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政党经济学理论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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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奇琦
摘要:西方的政党经济学是西方新政治经济学中的一部分。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西方学界在政党经济学领域已经形成四种研究路径:唐斯的政党空间竞争路径、赖克的政党联盟经济学路径、丽斯-马斯蒙的政党营 ...
要:西方的政党经济学是西方新政治经济学中的一部分。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西方学界在政党经济学领域已经形成四种研究路径:唐斯的政党空间竞争路径、赖克的政党联盟经济学路径、丽斯-马斯蒙的政党营销学路径、霍普金和保罗西的政党类型学路径。在这四种路径中,前两种较多体现了社会科学科学化的特征,后两种则更多表现出向传统社会科学回归的特征。经济学方法的优势在于一种精妙的简化。将经济学方法引入政党分析,可以将政党竞争中的行为简化为政党与选民之间的选择和策略行为。当然,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党问题也有其边界和不足。
关键词:政党经济学;政党空间竞争;政党联盟;政党营销;政党类型
全文发表于《晋阳学刊》2010年第6期。
在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越来越多的社会科学家开始移植经济学的概念和方法来解释政治现象。这种研究路径横跨经济学和政治学两大学科,因而其被称为新政治经济学。这种路径试图像传统经济学家分析私人市场中的消费者和公司行为那样,把政治社会中的集体行为和个体行为模型化。在新政治经济学的假设中,在政治市场中活动的选民和政党,类似于在私人市场中活动的消费者和公司。政党是新政治经济学分析中的核心行为体之一,由此,新政治经济学中的一部分便是政党经济学。政党经济学就是使用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和利益最大化逻辑来分析政党政治的过程和集团博弈。本文对西方政党经济学的发展进行梳理,试图整理出四种理论路径,并在最后对政党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进行简要评述。
一、唐斯的政党空间竞争路径
最早使用经济学方法对政党政治进行分析的是美国政治学家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在1957年出版的《民主的经济理论》(唐斯的博士论文,在著名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指导下完成)一书中,唐斯运用现代经济学的基本方法——一般均衡方法对政党与选民的关系进行分析。与传统的政党政治分析相比,唐斯的工作引入两个全新的成份:一
是将全部理论分析置于理性人假设之上;二是从基本的行为假设出发得出经验上可检验的结论。从经济人假设出发,唐斯提出两大假定:假定之一是政党竞争源自政治代表对自身当选或连任目标的自利追求,假定之二是选民投票完全基于投票者对自身利益的考量和平衡,即选民并非选择最好的或最擅长执政的政党,而是选择最能代表其个人利益的政党。[1]33-35唐斯的两大假定为经济学视角的政党政治研究奠定基础。
在其1957年著作中,唐斯引入经济学中的霍特林大街模型,并以此为基础提出著名的中间选民定理the Median Voter Theorem)。1929年,霍特林在《经济学杂志》上发表竞争中的稳定性一文,提出空间竞争理论。霍特林假定在一条大街上只有两家杂货商,同时假定消费者在两家商店之间的选择只取决于交通费用。最后,霍特林得出的结论是,竞争将驱使两家杂货商向大街的中心移动,以便在保持自己传统顾客的同时再争取更多的新顾客。[2]41-57唐斯将霍特林大街模型运用于政党竞争。假定政党竞争中只存在两个政党,同时假定选民在两个政党之间的选择只取决于政党与自己在意识形态上的距离(即选民投票支持在意识形态与自己接近的政党)。那么,竞争将使得两个政党向中间投票人的位置移动,以便在保持自己原来选票的同时争取更多的选票。所以,唐斯的中间选民定劳障为,在两党制中,因为在选举中处于中间标度可以同时吸引左右两边的选民,所以政党
