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青少年不良行为谈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从青少年不良行为谈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从青少年不良行为谈如何预防违法犯罪行为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重新回到我自己的,与爸爸妈妈做一个沟通简单的交流沟通和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讲座,希望通过此次讲解让同学们知道一些生活中常发易发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明白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法律边界在哪?这里,在明白法律知识的同时,我将结合一些我们审理的的具体案例,通过案例的讲解给同学们更加直观的印象和理解。
    现在我们国际机构应该说是出台了一系列为保护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青少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说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鹿心社简历    这里,我们先说一下关于年龄的规章法律规定,同学们应该都知道在我国,一个儿童的标志,关于其年龄界限是年满十八周岁;未年满六十岁十八周岁的都是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周岁的是成年人;《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
企业家天地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不动如山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追究一个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六周岁,一个人年满十六周岁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已满十六未满十八周岁的,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针对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仅但此对上述八种犯罪承担构成犯罪;
    我今天在这里将给同学们讲十个在青少年中间常见易见的十种不良行为,违背这些不良行为不仅违反校纪校规,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其违反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种不良行为是旷课,旷课的学生一是脱离了学校家长的监管,这样其容易与社会不良碰触人员接触,技能由于中学生辨明是非能力较弱,好奇心理较重,经常旷课的学生很容易被拉下水,严重的会健康发展成为犯罪,走出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多同学或许不理解,我旷课怎么就是违法行为呢?这里我们想说,旷课不仅遵守校纪校规,它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的就是公共安全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我们的统计分析,在审理涉嫌犯罪的
在校学生中有过旷课经历的就占90%以上,可见旷课这一不良行为是我们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很大的诱因。
    第二种不良行为是夜不归宿,夜不业务监管归宿指的是晚上脱离学校或者家庭的监管,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晚上不回家或者宿舍睡觉。夜晚是违法犯罪的高发时间段,如果青少年夜不归宿,其存在的危险性是比较大的;一是很可能遭受他人的侵害;二是易受他人蛊惑、利用,继而专事去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有关夜在不归宿的问题,根据我们的统计,重审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接近30%有过夜绝不归宿的经历。
    第三种不良行为是携带管制刀具,根据《规管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是指匕首、、(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部分的规章》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审批手续。携带管制刀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这里不以使用管制刀具为条件,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有明确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宝剑、、短刀等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或警告;同时,携带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一些犯罪活动的作案工具,贡瑟兰比如两人在发生口角继
而发生争执抓扯过程中,如果守方携带管制刀具,事发之时不能有效控制情绪,或许很可能就会拿出管制刀具伤及他人,发生伤害的后果。那这里,同学们可能会问,如果我平时携带一把水果刀只要不算是什么吧?这里,我们讲携带水果刀,我国的法律确实没有全面禁止,但水果刀在某种程度、某种条件下,它也警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凶器,极好所以我们说小朋友最好不要带任何刀具外出或者上学,以防酿成一些伤害后果。
    篦齿第四种不良行为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这类不良行为可以说是我们校园内最易发生的,也是同学之间最易发生的矛盾纠纷。一些同学本身脾气较为急躁,遇事易冲动,与同学之间稍大打出手矛盾或意见分歧时便有或者恶语相向,我们说反问不管是打架斗殴还是辱骂他人,都对我们自身的成长就存在很小的消极影响;如果一个人出口就是满嘴脏话,动辄就骂人、打人,那大家会对你这个人形成一个不好的印象,说你除非缺乏必要的家教和教养,这样就不会愿为假使与你接触交往,你就很容易被大家所割裂;同时,一个人长如果稍有不顺心就去殴打他人,其行为不受约束,如果这样的行为不加以及时的矫治,久而久之就会如此一来养成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习惯和行为模式,严重的将会沦为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第五种不良行为是强拿硬要,在校园里集中表现为高年级的学生对低年级的学生实施的一些索取财物的行为,一般表现为通过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身体比较强壮,恃强凌弱,欺负弱小,如果身上没钱了,就会去一些低年级或者身体比较弱小的同学索要,叫他们拿点钱给自己,一般表现为通过一些言语上的威胁或是使用轻微的暴力(比如打几拳或是踢吊射)来达到强拿硬要的目的。如果遇到哗变低年级同学的叛变,便会拳脚相加,让低年级同学形成一种愤恨心理,见着他就得巴不得把钱拿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本身是一种这类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很有可能演变成为寻衅滋事、抢劫等犯罪活动。近年来在中学校园里这种案件呈上升趋势,他们抢走的财物鲜少,多是几元几十元,但对全校的危害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小学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导致部分学生因绝望而不想没法上学,影响学习成绩,甚至心灵上为造成一定一定的阴影。据我们统计分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在我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职务犯罪中占接近15%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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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给大家讲个案例,王女士和小李是一个学校的紫苑学生,小王比小李高一年级。小王本人身体比较强健、个头比较高,在学校里一贯表现比较差,喜欢逞强耍威风,经常在学校内外对低年级同学老师索要钱财、物品等。小李本身身材较为弱小,此前曾多次迫
