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的核心目标是打造精干政府落雪梨花作者:陈雪莲来源:《决策探索》2014年第20期 什么是一个好的现代政府?从行政学的角度,高效、低成本是基本原则。从政治学的角度,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福祉的最大化是核心标准。回溯近30多年来的中国行政改革历程,分析时至今日依然尚未解决的改革难点,我们发现,下一步行政改革的重点依旧是调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社会和市场,作为公共领域的三个主体,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这三者的角和功能定位不同。我国的政治制度安排和行政管理模式来源于苏联,政府职能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设计,内容庞杂、范围宽泛,以微观管理为主、管理方式简单化,呈现出高度集中、过度管制、单一手段、全面干预的格局。简政放权可以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机制的调整,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的转变,精简化、高效化、分权化、市场化、服务化、国际化是行政改革持续推进的方向,从政府规模和政府功能的角度来看,简政放权的核心目标是打造一个精干政府。 “精干政府”一词最初来自20同度量因素个世纪90年代中期德国政府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时提出的改革翁仲
目标,随着逐渐转变成现代国家“大社会、小政府”机制的代名词。在中国,“简政放权”也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改革开放以来7线圈骨架次大的政府机构改革、上海杨丽玲>游客自发捡垃圾2001年开始的多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秉持简政放权的理念在推行。但是,此前的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都是为了适应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着机构调整、减少审批事项展开。时下,新一届政府提出的简政放权改革,由最初的结构调整、职能精简为首,逐渐转为职能转变、体制改革为主。这一轮简政放权的核心原则是“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这意味着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过程中,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作用,将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情放给市场决定,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社会和市场三个主体在公共领域拥有各自独立的能动空间,而不仅仅是政府自身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