身于旧式的富裕家族,父亲去世后,家庭陡然陷入贫困。麦尔
维尔家世显赫,有傲人的家族传统,且本人勤勉上进,然而仍一贫如洗,没有受过大学教育。19岁那年,他开始了海上生活。他对描写海员生活有兴趣,自然来自其个人的经历,早期的大部分作品取材于他的航海生涯。通过这些作品,我们看到年青的麦尔维尔广阔的人生经历和崇尚民主的精神,也可以发现他对暴政和不公正的愤恨。他曾在南太平洋马克萨斯岛(Marquesas Islands)泰皮斯(Taipis)部落生活过一段时间,据说这个部落属食人部落,但热情好客。他的处女作《泰皮》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段时期。作品对岛民及其淳朴和谐的生活大加赞扬,但抨击基督教传教士的所作所为,因为作者发现这些传教士竟不如前来试图皈依的人们那么文明。
麦尔维尔的杰作《白鲸》以宏大的篇幅讲述―斐廓德号‖(Pequod)捕鲸船的故事,刻划了―无上帝之心却有上帝之威‖的船长亚哈(Ahab)。亚哈疯狂地追逐白鲸莫比·迪克,结果导致他的船和众水手全军覆没。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冒险小说,包含了一系列对人类生存状态的思考。捕鲸在全书的象征意义十分明显,代表着对知识的追求。作品穿插着对鲸类和捕鲸业不厌其烦的介绍,可谓寓义深远。叙事者在第75章《露脊鲸》(The Right Whale's Head)中说,露脊鲸属禁欲主义者,巨头鲸则是柏拉图学派,分别代表两大经典哲学流派。
麦尔维尔的小说哲学意味浓厚,但也不乏悲剧氛围。亚哈虽有英雄本,但难逃厄运,或许最终不得善终。大自然绚丽多姿,但始终令人感到陌生,甚至潜伏着死亡。在《白鲸》中,麦尔维克向艾默生(Emerson)关于人类可以认识大自然的乐观主义理念发出了挑战。大白鲸莫比·迪克作为一个不可思议、硕大无比的角主宰了整个小说,也使亚哈为之魂牵梦萦。有关鲸鱼和捕鲸的叙述并不能解读莫比·迪克;相反,这些叙述本身却往往成为某些象征,而且叙述的每一段情节都隐隐绰绰与同一个宏大的网络内其他每一段情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相关的构思(麦尔维克在《斯芬克斯》(Sphinx)这一章如此写道)并不意味着人类能如艾默生的作品所说的那样―解读‖大自然的真谛。麦尔维尔叙述的情节逐步积累,其背后是一个神秘的意境。这个意境是恶还是善,是人还是非人,从未得到解答。
这部小说自成一体,前后呼应,具有现代感。换句话说,小说常常谈到创作本身的问题。麦尔维尔经常对写作、阅读和认知等心理活动进行评说。例如,书中有一章恰似一份详尽的调查报告,叙事者试
图进行种属的分类,但最终还是做罢,大呼伟业难成(―上帝不让我有任何成就。这本书只不过是一份初稿──不,应是初稿之初稿。哦,时间、力量、金钱和耐心‖) 。麦尔维尔视文学作品为未完成的文本或半途而废的手稿,很具有现代意识。
亚哈执拗地想象自己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豪气冲天,永世长存,可以凌驾于他的水手之上。他不明智地追求完成的文本,祈求最终的答案。但是这部小说表明,或许除了死亡,并不存在完成的文本,也没有最终的答案。
这部小说还从经典文学作品中汲取了某些灵感。―亚哈‖取自《旧约》(Old Testament)中一个国王的名字,他渴望自己全知全能,与浮士德和上帝并驾齐驱。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剧中的俄狄浦斯王(Oedipus)为了揭开违忤天理的真相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无独有偶,亚哈的眼睛被击中,然后腿部受伤,最后走向死亡。《白鲸》的故事结束时出现―orphan‖(孤儿)一词。叙事者伊什梅尔(Ishmael)浪迹天涯,与孤儿无异。―伊什梅尔‖取自《旧约·创世记》(the Book of Genesis in the Old Testament),是亚伯拉罕(Abraham)儿子的名字。伊什梅尔系亚伯拉罕与妻子撒拉(Sarah)的侍女夏甲(Hagar)所生。结果伊什梅尔和夏甲被亚伯拉罕丢弃在荒山野岭之中。
小说中另有几例为证。先祖雅各(Jacob)有一位妻子(雅各有好几位妻子)拉结(Rachel),小说结尾时救起伊什梅尔的那艘船即采用了拉结的名字。最后,对于信奉犹太和基督教的读者来说,这头
超自然的白鲸不禁令人联想起圣经中约拿(Jonah)的故事。众水手认为约拿惹出了祸端,将他抛入大海。据《圣经》记载,约拿被一条―大鱼‖吞噬,在鱼腹中生存了一段时间,后蒙上帝关照重返陆地。他试图逃脱惩罚,却给自己招致更多的磨难。