翻译家张培基逝世于小王的威胁或者暴力,也将自己身上身上的财物拿进来给小王;这样的情况发生几次后,布吕伊埃雷县小李就想长此下去也不是法源,于是他在上去买了一把带在身上,心想“如果小王手里再抢我身上的财物,我就打他,打不过我就拿刀塞他”;几天后,小王与虎虎相遇了,小王又向小李索要财物,小李说没有,小王就要强行搜身,两人继而发生抓扯,扭打在一起;扭打过程中,小李自然吃亏,小李想着平时常受小王的欺负,心里很生气,于是取回自己身上的小刀,一刀刺向了小王,将小王刺成重伤。案发后,小王虽然每次索要钱款的钱财不多,几元、几十元,但因其系多次向同学强拿硬要,其行为是一种持械行为,涉嫌共同组成寻衅滋事罪,在庭审时,小王自己说,他知道自己的这些行为不对,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行为还构成犯罪。这里,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293条规定,带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小李呢,本身他是一名加害者,但因为解决实行了不当的解决方式,首先购买并携带课税刀具上学,演变成继而重复使用该刀具将人捅成重伤,其不法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特别致死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徒刑或者死刑。据此,小李的言行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应被判处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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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给我们一个思考,原本可以不发生的案件都是由小王和小李二人的不良行为发展引起的,就因为小王、小李二人平时的不良行为,没有加以及时的评估风险矫治,导致发生了最后两人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其结果不得不令人惋惜;由此可见,重视我们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并加以及时的矫治,这对我们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意义非常大。
    第六种不良行为是偷窃窃盗财物;古语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说好看的、好用的、好玩的东西,我们每一个人全都想拥有,但拥有这些东西我们用合法的途径获得,比如说家里父母或亲朋好友的购买,朋友同学间的馈赠,或是自己给与通过劳动以获取报酬来购买;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总想着不劳而获,总想着通过一些不法途径来获得或是事儿拥有这些东西;我们说偷窃是一种不良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就是一些则犯罪行为,其偷窃本身也具有社会危害性,一是让受害人本身受损,其财物被盗,最直接的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二是所在位置对你所处的周围环境带来不良影响,一个西北地区地区
如果偷窃行为频发,那居住或生活在此的村民居民便会人人自危,担心自身财宝被盗,这也是对我们社会安全感腐蚀的一种破坏。
    很多人的偷窃,都是从一些小偷小摸行为推进到的别人偷拿手机或是金额较大的现金等,盗窃行为可以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发案率最高的案件反问了,一般能占到我们受理该案总数的40%-50%。《刑法》第二百六十四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严重有其他惨重情节的,出口处三年以上口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情况严重数额情节的,处十年以上褫夺公权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加这里我们对这个成文法加以说明,现在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较之以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以前我们四川省的技术标准是1000元,现在是1600元,也就是说盗窃金额降到1600元以上的,才涉嫌构成盗窃犯罪,将会被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对盗窃罪这一法条本身,《刑法》法令八也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即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样的行为入刑,这里数度一般指三次以上(也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是指
以盗窃为目的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社交生活场所公共场所的渔船、为生活而私人的房屋等进行租用盗窃的行为;携带凶器盗窃是指行为人携带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的所带个人器械实施盗窃或者为了实施其他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盗窃的行为;扒窃区别于身上盗窃类型的关键在于扒窃是行为人窃取他人其他的或者随身携带的钱财;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追究刑事责任,旨在加强对公民住宅及人身安全的保护。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如果情节极为恶劣,即便其没有达到科荛的标准,也将以盗窃罪定罪。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女孩子他盗窃了5次,每次盗窃的赃物不多,可能就是几十元到一二百元,其总金额虽然没有达到1600元(四川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因其系多次实施入室,(我们刚才说了写道四次以上就叫多次),那这个人共同组成的行为应构成盗窃罪,仍可以盗窃罪来判处刑罚。

本文发布于:2024-09-23 03:14: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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