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8 山东省莱芜市富伦钢铁有限公司冶金起重机钢水包坠落倾翻事故

2010128日山东省莱芜市富伦钢铁有限公司冶金起重机钢水包坠落倾翻事故
)事故概况
2010128710分,山东省莱芜市山东莱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转炉车间一台冶金桥式起重机,在从运送平车向上提起炼铁高炉车间运送来的3铁水罐吊运铁水包(铁水包自重70t,铁水重约120t)由南向北移动过程中,吊运铁水包东侧横梁上滑轮组的钢丝绳突然下滑,横梁失去平衡东侧吊钩下坠,所有重量由西侧耳轴承担,造成西侧耳轴脱落,铁水包倾覆,倾泻出的高温铁水涌向与铁水包垂直距离15m左右的工具房,致使在车间办公室开完班前会到工具房领取工具的11名维修人员2019理论韩国理论中文3人死亡、5人受伤(见图1、图2)
)现场勘查情况
1、设计工业事故设备基本信息
(1)事故起重机为YZS240/75/15t型号的四梁四轨双小车铸造起重机由电控系统、主小车、大车、桥架、副小车、起重横梁等组成。主小车在2根主梁上运行,副小车轨道位于主梁内侧下方,在2根副主梁上运行,可在主小车下方通过。主钩为龙门吊钩,用于吊运钢水罐,
副小车用于倾倒钢水或其他零星吊运。
(2)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主小车额定起重量为240t,副小车额定起重量为75/15t,跨度为24m;整机工作级别A7,机构工作级别:起重机运行M7、主小车起升M7、副小车起升M6/M5、主小车运行M6、副小车运行M6;主小车起升主钩由2台YZR375M-10电动机驱动。
3)该结构由两台电动机驱动一个长条形圆柱齿轮减速机的两个高速轴。减速机的两个高速齿轮之间用惰轮连接。在该减速机的两个低速轴上通过卷筒联轴器带动两个双联卷筒。在电动机及减速器中间有两个制动轮交流电磁铁制动器,通过制动器、联轴器、闭式长齿轮减速器、卷筒、钢丝绳实现铁水包升降。两个卷筒设置了秤重装置,其中东侧卷筒设置了限位装置,没有设置安全制动装置
1、事故现场铁水包情况
红外光通信装置(1)倾覆的3号铁水包位于炼钢车间加料跨,包底紧靠铁水包运送车辆停车处,铁水包包口朝向北偏西方向,包口中心线距厂房中间支柱中心线约8m远,铁水包内钢水倒出,仅余少量钢渣。铁水包运送车辆北侧横梁钢结构有明显被撞击的断裂痕迹,西侧吊钩脱钩,西侧铁水包吊耳挡环及轴套脱落。东侧吊钩与横梁悬挂在铁水包上方。
(2)喷洒出的铁水散落凝固在地表面上。距离铁水包包口地点北偏西方向的工具间外部钢板被烘烤变形,工具间内部有3人死亡。
2、事故设备现场勘查情况
(1)起重机主小车起升机构的2台交流电磁铁制动器均处于闭合状态,且与底座连接无松动,制动弹簧无断裂现象,制动臂完好。东侧卷筒由南向北明显倾斜,与减速机箱相连轴端呈受力变形状态,其上缠绕的两组钢丝绳压板断裂,绳段松散开。西侧卷筒外观正常,支承端固定完好,绳槽表面无明显擦痕。
(2)打开闭式长齿轮减速机看到,齿轮减速机有两个电机动力输入和输出端,两组齿轮副中间靠两个惰轮相连接,形成相互传动。与东侧卷筒相连的减速机轴承支撑©340mm轴段与固定齿轮的放360mm轴段之间过渡台肩处斜向断裂,有旋转摩擦痕迹。东西两侧卷筒钢丝绳滑轮绕组通过固定在主小车的上滑轮绕组分别单独与铁水包横梁东西两侧滑轮绕组相连,未相互交叉。
(3)起重机操作室大车运行处在关闭状态,主小车起升机构处在提升状态,电气控制回路和电源回路未见异常。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起重机械减速机制造质量低劣,减速机输出轴断裂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从减速机输出轴外伸端猝40mm轴段与固定齿轮的56360mm轴段之间过渡台肩处斜向断裂,有旋转摩擦痕迹来看,由于设计结构不合理、表面加工质量不高或者材料热处理不合格的原因,输出轴根部圆角半径过小,产生应力集中,在交变应力作用下根部形成初始微裂纹,成为裂纹源。在对称循环交变扭转剪应 力的作用下,疲劳极限又大大降低,其结果必然会导致轴根部截面外边缘处的交变扭转最大剪应力大于该处轴的疲劳极限,在轴的根部外表面就形成疲劳微裂纹,并最终导致断裂。
(2)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多名职工在车间起重机吊运铁水时进入工具室取工具,遭遇倾泻的铁水造成伤亡。
1、间接原因
(1)设计单位设计不完善,执行法规不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 355号)的要求,新出厂安装吊运熔融金属的起 重机,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而且根据2008年2月2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的《起重机械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桥式起重机》第六条要求,吊运熔融金属的起
