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拉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6.16
【字 号】拉政办发[2013]91号
【施行日期】2013.06.16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安全
正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拉政办发〔2013〕91号)日落黄
各(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3〕170号、171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安委发明电〔2013〕4号)文件等精神,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效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决定向全市八县(区)、市直部门派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组组成人员
  拉萨市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将于6月18日起分赴各
  县(区),市直各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请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与督导检查组做好衔接工作,各组组长统筹调配好车辆和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奔赴各地开
展工作。
  第一组:城关区
  组 长:索朗江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市容管委会主任(135****8881)价值观念
  副组长:孙 文 斌  市安监局局长(138****1268)
  成 员:次仁卓玛  市政市容管委会市政科副科长(139****6885)
  多  吉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136****0977)
  朱  彤  拉萨供电公司副总经理(138****7980)
  市安监局安排一辆车。
  第二组:市直单位(市住建、质监、教育 水利、卫生、旅游、安监、邮政、青铁公司拉萨站)
  组 长:代 利 刚  市公安局副局长(139****6661)
  成 员:李 发 杰  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150****8686)
  扎  旺  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调处大队大队长(158****2228)
  市公安局安排一辆车。
  第三组:市直单位(公安、消防、交警、文化、农牧、环保、电力公司、工信、供电公司)
  组 长:蒋  伟  市住建局常务副局长(139****6568)
  成 员:邓 文 胜  市质监局特设科科长(136****5678)
  杨  兴  市教育局安卫办负责人(132****2988)
  市住建局安排一辆车
  第四组:墨竹工卡县、林周县、达孜县
  组 长:旦巴曲达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副局长(139****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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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 员:孙 美 娟  市水利局规划建设科科长(139****1199)
  尼  吉  市农牧局农机监理站副站长(139****0441)
  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安排一辆车
  第五组:曲水县、尼木县
  组 长:陈  强  市工信局副局长(135****0650)
  成 员:桑嘎拉姆  市环保局副支队长(139****1939)
  次仁  安监局二科负责人(139****3256)
  市工信局安排一辆车
  第六组:堆龙德庆县、当雄县
  组 长:胡 士 权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133****5112)
  成 员:扎西顿珠  市旅游局副局长(139****1262)
  格桑占堆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138****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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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运输局安排一辆车。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安委发明电〔2013〕4号)和《拉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拉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拉安委办〔2013〕24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缝隙。
负指数分布  三、大检查时间安排
  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013年6月9日开始至2013年9月7日结束,为期三个月。
  (一)动员部署检查阶段:6月9日-7月9日,各县(区)、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铁路运输、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上交通、食品药品加工、农业机械、冶金有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认真贯
彻和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格桑次仁副主席在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西藏分会场上的讲话精神,以及6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上齐扎拉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张延清市长工作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县(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16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要对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全面排查梳理各类安全隐患,列出整改治理清单。
  届时,六个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将分赴各县(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0日-8月9日,各县(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建停业整顿,要挂牌督办,一
盯到底,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停建停业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期间,我市分管领导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整改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将按照6月1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按照“三不论”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0日-9月7日,各县(区)、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重新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整改治理指令的,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和联合执法,严格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成效。
  期间,市六个督导检查组将赴县(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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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一定要全面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6月10日齐扎拉书记关于“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立即研究制定本县(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全方位、彻底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为全市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优越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妥善处理发展和稳定、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按照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扎实落实行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强化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的发挥,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着力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所负责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督到底、全程负责。要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坚持重查问题、不看成绩,重查现场、不
唯汇报,重查隐患、不看表象,重抓整改、不玩虚功,切实把发现问题、排除隐患作为督导检查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坚决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严格督导、不走形式,铁面检查、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每个督导检查组每阶段督导检查的时间不少于10天。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9:31: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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