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税实践及启示

国际碳税实践及启⽰
作者|康樾桐⽑晓杰刘⽂静「作者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总⾏;中国⼈民银⾏哈尔滨中⼼⽀⾏;中国⼈民银⾏牡丹江市中⼼⽀⾏」
⽂章|《中国⾦融》2022年第6期
爵士乐论文碳税作为⼀种新型税种,已在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充分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应⽤效果。作为减少碳排放的政策⼯具之⼀,碳税对我国落实“双碳”⽬标将发挥重要作⽤。
碳税的相关概念及优势
国外对碳税的研究源于1920年庇古的《福利经济学》,碳税与能源税以及硫税、氮税、污⽔税等⼀起构成环境税体系。碳税是以减少⼆氧化碳排放为⽬的,以化⽯燃料(如煤炭、天然⽓、成品油等)的碳含量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的⼀种税。
zipa碳税作为重要的减排⼿段,具有如下优势。⼀是减排见效快。可直接增加温室⽓体排放成本,将⽓候变化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倒逼市场主体采取节能减排的措施,有助于在短时间内实现⼤幅减排。⼆是实施成本低。主要依托现有税收体系实施,⽆须设置新机构、建⽴配套设施等,降低了政策的实施成本和交易成本。三是税率较稳定。通过稳定的碳价格预期指引,企业可以根据稳定的税率安排减排计划。四是
收⼊可分配。政府可以将碳税收⼊⽤于绿⾊项⽬建设、节能减排补贴或新能源技术研发,⽀持低碳转型。
小额信贷运作与管理碳税的国际实践发展历程
国际上碳税的实践⼤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是1990~2004年。1990~1991年,以芬兰、丹麦为代表的北欧发达国家最早开始实施碳税,到20世纪末形成了单⼀的碳税制度。⼆是2005~2018年。2005年欧盟正式建⽴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U ETS),国际上关于碳税和碳排放权交易(以下简称“碳交易”)两种减排机制的研究成果⽇益丰硕;随后,⽇本、澳⼤利亚、墨西哥等国家通过碳税法案,尝试开征碳税。三是2019年⾄今。随着全球在应对⽓候变化上达成共识,以及《巴黎协定》等国际协议的推进,2019年新加坡、南⾮等国家和地区相继实施碳税。在EU ETS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欧盟多国为尽快实现减排⽬标,推⾏碳税与碳交易并⾏的复合政策。其经验表明,⼆者相互协调配合更可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提⾼减排效率。
世界银⾏统计显⽰,截⾄2021年5⽉末,全球正在实施的碳定价机制有64项,计划实施的有3项,所覆盖的碳排放量占全球碳排放量的21.5%,较2020年提⾼了6.4个百分点,其中碳税35项,涉及27个国家,分布在北美洲、欧洲、⾮洲、南美洲和亚洲等。
国际碳税实践
科学设置税种、确定计税依据。从税种设置看,国际上对碳税税制的设定主要有独⽴税种、融⼊税种两种模式。独⽴税种不依附于其他税种⽽存在,仅根据⾃⾝的课税标准独⽴征税,如芬兰、瑞典、荷兰等国为减少温室⽓体排放专门设⽴了碳排放税;⽽融⼊税种是将碳排放因素融⼊能源消费税、环保税等现有税种中,形成隐形碳税,如⽇本、意⼤利、德国等国采取的模式。从征收依据看,国际上碳税征收依据主要有两类。⼀类是少数国家采⽤的以⼆氧化碳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如智利、波兰等国的征收依据。该⽅法能直接反映排放主体的排放量,且连续性的数据能够反映排放主体为减排所作出的努⼒,有利于形成正向激励,但实施技术复杂、成本较⾼,需要相关企业购买⼆氧化碳监测设备,捕捉、测算和报告⼆氧化碳排放量,因此应⽤的国家相对较少。另⼀类是以煤炭、⽯油、天然⽓等化⽯燃料消耗量折算的⼆氧
政党文化测算和报告⼆氧化碳排放量,因此应⽤的国家相对较少。另⼀类是以煤炭、⽯油、天然⽓等化⽯燃料消耗量折算的⼆氧化碳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其技术更加简单可⾏,管理成本相对较低,是国际上⼴泛采⽤的⽅法。以此为征收依据的国家包括芬兰、丹麦、瑞典、⽇本和英国等。
设计差异化、先低后⾼的碳税税率机制。从国际实践看,各国在设计碳税税率时,通常实⾏差异化、先低后⾼的碳税税率机制,以使纳税⼈更加容易接受。主要做法如下:⼀是对不同的纳税对象实⾏差异化税率。例如,瑞典1991年将⼯业企业和私⼈家庭的碳税税率统⼀设定为250瑞典克朗/吨⼆氧化碳当量,但当时规定⼯业企业只需按50%缴纳税款;1993年⼯业企业的碳税税率降为80瑞典克朗/吨⼆
jamario moon氧化碳当量,私⼈家庭的碳税税率却提升为320瑞典克朗/吨⼆氧化碳当量。⼆是循序渐进提⾼税率⽔平。例如,芬兰1990年开征碳税时,税率仅设定为1.62美元/吨⼆氧化碳当量,1993年碳税税率实现翻倍,2013年税率就达到23.43美元/吨⼆氧化碳当量;丹麦1992年开始对私⼈家庭和⼯业企业征收碳税,税率为100丹麦克朗/吨⼆氧化碳当量,1996年税率便提⾼了15%~20%;挪威1991年的汽油碳税税率为40.1美元/吨⼆氧化碳当量,2005年税率上涨为53.5美元/吨⼆氧化碳当量。