表述施政纲领要尽可能地处于中心位置。[1]108-109唐斯的中间选民定理对两党制国家中两党政策日益趋同的现象具有强大的解释力。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教授斯蒂芬诺·巴托里尼(Stefano Bartolini)将唐斯开创的这一路径称为政党研究的空间竞争路径。[3]40
当然,唐斯的中间选民定理实质有严格的假定:第一是两党制,第二是选民偏好呈单峰,第三选民偏好呈对称分布。当三个条件全都符合时,中间选民定理是最具解释力的。[1]128-129当两党制和单峰偏好条件符合,但选民偏好呈非对称分布时,政党的最优位置将会被拉到众数,而非中数。这一点也可以算作中间选民定理的变体(中间不一定是中数,也可以是中间的众数)。当政党制度是两党制,且选民偏好呈双峰时,政党的最优位置是选民偏好的峰点。政党向中心移动会得到对方阵营的部分选票,但也会失去己方阵营的更多选票(因为峰点意味着选民偏好的集聚点。从这个意义上说,中间选民定理推论的向中数移动,实质是向单峰的峰点移动)。唐斯在研究中提出,如果选民偏好呈多峰分布,则容易产生多党制。[1]117-119但就在多党制且选民偏好多峰分布的情况下,政党会呈向心还是离心运动趋势的问题,唐斯并没有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唐斯未完成的讨论是由意大利政治学家乔万尼·萨托利(Giovanni Sartori)推进的。在其1
976年著作《政党与政党体制》中,萨托利对多党制下的政党空间竞争倾向进行了分析。萨托利将包含有三到五个相关政党的多党制称为温和多党制,将超过五个相关政党的多党制称为极化多党制。萨托利认为,温和多党制的相关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距离相对小,相关政党容易结成两极联盟格局,政党空间竞争呈现出向心竞争的特点。[4]257极化多党制的相关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距离比较明显,容易形成以某一主导性政党为中心的离心竞争格局,即一个主导性政党长期处于中间位置,而其它政党与中间政党的竞争呈离心竞争。处于两端位置的政党都试图极化它们的意识形态表达以从中间政党那里竞争选民。[4]190-193
以列希伯来大学教授罗温·哈让(Reuven Y. Hazan)的研究重新讨论了萨托利关于极化多党制下的离心竞争问题。哈让认为,萨托利的观点可能过于绝对。哈让发现,一方面,边缘政党可能对中间政党的存在和发展做出极化的反映,以迫使中间政党选择向边缘移动,最后导致离心的政党竞争。另一方面,中间政党可能针对边缘政党的极化反应而发起一场中间化的运动,而如果中间政党成功,则暗示着一种向心化的政党竞争。[5]158-166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政治学教授科拉·斯特拉姆(Kaare Str?m)对已有空间竞争分析中对政党寻求选民行为(voter-seeking behavior)的过多关注提出批评。斯特拉姆认为,
在两党制的情况下,因为选票的最大化是获得执政权力的唯一途径,所以对政党寻求选民行为的关注是合理的。但在多党制情况下,政党往往在寻求公职行为(office-seeking behavior)和寻求选民行为之间平衡。而且,斯特拉姆认为,在多党制下,鉴于选民的工具性特征,政党的寻求公职假定比寻求选民假定更为合理。[6]568-569
丹麦奥胡斯大学政治学教授克里斯托弗·格林-派德森(Christoffer Green-Pedersen)则在哈让和斯特拉姆的基础上对多党制下的政党空间竞争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格林-派德森认为,在多党制下,假定政党是完全寻求公职行为取向的,同时假如一个主导性的中间政党存在,那么明显的向心竞争倾向会出现。对于边缘政党,仅有两条路径可以获得政府权力:一是与中间政党结盟然后组成中左或中右政府;二是与另一个边缘政党组成更为宽泛的联盟。换言之,如果边缘政党想获得政府权力,那唯一的选择便是向中心移动(与中间政党或与另一个边缘政党结盟都是向中心移动)。[7]326
二、赖克的政党联盟经济学路径
在唐斯之后,威廉·赖克(William Rike)的最小获胜联盟法则(minimum winning coalition law)是政党经济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成果。赖克担任罗彻斯特大学政治学研究所所长多年,
