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张志文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张志文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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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广播网
【制定机关】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06.27
【文 号】民党发[2006]33号
【施行日期】2006.06.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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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张志文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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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职报告格式  (民党发〔2006〕33号)
  中国民族博物馆
  经研究决定,任命张志文同志为中国民族博物馆副馆长,免去其国家民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职务。任职时间从2006年5月18日算起,试用期1年。
中国共产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
希洛人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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