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颈部肿块的鉴别诊断【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7
∙【字 号】徐政办发[2013]74号
∙【施行日期】2013.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3〕74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
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作用,增强各区、各有关单位的城市管理责任意识,强化对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城市容貌环境秩序,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徐政发〔2009〕136号)要求,不断完善“一级监督、二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充分调动和发挥区级政府、职能部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积极性,努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切实构建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人居环境和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以量化数据考核为主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与分类评价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依据
《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09〕〔67〕号)和《市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城市管理职责的通知》(徐政发〔2010〕146号)。
四、考核对象和内容决策支持系统
(一)考核对象
对主城区、开发区、新城区,以及市相关部门和省部属单位进行分类考核。考核对象具体分类为: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
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环保局、人防办、旅游局,云龙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水利局、民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安监局、商务局、计生委、报业传媒集团、电视台;
徐州工商局、徐州供电公司、徐州邮政局、徐州市气象局、上海铁路局徐州办事处、中石油徐州分公司、中石化徐州分公司、徐州电信公司、徐州移动公司、徐州联通公司、徐州铁通公司。
(二)考核内容
以市政府印发的《徐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为依据,考核城市管理领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各类问题解决情况。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报 五、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中国宪政网
1.各区政府的月度考核以各办事处、区职能单位考核成绩为基础,各办事处、区职能单位的成绩以案件结案率情况、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工作量情况四项为考核指标,分值为100分。 (1)案件结案率情况(70分):各责任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根据按时结案率、超时结案率确定,其中按时结案率权重为1,超时结案率权重为0.5。
①按时结案率=按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②超时结案率=超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③案件结案率得分=(按时结案率×1+超时结案率×0.5)×70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2)督办案件办理情况(10分):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派遣至责任单位的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根据督办案件的按时结案率、超时结案率确定,其中按时结案率权重为1,超时结案率权重为0.5。
督办案件的结案率得分=(按时结案率×1+超时结案率×0.5)×10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3)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10分):各责任单位处置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根据案件的返工情况及重点案件的反复发案情况确定。返工数指未通过核查而发回责任单位重新处置的案件数;
①返工率=返工数÷处置数
②一次完成率=1-返工率
流动摊点及店外经营案件调整结案标准(另行下发)并实行重复案件发生扣分制,即当月上述案件在同一地点重复发生,第二次发生每件扣0.2分,第三次发生每件扣0.4分,四次(含)以上每件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③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得分=(一次完成率×10)-重复案件扣分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4)工作量情况(10分):办事处的工作量根据其结案数与各办事处平均结案数的比值确定;区职能单位的工作量根据其结案数与各区职能部门平均结案数的比值确定,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办事处工作量得分=(办事处结案数÷各办事处平均结案数)×10。
区职能单位工作量得分=(区职能单位结案数÷各区职能单位平均结案数)×10。
注:各办事处指数字城管系统覆盖范围内的办事处。
(5)综合成绩(100分)
①各办事处、各区职能部门综合成绩=案件办理情况得分(70)+督办案件完成情况得分(10)+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得分(10)+工作量得分(10)
②各区政府综合成绩为各办事处综合成绩与各区职能部门综合成绩加权平均,各办事处综合成绩权重为0.9,各区职能部门综合成绩为0.1。
各区综合成绩=(区属各办事处平均成绩×0.9)+(区属各职能部门平均成绩×0.1)
2.开发区、新城区、市各部门和省部属单位的月度考核内容为案件结案率情况、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工作量情况四项指标,分值为100分。
(1)案件结案率情况(70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派遣至责任单位的案件办理情况,根据按时结案率、超时结案率确定,其中按时结案率权重为1,超时结案率权重为0.5。
①按时结案率=按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②超时结案率=超时结案数÷应结案数
③案件结案率得分=(按时结案率×1+超时结案率×0.5)×70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2)督办案件办理情况(10分):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派遣至责任单位的督办案件办理情况,根据督办案件的按时结案率、超时结案率确定,其中按时结案率权重为1,超时结案率权重为0.5。
督办案件的结案率得分=(按时结案率×1+超时结案率×0.5)×10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3)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10分):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派遣至责任单位的案件,责任单位只处置一次就完成结案。返工数指未通过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核查而发回责任单位重新处置的案件数。
①返工率=返工数÷处置数
②一次完成率=1-返工率
③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得分=一次完成率×10
注:以上各项指标数据均以市级平台自动统计生成结果为准。
(4)工作量情况(10分):开发区、新城区、各单位的月结案数与相应的平均结案数的比值确定,得分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算。
开发区、新城区工作量得分=(结案数÷开发区、新城区平均结案数)×10。
运筹与管理 各单位工作量得分=(结案数÷各建设系统市直部门平均结案数)×10。
(5)开发区、新城区、各单位的综合得分(100)
综合得分=案件办理情况得分(70)+督办案件完成情况得分(10)+案件的一次完成情况得分(10)+工作量得分(10)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包括月度考核得分和管理考核得分,其中月度考核占90%,管理考核占10%。
管理考核以各单位年度数字化城管的工作质量、系统运行维护措施、机制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计分,分值为100分。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得分÷12×0.9)+(专项考核得分×0.1)。
六、考核结果应用
(一)编发通报
将每月的考核结果编发通报,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报送市委、市政府,发至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