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及其治理

公共冲突网络参与及其治理
毛讷讷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300350)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当下已经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网络社会。公民突破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在网络中获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海量信息,同时通过发帖、评论、转发、讨论等方式参与各种冲突事件,形成了全新的网络公共冲突形态。公共冲突事件在网络社会中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模式,相对于传统公共冲突,在冲突事由、主体、发展过程上有了新的特点,并与政务微博、官方媒体等进行直接的互动,与现实社会通过各种方式产生实际联结。虽然网络具有一定的自清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空间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乱象,需要通过网络公共冲突治理,形成现实社会公民与网络用户共同遵守的规范和秩序“
【关键词】网络参与;公共冲突;冲突治理
【中图分类号JD0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0166(2019)06-0062-07
doi:10.3969/j.issn.1003-0166.2019.06.010
互联网的普及、信息时代的到来、新媒体的日益多样化,使公民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都已经与网络息
息相关。而传统的公共冲突也从最初仅仅通过网络报道和传播.改变为公共冲突事件在网络空间中以各种形式发生并在网络空间中以独特的新方式进行冲突参与,更新着公共冲突的定义和治理。
当下,公民可以在网络上参与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的公共冲突事件,以相对较快的速度进行意见表达和意见汇集,形成强大的社会参与力量和舆论压力,对公共冲突事件产生显著的影响。例如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如网络问政、网络问责、网络监督等等;同时也进行网络社会参与,如对公共事件进行网络平台上的意见表达、网络维权、通过网络动员等方式获得社会关注等等。公民日常现实生活日益与网络生活紧密联结,通过网络进行情绪宣泄、网络维权、表达不满等。网络不仅成为了现实社会的安全阀,也出现了诸如“网络广场政治”“网络愤怒亚文化”“网络炫富”“网红”等社会现象。
除了通过网络参与现实社会发生的公共冲突事件的讨论之外,网络空间中的各论坛、社区、组织等等,也使得各种利益、价值和观念在网络空间内不断碰撞、摩擦、争执和进行力量对比,其规模大小不一,形成的社会影响和网络空间震荡程度不一,但是无疑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公共冲突形态。网络、网络暴力行为、网络体性事件、网络阶层对立、网络文化差异显性化也成为日益受到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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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互联网庞大的信息容纳能力和空间聚集能力,公共冲突在网络空间中的发生几乎已经成为互联网中的常态化现象。那么现阶段,通过网络参与的公共冲突相较
收稿日期:2019-04-23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情景分析视角下重大灾害引发社会危机的机制和防控研究(16CSHO38)"作者简介:毛讷讷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研究方向:公共治理和冲突管理形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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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传统的公共冲突事件,有哪些新的特点和表现,又给冲突治理带来了哪些新的问题与挑战;以及针对公关冲突网络参与的新形式和新与特点,是否有需要进行治理的必要,应该在治理过程中注意哪些方面,是本文尝试回答的几个问题。
1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形式
与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相关的概念有很多,其中目前学界关注较多的包括网络舆情、网络体性事件、网络突发事件等。这些概念与公共冲突治理领域有一定的交叉重合,同时也存在着侧重点的区别。首先要区分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一般范畴的网络参与行为和网络现象。公共冲突指事关公共利益的冲突,网络空间中的诸多讨论议题,既包括了私人纠纷、社会现象,也有许多涉及公共利益额正义和冲突;因此,首先应当将网路参与中的私人事项从本文的讨论范围中剔除。其次,诸多概念与公