windows 2003 server并在1982年-1983年担任美国政治学会会长。在1962年的《政治联盟理论》中,赖克运用博弈学理论对唐斯的核心假设进行批驳。唐岁粝为政党总是试图将选举支持率最大化,而赖克认为政党的积极性仅限于获得胜选所必须的最少投票。赖克的最小获胜联盟法则认为,在多人零和博弈的政党竞争中,竞争者往往结成确保胜选所需的足够大的联盟,而非一味追求最大。[8]32-33最小联盟获胜法则对多党制下的党派联盟问题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在多党制中,某一个政党不能单独获得竞选胜利,政党必须通过结盟才能获得执政可能。一方面,政党联盟之所以需要保持一个最小获胜规模,是因为政党联盟规模越大,每个成员获得的利益份额越少,维持联盟的成本也越高。另一方面,政党联盟规模也不能太小,太小不足以赢得执政地位。整体来看,赖克的研究开创了政党研究的联盟经济学路径(coalition economics path)。
最小获胜联盟法则的基础是博弈论。博弈论最早在数学领域生成,然后在经济学领域产生出最大影响,并成为经济学的重要分析路径之一。赖克受到数学家冯·诺伊曼、经济学家摩根斯坦和纳什等的影响,而试图用博弈论来解释政党之间的结盟现象。按照博弈论的规范方法,最小获胜联盟法则基于如下一些主要前提:第一,政党联盟之间的竞争是一个多人的零和博弈过程。政党联盟之间进行分割的总收益不必等于零,但必须保持不变。第二,
参与者是理性的。第三,参与者掌握完全信息。第四,另外给付和贿赂是允许的。这意味着参与者可以事先沟通协商,以确定收益的重新分佩。第五,当实现一定程度的最小量资源后,一个联盟才能获胜。譬如,在9名参与者的博弈中,如实行简单多数决,那么最小获胜联盟是5人。如实行2/3规则,那么最小获胜联盟是6论革命人。第六,没有参与者可以单独获胜。第七,联盟规模大小由成员自己决定。第八,获胜规模越大,其总收益越小。第九、获胜联盟是通过原始联盟的不段扩张而创建的。第十,每一个博弈都可被视为独立的单个事件。[9]79-80公安部汪凡最小获胜联盟法则的核心是经济学中的规模原则。赖克理论的特点是其从若干清晰明确的假设中严格推导出来,而且应用范围超出政党研究领域。
在赖克之后,一些学者对赖克理论进行了发展,如美国密歇根大学教授罗伯特·冯天瑜阿克塞尔罗德(Robert Axelrod)提出了最小关联获胜联盟假说(minimal connected winning coalition。这一假说认为,在多党制下,有某种关联(利害冲突较少或意识形态接近)的政党将会联合起来形成联盟,这种联盟不段扩大直至达到一个最小获胜联盟。[10]225-239再如,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教授保罗·沃里克(Paul Warwick)则分析了最小获胜联盟的持久性问题。沃里克的研究发现,最小获胜联盟存续的时间比其它联盟存续的时间更长,政府中党派的数目与政府存续时间呈负相关。[11]465-498另一些学者则对赖克理论进
行了批驳和质疑,如美国学者罗伯特·巴特沃斯(Robert Butterworth)认为,赖克的最小获胜联盟法则并不总是一个可靠的解决方案。巴特沃岁粝为,如果联盟的非必要成员采取策略行为,就是用足够的净收益来贿赂联盟成员,超额联盟(excess coalitions)就可能出现,那最小获胜联盟法则就不能成立。[12]741-748
在最小获胜联盟法则中,政党数目是个重要问题。要达成最小获胜联盟,那就首先需要知道如何计算政党数量,要清楚多大规模的政党应该被包栝在政党数目之内。首先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的是萨托利。萨托利认为,应该设置一个议席门槛,如5%或10%,只有获得这一门槛以上议席的政党才能被计入政党数量。萨托利的另一个表述是,只有那些具有联盟潜力(coalition potential)或具有潜力(blackmail potential)的相关政党才应被当作政党制度的组成部分而加以计算。[4]169-183芬兰库奥皮奥大学教授马尔库·拉克索(Markku Laakso)和美国加州大学教授莱茵·塔格培拉(Rein Taagepera)发明了一个计算有效政党数目的指标,该指标目前已经在西方比较政治学研究中广泛使用。计算公式是N=1/Si2,其中N是有效政党数,Si 是指第i个政党占有的议席比例。比方三个政党分别拥有45%、40%和15%的席位,那将三党比例的平方加总后,最后得数的倒数是2.6,那有效政党数即是2.6曲靖地震。[13]3-27有效政党数把政党数目与政党的相对大小两方面因素都考虑进
抓狼联盟去。在所有政党力量相当的情况下,有效政党数与政党实际数相等。而当政党力量有差别时,有效政党数少于政党实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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