推⾏配套中性措施及税收优惠政策。国际上在征收碳税时均遵循税收中性原则,实施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尽量降低征收碳税对企业和⾏业的不利影响。⼀是对努⼒减排的⾼耗能、⾼污染企业实⾏税收减免措施,例如,⽇本规定,⾼污染企业如果努⼒减排,则给予80%的税额减免。⼆是对购置节能设备或实⾏低碳转型的企业提供补贴或减免政策。例如,丹麦1979年根据⽴法,对通过资质认证、投资风能的企业给予风机价格30%的补贴。三是对参加⾃愿减排协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丹麦对参加⾃愿减排协议且达到协议规定的能源效率的企业给予80%的税收优惠。四是抵扣其他税负,通过降低个⼈所得税、社会保障税等其他税种税率,实现税负总体平衡。例如,丹麦通过降低雇主的社会保障特别税税率,规避碳税的收⼊负效应;荷兰2001年降低了三分之⼀的个⼈所得税,以此平衡碳税带来的负⾯影响;⽇本2009年⼤范围推⾏“绿⾊税制”,消费者如果购买环保汽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及重量税等其他税种。
合理管理、使⽤碳税收⼊。国际上通常对征收的碳税收⼊实⾏专款专⽤,以激励市场主体节能减排与
实现低碳发展。⼀是⽤于应对⽓候变化、研发节能减排技术等。例如,英国将部分碳税收⼊投资于能源节约技术的研发,⽇本将部分碳税收⼊⽤于促进新能源和可再⽣能源的利⽤。⼆是投⼊养⽼基⾦。例如,德国将碳税收⼊投⼊养⽼基⾦,不仅提⾼了雇员的净⼯资,还减轻了个⼈和企业的缴费负担。三是补贴企业节能项⽬。例如,丹麦将⼯业企业缴纳的碳税收⼊全部作为改善能效的投资基⾦,将居民缴纳的碳税收⼊⽤于供热系统补贴和新能源改造;英国通过碳信托基⾦指定5%~20%的碳税收⼊⽤于直接的能源效率补贴。四是直接补贴低收⼊体。例如,加拿⼤将碳税收⼊⽤于帮扶低收⼊体,以“中和”征收碳税产⽣的收⼊负效应对低收⼊体的影响。
注重与其他政策⼯具搭配组合。国际上碳税与其他政策的搭配组合包括“互补性”和“衔接性”两种形式。⼀是“互补性”组合。⽬前,国际上最常⽤的“互补性”组合为碳税和碳交易并⾏的碳减排政策⼯具组合,如⽇本、挪威等国推⾏碳税和碳交易并⾏的政策,在覆盖范围、价格机制等⽅⾯起到了良好的互补作⽤;欧盟碳交易覆盖了电⼒和⼤⼯业部门,⽽碳税则覆盖了汽车燃料、居民和⼩⼯业部门等⾮EU ETS排放部门;法国2014年开征碳税主要针对天然⽓、⽯油和煤炭等化⽯燃料,它与EU ETS并⾏存在,没有交叉。⼆是“衔接性”组合。例如,瑞⼠实⾏碳税与⾃愿减排协议的政策⼯具组合,其规定只有在⾃愿减排协议⽆法取得理想效果的情况下才使⽤财政⼿段。从实践经验可以看出,各国政策⼯具的选择和组合搭配往往综合考虑了“边际减排成本”、碳交易和⾃愿减排的交易成本及市场竞争⼒等因素。
国际碳税实践对我国的启⽰
建⽴⾏之有效的碳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我国在征收初期,可以考虑采取融⼊税模式,先将碳税作为环境保护税的⼀个⼦税⽬,以煤炭、⽯油、天然⽓等化⽯燃料消耗量折算的⼆氧化碳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待税制成熟后,再考虑单独设⽴碳税,扩⼤征税范围,延伸征税环节。
实⾏差别梯度税率策略,减少碳税开征阻⼒。⼀是设置差异化税率。充分考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国情,根据不
实⾏差别梯度税率策略,减少碳税开征阻⼒。⼀是设置差异化税率。充分考虑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国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业的实际情况区别设置税率。⼆是设计梯度税率。在碳税开征初期可采取较低的税率,后期再逐步提⾼税率⽔平,以使纳税⼈更加容易接受,减少政策推⾏的阻⼒。
保持碳税的税收中性,“中和”碳税开征带来的负效应。我国在开征碳税时,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通过税收减免、提供补贴等优惠政策,保持税收中性,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从⽽“中和”碳税征收带来的负效应。⼀⽅⾯,对⾃愿签订减排协议的企业提供⼀定期间内的豁免权,防⽌碳税对特定⾏业企业产⽣较⼤的不利影响;另⼀⽅⾯,综合运⽤降低养⽼保险、企业所得税或个⼈所得税税率、增加补贴等政策⼿段缓解开征碳税对不同市场主体带来的影响,形成与碳税相配套的长效机制。
长恨歌赏析
合理使⽤碳税收⼊,做到专款专⽤。建议对我国征收的碳税收⼊实⾏专款专⽤。例如,可以将碳税收⼊⽤于碳排放污染治理等,也可以考虑将部分资⾦⽤于建⽴碳减排基⾦,对节能减排业绩突出的企业提供⽀持,以及对企业购置低碳设备、开展低碳排放技术研究、实施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等给予补贴,充分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
完善与碳税配套的政策措施,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是完善我国碳交易制度,有序推进碳税和碳交易并⾏的减排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调控范围和⼒度的协调配合,实现⼆者有机补充。⼆是加强与⼈民银⾏碳减排⽀持⼯具等政策⼯具的配合,推动形成绿⾊⾦融和绿⾊税收的政策合⼒。三是推进我国⾃愿减排碳市场建设,完善⾃愿减排碳交易相关制度,推动碳税与⾃愿减排政策措施有效配合。■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3:25: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28729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碳税   减排   税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