共冲突的网络参与存在不同程度的交叉。其中,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I'l"-12;网络体性事件是指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形成的“网人”体为了共同的利益,利用网络进行串联和组织,公开干扰网中网外秩序,干扰网络正常运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乃至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集事件叫网络突发事件则是产生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叫以上这些概念与网络参与公共冲突概念的共同点是,无论事件本身是否局限在从网络引发的虚拟事件,事件产生的热度和社会关注等是在网络空间中发生的。但同时又有所区别,网络参与公共冲突是在网络舆情、网络争论和网络热点事件等等网络现象和互动基础之上,形成对有关公共利益的两方或以上的对抗性互动,并产生大规模的社会关注与影响。刘明等从网络公共冲突对政府治理产生的压力机制角度认为,“信息时代的网络公共冲突主要指由那些直接或间接涉及公共利益的单一事件或公共事件触发,引发公共舆论在网络等信息平台中出现较快集聚、分化甚至极化,进而对国家相关部门的责任要求造成显著压力效应的复合型公共冲突事件”铁其中提到涉及公共利益的冲突事由、在网络平台引起公共舆论以及对国家相关部门造成压力,本文认为,网络公共冲突对政府相关部门产生的压力属于网络公共冲突的影响及后果的一部分,但并不构成对网络公共冲突本身的定义要素。
网络公共冲突中的许多是以改变当前制度形态为目的的,但是同时也有许多指向性并不针对政府部门,如指向社会认知、社会观念和规则的更新等等。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是指由涉及公共利益的现实或网络事件引起,在信息网络空间中形成的观念、价值和利益等的对抗性互动。区别网络公共冲突与一般网络事件的尺度和标准则是形成对有关公共利益的两方或以上的对抗性互动,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关注与影响。网络空间中的对抗性互动包括主题讨论发帖、网民评论互动、微博等自媒体发布评论或观点。产生社会影响和关注则可以参考微博热门搜索数量、知乎热门话题榜单、公众平台转载和评论数量等网络数据。如网络平台中对某一明星的审美评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和网络对话等,不属于网络公共冲突的范畴。但是社会对影视娱乐等行业的规范监察、某一类型经济纠纷形成对社会责任认定或法律适用的讨论、则属于网络公共冲突的范畴。至于单一网络事件演变成为网络公共冲突的具体机制、途径、条件等,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网络公共冲突的形式包括网络空间中的对抗性互动包括主题讨论发帖、网民评论互动、微博等自媒体发布评论或观点。其组织形式包括各种网络空间社区、组等虚拟组。信息交流方式则是即时性的。对于一般性网络事件与网络公共冲突可以采取计量方式予以区别,如产生社会影响和关注则可以参考微博热门搜索数量(50个热搜话题,5万搜索+)、知乎热门话题榜单(50个热榜话题,50万热度+)、数据(清博舆情等舆情监测平台文章、排行等,10万+阅读数)等网络数据。
同时应该区分网络个人行为与网络公共冲突行为方式,一般网络上事件的个人行为包括点赞、转发、
评论、搜索、发帖、主题交流、加入网络组、加入虚拟社区等;而网络公共冲突的行为方式包括网络动员和号召、水军操作、人肉搜素、集体行动、社区对抗、线下骚扰、曝光隐私等。
2网络参与公共冲突的新特点
相对于传统公共冲突,网络参与公共冲突由于产生与信息时代下的新兴网络空间,因而具备了一切新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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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公共冲突产生的原因上,网络参与下的公共 冲突与传统公共冲突相比,价值、观念和立场等冲突原因 是日益凸显冲突产生的原因。传统社会中的公共冲突事 件由于时间、地理、资源、精力等限制,利益是主要的引起
冲突的因素,较少一部分是由价值和立场冲突引起的。因 为难以提供一个公共平台和场域.进行价值和观点的交 锋或互相说服;而较多的是一定的冲突方由于感知到利 益对立或不相容引起的,并在一定的公共场域发生,有相 对较强的公共利益相关方参与,并且事关公共利益的冲
突类型。在现实的公共冲突事件范畴多见的如医患冲突 中患者方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损;邻避冲突中的规避环境 污染、保护健康权;征地拆迁冲突中的土地所有权;劳资 冲突中的薪酬所得等等。在现
实生活中,人们较少就价值 和观念的冲突而在实际社会空间中进行长时间的争执或
者对抗。但是在网络信息时代条件下,、微博等大众社交 平台提供了公开的价值和立场表达平台;论坛、BBS 、知
乎、贴吧等支持发帖、评论、争论;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 提供了影像的生动表达,以上种种都为立场和价值的表 达和冲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开放性平台。在网络空间中, 公民可以利用网络搜索功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各种信息, 仅仅占用发帖或发表言论的时间进行价值和观念的表
