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周期:2020年 月 日-202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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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记录 |
日期 | 修订状态 | 修改内容 | 修改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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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楔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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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让员工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工作中去,与
公司项目建立命运和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从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员工和公司一起共同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
(一)项目范围
集团下属按土地摘牌时间为2020年 月 日后获取的所有项目,包括操盘及非操盘。 (二)人员范围
1.集团
集团跟投人员范围为副总级别(含)以上人员(强制),其他自愿跟投人员;
2.区域
项目跟投人员范围为项目公司副总级以上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强制),项目总经理对项目内部选投比例有分配权,以及其他自愿跟投人员。
3.其他指定人员
三、跟投方案说明
(一)跟投模式
1.投资结构
1.1项目内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作为跟投管理主体,由所属项目的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B,作为跟投管理主体,有集团财务部负责管理。
1.2每地产项目对应一个子账户独立核算。
1.3项目合伙企业A的普通合伙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项目员工推举产生。
1.4集团合伙企业B的普通合伙人由集团副总裁担任,有限合伙人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1.5跟投员工与合伙企业签订《委托投资协议》,跟投员工通过其实现对跟投项目的间接投资和收益。跟投本金部分直接注入合伙企业。
1.6借款部分由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台签订《借款协议》,集团投融资平台提供杠杆配资,并将借款注入合伙企业。
1.7集团、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B、其他合作方共同注资平台公司,并通过平台公司间接实现对项目公司的投资。
2.权责约定
2.1跟投员工通过合伙企业A间接享有跟投项目股权收益,在任何时候,跟投员工不得参与或主张合伙企业的管理和事务执行,也不得干预项目公司的正常经营决策和管理,不享有如经营表决权等其他权利。跟投员工(除作为设立合伙企业发起人外)的姓名及出资也不会出现在合伙企业或项目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之中。
2.2跟投员工享有对项目公司经营情况的知情权和重大事项的监督建议权,项目公司有义务向本项目跟投的全部员工及时准确披露项目经营状况。
(二)跟投额度及权益
序号跨国公司论文 | 单位 | 职位 | 类型 | 最低 | 最高 |
1 | 集团 | 副总以上-地产强关联 | 强制 | | |
集团旗下其他公司--地产板块弱关联 | 自愿 | | |
领导指定关键岗位 | 强制 | | |
其他员工 | 自愿 | | |
2 | 项目公司 | 项目总 | 强制 | | |
副总 京唐港邮编 | 强制 | | |
部门经理(部分指定强制除外) | 自愿 | | |
员工 | 自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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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杠杆配资
公司可以为强制跟投员工按比例提供配资借款实现杠杆收益,并收取利息。公司对员工的借款通过集团设立的投融资平台办理,员工与集团投融资平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合同结算本金及利息。
员工配资比例表
序号 | 职级 | 配资比例 |
集团 | 1 | 副总裁 | 1:5 |
2 |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 | 1:4 |
3 | 指定关键岗位 | 1:3 |
项目 | 1 | 总经理 | 1:5 |
2 | 副总经理 | 1:4 |
3 | 融资、设计及成本负责人 | 1:3 |
4 | 指定关键岗位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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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资暂定按年利率10%计息(暂定),配资利率变动以集团财务中心最新公告为准。
2.若强制跟投人有职务犯罪等渎职行为的,取消虚拟配资部分的分红权。
3.如强制跟投对象在跟投结束后入职的,仍要按规则跟投。
4.强制跟投对象选择了配资的,离职后,公司退还员工已交利息,不再享受配资分红。
5.强制跟投对象在公司内部调动的,跟投本金和配资权益不变。
6.强投人员默认为项目的战略性股东
7.自愿跟投对象公司不享有配资机会。
8.跟投本金由员工自行筹集。
9.员工必须以本人实名投入跟投本金。
10.成立跟投资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裁负责(或者项目总经理负责)
11.个税:跟投员工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税率以当地税务局认定为准)。
(四)跟投人员信用档案
集团跟投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机制,出现以下情况者,员工信用评级而降级:
1.跟投本金逾期缴款超过1个月以上;
2.配资借款手续不配合,归还不及时的;
3.亏损项目和已预分红金额大于实际分红未按要求退回的;
4.严重违反集团相关规定通报处罚的,由人力资源中心认定需信用降级的。
自降级之日起,后期跟投项目杠杆配资的计息将进行惩罚性上浮,同步分配中和未分配项目视同普通小股东参与分配,不再视同战略性股东。
(五)跟投认购与资金募集
1.跟投方案确定
1.1新项目成功获取后,项目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摘牌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跟投方案》
,报项目总经理核定,并发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批。
1.2其中《项目跟投方案》需包含项目的基础信息、项目的关键投资收益指标(资金峰值、静态投资回收期、净利润率等)、项目股权和合作方信息、跟投工作时间节点(认购截止、资金募集等)、跟投人员名单及跟投比例。其中(1)强投人员名单(含集团+项目)向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和项目人力负责人核实确认;(2)关键投资收益指标以拿地后目标责任书为准;(3)项目内跟投比例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参照本制度跟投比例规定权衡分配后报备。
1.3投资结构搭建:新项目成功获取后1个月内,按上面所述投资结构设立合伙企业并开立账户,如区域内合伙企业已成立,则仅需针对新项目开设合伙企业的子账户即可。
1.4.跟投金额确认:《项目跟投方案》审批确认后,邮件通知跟投员工确认跟投金额、缴款时间、缴款账号。
2.资金募集
2.1跟投本金募集:新项目成功获取1个月后,开放跟投本金募集,跟投员工需在新项目成
交换空间2010功后2个月内缴款到公司指定账户。跟投人员在打款时,注明“XXX(姓名)跟投”确保打款人为跟投人员本人,若非本人打款,需原路退回,以免后期纠纷。
2.2《委托投资协议》签署:确保跟投本金到位后,各跟投员工根据各项目的《委托投资协议》签署,一式两份,项目员工交项目财务部汇总,集团员工交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汇总。合同盖章签字完毕后,一份返还员工,一份由项目财务归档。
2.3跟投本金缴款逾期:
2.3.1项目跟投人员须及时缴纳跟投金额,在新项目成功获取后2个月内按比例缴款到公司指定账户;
2.3.2集团跟投本金缴款原则每月1次,每月30日将项目上月已立跟投方案统一汇总后,15日通知缴款,30日缴款截止,具体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