石门一中校长苏光书中的历史元素也丰富了小说的内容。―斐廓德号‖的船名取自新英格兰一个已消逝的印第安人部落,寓意此船难逃厄运。捕鲸实为一种骨干行业,特别是在新英格兰地区:该行业提供燃油供应,尤其可为照明提供能源。因此,鲸鱼的确有―shed light‖(光照)天下之功。同时捕鲸业本质上也具有扩张性,蕴含着昭昭天命的观念,因为美国人从事捕鲸,需远赴全世界各海域寻鲸鱼(如今的夏威夷州被纳入美国管治的领土,也是由于当年充当美国捕鲸船只的重要加油基地。) ―斐廓德号‖船员的种族背景繁杂,宗教信仰各异,说明美国不仅是一个大熔炉,同时也具有浩瀚的情怀。此外,亚哈还以悲剧的样式展示了具有民主精神的美国个人主义。他追求个人尊严,敢于与天地间无情的外力进行抗争。
小说的后记部分淡化了捕鲸船悲惨毁灭的一幕。麦尔维尔在整个作品中突出了友情和人类多文化社会的意义。船沉没后,伊什梅尔因一位挚友制作的雕花棺材获救。此人就是玻利尼西亚(Polynesia)王子,浑身刺青、勇猛异常的鱼叉手奎格(Queequeg)。棺材外形原始古朴,带有神秘性,糅合了宇宙万物的前世今生。伊什梅尔的生命实际上依靠一个象征死亡的物品得到拯救。生命从死亡中复归,结局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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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被称为―天然史诗‖。作品以恢宏的气魄对原始自然背景下的人类精神进行了戏剧化描述,因为其中包含了猎人的神话、探知的主题、伊甸园岛屿的象征主义、积极对待前科技时代人类的态度、对重拾生命的追求等。法国作家和政治家亚历克西·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曾在1835年的《美国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中预言,美国的民主制度势必催动这个主题在美国升腾:
人类,超然于所在国家和时代的个人,站在大自然和上帝面前,满怀热诚又心存疑虑,具有罕见的特质,也饱尝难以想象的苦难,其命运将成为(美国)诗歌首选的主题,即使不是惟一的主题。
托克维尔推想,在民主制度下,文学将着重探索―人类内心深藏的非物质特性‖,不再纠缠于阶级和地位等外部或表面特征。当然,《白鲸》和《泰比》都属于这类作品,《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和《沃尔登湖》(Walden)也是如此。这类作品讴歌大自然,以牧歌的形式颠覆了以社会阶层为特征的城市文明。
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
男根
埃德加·爱伦·坡,南方人氏,如同麦尔维尔一样,具有超自然的晦暗彩,集现实主义、荒诞和谐谑于一身。他对短篇小说的形式进行了精细加工,也开创了侦探小说之先河。他的许多短篇成为当代流行的科幻小说、恐怖小说和幻想小说的前身。
爱伦·坡的一生短暂悲凉,风雨飘摇。他年幼失怙,与19世纪许多美国著名作家的经历类似。1835年,爱伦·坡与未满14岁的同宗表妹弗吉尼亚·克莱姆(Virginia Clemm)结婚。一般认为,这一段奇特的婚姻是为了寻求他所缺乏的稳定的家庭生活。
费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7-1895)(Courtesy National Portrait Gallery,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爱伦·坡认为奇特是美的基本元素,他的作品往往别出心裁。爱伦·坡的短篇小说和诗歌充斥着命运多舛的内向型贵族人物(艾伦·坡与其他许多南方人一样崇尚贵族理想)。这些彩晦暗的人物似乎从来不从事任何工作,也不与人交往,成天蜇居在散发着霉味的昏暗的古堡内。居室的装饰往往是带有象征意义的地毯和幔帐,其样式奇特怪异,现实生活中的阳光、窗户、墙面和地板被遮得严严实实。隐约
可见的一个个房间陈列着古老的典籍、古怪的画作和奇异的东方玩物。贵族们或拨弄乐器,或阅读古书,心情则凄凄惨惨戚戚,通常为逝去的亲人唏嘘不已。他的大部分作品都贯穿着生与死这个主题,尤为典型的是被活埋的经历或走出坟墓后变成吸血鬼的情节,《活葬》(The Premature Burial)、《丽姬亞》(Ligeia)、《一桶白葡萄酒》(The Cask of Amontillado)和《厄舍府倒塌记》(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均属此类。在生与死和奢华的哥特式背景之间,是爱伦·坡的朦胧王国,但并非仅为装饰外表而己。凡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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