表1 2017—2018年中国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事件及性质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网络资源Lf 整理
序号事件起初事件性质网络参与后议题的扩大1江歌刘鑫事件人际纠纷、死亡事件死刑量刑、、道德审判2红黄蓝幼儿园被指“虐童”虐童事件、疑似性侵事件幼儿教育行业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性教育3杭州保姆纵火案人际纠纷、纵火事件物业管理和应急水平、家政服务业4山东辱母杀人案经济纠纷、死亡事件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情理与法理之争5苏享茂遭遇骗婚被逼跳楼经济及人际纠纷、自杀择偶观、婚恋交友网站管理、部分职业体心理状况6刘国梁卸任事件公共体育事业、人事任免事件体育行业管理模式7榆林产妇坠楼医疗纠纷、死亡事件患者自决权、家庭关系、医患关系8李文星
误入传销死亡传销、死亡事件非法传销管理、互联网求职管理与安全9豫章书院被爆体罚教育方式、体罚事件民办教育教学资质、家庭教育方式、教师体罚10章莹颖失踪事件海外留学生、失踪事件国际法律差异、留学人身安全11鸿茅药酒事件医生发文质疑药酒功效被拘言论自由、保健品市场监管12长生疫苗事件疫苗生产记录行为疫苗安全、医疗卫生行业监管13滴滴两起女乘客遇害案女性网约车遇害、死亡事件网约车市场规范与监管
14昆山反杀案刑事案件审理、故意伤害与正当防卫
行为、死亡事件正当防卫的限度与司法判定方法15基因编辑婴儿医学研究、基因修改技术运用医学伦理、公共卫生安全、科研监管16范冰冰逃税事件明星逃税行为影视娱乐行业监管17重庆公交车坠江案公共交通事故与个人报复社会行为公共交通安全、社会极端人口关注18D&G 辱华事件外企广告涉嫌辱华倾向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品牌追求与价值立场之争19共享单车倒闭潮事件企业经营问题与用户退款纠纷新兴共享经济问题拉姆齐定价
20高铁霸座事件公共交通空间不文明行为公共交通空间秩序与管理、
、个人道德素质 与所在岗位责任匹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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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而无需身临其境、亲赴冲突现场。这就为各种价值和观念的自由表达和相互之间的摩擦冲突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因此,在网络场域中,价值和观念的分歧和对抗成为了冲突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时可能掺杂着诸多隐性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意见等等的支持和推动。也正因如此,网络公共冲突具有更为宽泛的范围,许多原本在现实生活中容易被忽略的小事,也可以在网络上形成问题聚焦,引发不同主体的观念、立场、价值之争,如2018年9月在微博平台上引起持续热议的高铁霸座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乘客是否让座的个人行为,而是涉及公民和社会对规则意识的呼唤,这种由单一事件引起,但是经过网络发酵和传播.最终议题扩散成为公共冲突的例子还有许多"表1是2017—2018年公共冲突的网络参与事件的汇总。
其次,在网络参与下的公共冲突的冲突主体上有了新的特点,见表2。在传统的社会冲突和公共冲突中,一般的冲突相关方包括冲突的当事双方、中立的第三方、旁观者、无直接利益相关者等。1)网络公共冲突中的当事方可以通过情感共鸣、相似生活经验等寻求更为坚定的支持者,同时也会面对更大的回应和处理压力。冲突当事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观点的公开表达、获取更多的公众舆论支持,更灵活地发声、举证,更便捷地获得支持和关注,与传统社会中的冲突当事方信息较为有限的传播通道相比更加有利于冲突能量的释放。2)现实社会中的社会冲突发生以后,一般有一定数量的旁观者;即使是在体性事件发生以后,数量庞大的旁观者加入冲突事件中,也有一定的客观地域限制。与此相比,网络公共事件发生以后,其旁观者数量则是全网范围内的庞大网民。网络技术的进步以及其影
响力的扩展,使虚拟的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出现连接,网民可以通过网络大数据以及网络技术进行参与者现实社会信息的搜索、曝光等。此外.在网络共和国中,公民可以打破时空和地域的限制,即时进行公共事件的参与,其参与限制较弱。原本在现实中公民可能会选择沉默或者旁观的冲突事件,在网络上则会形成参与式的旁观。网络重新定义了公共冲突中的旁观者的角。3)舆论引导者方面,网络平台发声可以得到更广泛的受众体,舆论引导者身份和方式日益多样化”网络公共事件发生以后,微博大V、明星博主、知乎用户、等为主体.通过、微博、知乎等平台进行事件盘点、分析、总结和评价;网络参与者通过对观点的阅读、点赞、打赏、评论、转发,进一步促进事件的传播和关注。4)第三方更容易获得第三方的介入时机,更加公开化地确保第三方的中立性。第三方作为公共冲突化解中与冲突双方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中立者,可以从更加客观、公正的角度进行冲突介入和化解,因此由中立的第三方以合适的契机介入冲突并进行冲突化解是近年来公共冲突化解中较
表2现实与网络公共冲突的角特征对比
冲突相关方传统公共冲突网络参与下的公共冲突
当事方冲突场域等特定地理范围内发声;传统
媒体、电视台等资源利用存在限制
网络表达使当事方可以拥有更多支持者;发声便利;面
临更大处理或者回应压力
第三方第三方介入时机、第三方的人选等存在
限制