大明宫词导演液膜分离重机,其额定起重量75t以上(含 75t),除符合该规程外,还必须符合JB/T 7688.15-1999《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铸造起重机》相关要求。其相关要求的特殊规定第一是主起升机构取物装置为带两个叠片式吊钩的起重横梁,副起升机构取物装置为吊钩的铸造起重机;第二是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的缠绕方式:要求采用4根钢丝绳缠绕 系统,当1根或对角线上2根钢丝绳断裂后仍能将重物放到地面上;第三是驱动系统的设置:主起升机构应有两套驱动系统,当其中一套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驱动系统应能保证在额定起重量下完成一个工作循环。显然事故设备设计制造单出厂的铸造起重机没有遵守这些规定。一是主起升机构没有 采用4根钢丝绳缠绕系统,无法保证钢丝绳断裂后铁水包坠落;二是东侧卷筒也未安装安全制动装置,电动机到卷筒之间事故无法控制;三是长条形圆柱齿轮减速机齿轮副传递动力,无法保证一套驱 动系统出现故障时,另一套系统可完成一个工作循环。
(2)企业安全意识淡薄,技术管理落后。一是国家质检总局2008年开展了一年的冶金起重机械治理整顿,要求铸造起重机要严格按照法规标准进行管理和使用,但企业仍然只忙于生产,违规操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企业安全意识淡薄,选择吊运铁水罐附近作为工具间,经常有多人在房间内工作,企业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隐患,严重违反了国家法规的规定。实际上这也是造成这次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2008美国大选(四)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
1、铸造起重机是炼钢厂生产线上的关键设备,由于其作业率高,工作环境恶劣,因而安全性 能要求高。一旦出现起升、运行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和齿轮、轴承等机械零件等故障或事故,将引起钢包倾斜或钢包坠落,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整个炼钢生产线都将处于瘫痪状态。因此需要强化其设计、制造质量,加强使用管理,落实监督检验责任,确保设备安全 运行。
2、落实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责任,加强同类在用起重机械的整改,切实保证在用冶金起重机械的安全质量。由于事故设备设计制造单位采用同样结构方式先后承制了多家企业起重机产品。建议改进在用起重机械的安全质量。企业同时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事故的原因和原来制造起重机械存在的事故隐患,提高今后起重机械产品的设计制造能力。建议对此类铸造起重机械在主起升机构的低速轴(每个卷筒端部)加装安全制动器,相应增加安全制动器的电气检测装置,以保证钢包不坠落或倾斜不会过大,同时改进减速机和绕绳结构的设计。
3、落实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责任。冶金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国家相关
产业政策,切实把好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关,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开展危险辨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加强监控。冶金企业要重点加强对起重机等关键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健全维护保养制度,完善维护保养记录,防止设备、设施带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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