rolipram更容易获得第三方的介入时机,更加公开化地确保第
三方的中立性
舆论引导着受时间、地点、资源等诸多限制平台发声受众更广,舆论引导者身份多样化
旁观者观望式旁观,较少参与公共冲突事件发声式旁观更为普遍,并且能形成一定的网络影响力;并具有较大可能受到网络公共冲突的影响而参与冲突
相关政府管理主体介入相对滞后,且介入冲突后社会及公
民获取相关信息的便捷性低
更容易介入网络公共冲突事件中;回应和处理速度更
快,信息发布更及时且影响范围更广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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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倡和新兴的一种方式,但是在现实中,由于熟人社会的存在导致缺乏完全中立的第三方、政府部门常常成为冲突中的利益相关者而被质疑缺乏公正性存在互相偏袒、部分社会组织缺乏权威性、难以获得合适的介入时机等等原因,第三方参加冲突化解常常存在困难。而在网络参与的便捷性大大提高,公民网络参与、网络监督能力日益改善的情况下,网络中的第三方介入更为便捷、快速、公正和高效。5)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在网络公共冲突事件中面临更多的回应和处理压力,其介入网络公共冲突事件速度更快,所发布的信息和处理方式也会有更大的影响范围。
第三,在公共冲突的发展过程上,传统的冲突扩散和升级方式是纸媒、电视媒体,审核、播放等等技术原因导致信息发布和传播速度相对慢,并且受众体有限,互动方式单向且能够引起的讨论和参与有限。而在网络空间中,公共冲突的升级并不仅仅以来具有权威资质的媒体平台,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使公民可以通过知名微博博主、知名、论坛贴吧等有号召力的网民用户来发布和传播信息,粉丝效应和影响都远超传统媒体。此外,网络空间中的信息和视频等可以反复点击和观看,并随时转发评论,这些技术优势都使得公共冲突的升级和扩散变得更加负责。三氧化钼
第四,网络参与下的公共冲突事件可以与政府产生更加直接、频繁、高效和有约束力的互动。传统公
共冲突的发生,很难直接与政府部门或者主管成员进行对话。但是在网络公共冲突中,汹涌的网络舆情会产生诸多压力,网民可以直接@政务微博用户,要求政府相关主体就公共冲突中的不规范行为予以监督、监察和处理,形成独特的压力机制。由此促使政府主动或被动地进行回应和处理,甚至在网络舆论探讨处理方式和手法恰当与否、是否过轻或过重的过程中,二次回应,乃至启用追责机制.以平息反复的舆论。“网络舆论在信息平台的迅速聚集、分化与极化,是冲突事件在信息平台层面的进一步衍化,使得公共冲突在网民、原冲突方、政府之间形成博弈,对国家相关部门施加了三种类型的压力:消极责任压力、积极责任压力和责任的合理性压力。”EZ2在近期的网络热议的幼儿园过期食品问题事件中,在经过网络空间的3天发酵以后,芜湖市、区两级纪监部门分别对幼儿园食品安全问题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立案调查,对涉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启动了问责调查,8人被立案。除此之外,社会上某一单一案件发生以后在网络内引起热议和讨论的诸多案件,相关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的都开始发布声明、公告等,以消除谣言、通报警情以及公布初步调查方式,有效地促进公共冲突的妥善处理。
第五,网络参与下的公共冲突与现实社会和主体的串联程度正在逐步提高。随着大数据、搜索等网络技术的不断提高,网络公共冲突事件发生以后,不仅仅局限于在特定的网络空间中产生影响和能量。目前已经出现过的诸多网络公共冲突事件,如江歌案、高铁霸座事件等等,除了网民正常表达观点、争论批判、发泄情绪之外.还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了、曝光冲突当事方个人隐私信息等行为,甚
至出现邮寄刀片、花圈、“”等行为;除此之外,公共冲突的相关方除了在网络平台中呼吁关注之外,还可以号召网友线下声援、聚集签名请愿等等。网络公共冲突事件的影响因此被扩展到现实社会,冲突中的当事方也不可能仅仅采取忽略网络舆论的方式结束冲突。
3网络公共冲突现存问题及治理必要
互联网产生之初,学者们就曾对互联网社会的状态进行过讨论,网络共和国、网络公民社会、网络自由空间等等美好的设想,逐渐被黑客、网络暴力、网络越轨行为打破。有学者指出“失去管制意味着网络将成为一个混乱的、暗无天日的场所。我们所能行为的最理想的状态是形成大量相互竞争的机制和高度透明的文化,这些机制彼此间的竞争是一种最佳的动力,能使它们灵活的做岀回应并真正地服务于公共利益叩I。也有学者认为“网络空间为法律、社会规范、市场和作为架构相似物的代码所规制”叫因此,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也受到法律、市场、社会、政府等等对网络空间内行为的约束。现阶段,我国网络空间中多发的网络公共冲突,以及各种网络乱象,也呼唤着适当的网络治理的必要性。velcade
首先,网络平台应该进一步形成一个完善的网络公共冲突管理机制%1)网络已经基本保障了公开、透明、规范的表达机制.但同时应该注意到目前仍然存在较多的删帖禁言、散布谣言、吸引流量等行为,应该对此进行适当的规范,完善实名制对网络表达的规范性和责任性约束。2)在观点得以有效表达以后,应该形成对立观点的有效交流机制。以知乎网络平台为例,合理论证、有序质疑等等方式形成了有效的问题讨论和交流机制,相比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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