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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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内容和方法探讨
祖燕1,赵晓2,朱显昀1,吴红霞1
adc发泡剂(1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河南郑州450003;2新乡医学院管理学院,河南新乡453000)
[摘要]目的为提升卫生监督人员执法能力,探索制定一套针对医疗美容服务的切实可行的检查内容和
方法。
方法通过查阅文献、专题研讨、组织试用和修改完善等,制定具体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常见违法问题处理等。
结果完成《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指引》撰写。结论经过前期试用,对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具有指导作用。
[关键词]医疗美容;监督检查;指引
[中图分类号]R1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131(2020)06-0555-08
Doi:10.3969/j.issn.1007-6131.2020.06.011
Discussion on the Contents and Methods of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Medical Cosmetology Service
ZU Yan1,ZHAO Xiao2,ZHU Xian-yun1,WU Hong-xia1
(1The Center of Health Supervision of Henan Province,Henan Zhengzhou450047;
2Management Institute of Xinxiang Medical University,Henan Xinxiang453000)
[Abstract]Objective To improve the law enforcement ability of health supervisors and explore a set of feasible inspec⁃tion contents and methods for medical cosmetology service.Methods Specific inspection contents,inspection methods and common illegal problems were formulated by consulting literature,discussing,organizing trial and revising.Results Guide⁃line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medical cosmetology services was written.Conclusion After the preliminary trial,it
[收稿日期]2020-06-18
[基金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制定<;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指引>》项目
作者简介:祖燕(1971~)女。法学学士,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委会基层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从事医疗卫生监督专业
plays a guiding role for the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to carry out the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medical cosmetology.
[Key words]Medical cosmetology ;Health Supervision ;Guidelines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美容科室依法执业行为,指导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河南省卫生健康技术监督中心通过查阅文献、专题研讨、组织试用和修改完善等过程,制定了《医疗美容服务监督检查指引》,
本文将主要内容摘录出来,供基层卫生监督员检查中参考。
1检查内容
医疗美容服务现场主要检查内容见图1。
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现场检查
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诊疗活动医学文书广告宣传
医疗机构美容科室医师护士其他医疗美容项目手术部(室)药品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美容中医
➝➝➝➝➝➝➝➝医疗美容科整形外科其他相关科室
其他医师➝➝➝主治医师
口腔中医、皮肤
外科医疗美容护士
➝➝➝➝其他
药师
检验人员美容医疗机构医疗器械
➝➝➝➝➝➝➝➝➝➝➝➝➝➝➝外科:
66项牙科:
35项
皮肤:
2类中医:5类
布局分区物品配备
人员配备
管理制度医疗用
抗菌药物麻醉药品
病历其他
其他
植入类医疗器械
未经依法注
册医疗器械
其他
未经批准的
医用材料处方➝➝➝➝➝➝医疗广告
虚假宣传
审查证明成品样件规范发布
图1医疗美容服务现场检查内容
2检查方法2.1
机构资质
2.1.1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了解批准的二级诊疗科目和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1]。核对实际执业地点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核对标识、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是否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2]。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是否悬挂于明显处[3];执业人员信息是否公示。现场检查设置的科室是否与核准的诊疗科目一致。
2.1.2现场检查科室设置是否达到《美容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4]
要求。
2.1.2.1美容医院应当设置以下科室。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
医科、美容室、麻醉科;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2.1.2.2医疗美容门诊部应当设置以下科室。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可
设置美容中医科、美容室;医技科室:至少设有
药剂科、化验室、手术室。
2.1.2.3医疗美容诊所应当设置以下科室。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室、观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室;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室。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2.1.2.4医疗美容科(室)。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2.1.3其他科室的设置是否满足工作需要。重点检查以下几点:①是否设置医学影像科,是否取得《放
射诊疗许可证》;实际开展的项目和设备是否与《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上登记的内容一致[5]。②是否设置检验科,开展的检验项目是否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如不能满足需要,是否签订有委托检验协
议。查看检验科出具的检查报告,核对临床检验项目是否与核准登记的项目一致。现场检查检验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使用的试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过期试剂等。③是否设置麻醉科。如开展全身麻醉手术应当取得麻醉科诊疗科目。
2.1.4其他应当具有的资质。如为诊所,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是否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6]。
2.2人员资质
2.2.1调阅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名册,询问工作人员,检查人员配备是否达到《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要求[4]。
2.2.1.1美容医院: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2.2.1.2医疗美容门诊部。每台手术床应至少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
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2.2.1.3医疗美容诊所。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2.2.1.4医疗美容科(室)。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2.2.2现场检查正在执业人员,查看相关人员资质。
2.2.2.1执业人员是否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标识的职称是否属实[3]。
2.2.2.2医师查看《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7];外国医师查看《外国医师短期行医许可证》[8];港澳医师查看《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9];台湾医师查看《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10]。
2.2.2.3护士查看《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地点、注册有效期[11]。
2.2.2.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查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
2.2.2.5检验人员查看《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医学检验专业),或检验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2.2.3①随机抽取各科室病历若干份,重点查看手术记录,核查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师是否具备主诊医师资格[1]。②查看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备注”页,是否登记已核定专业,并加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12]。③核查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资质[1]。④查看有关人员从事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合格证,询问从事医疗美容或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⑤其他人员资质。如麻醉医师和医技人员资质等。
2.2.4随机抽取各科室处方若干,核查医师和调剂人员资质。
2.2.5随机抽取抗菌药物处方若干,核查开具处方医师和调剂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3诊疗活动
2.3.1医疗美容项目。①现场检查医疗机构设置的科室,是否与核准的诊疗科目相一致。②调取实际收费项目,查看与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一致。③随机抽取美容外科病历若干份,查看手术记录,核查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有跨级别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④检查手术登
记本,核查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是否经过备案,是否有跨级别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⑤询问有关人员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具体情况等。
2.3.2手术部(室)。检查手术室是否按照《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13]进行管理。重点检查:①手术部(室)是否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分开;②手术间内是否配备常规用药,基本设施、仪器、设备、器械等物品配备齐全,功能完好并
处于备用状态;③手术部(室)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手术室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④手术室护士是否接受岗位培训并定期接受手术室护理知识与技术的再培训;⑤手术部(室)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3.3药品
2.3.3.1医疗用。检查医疗用的使用是否符合《医疗用管理办法》[14]的要求。重点检查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①是否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制度;②查看经药品生产企业指定的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注册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该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医疗用收购经营资质;③现场查看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的保存是否按照要求专仓、专柜加锁、专人保管;④储存条件(如保存温度、保存时限和保存地点等)是否符合要求,应在2-8℃冷藏或-5℃以下冷冻保存,配制后冷藏,4小时内使用;⑤检查出入库
记录,与使用记录、使用时限、处方等核对;随机抽查处方,检查是否凭医师签名处方调剂,每次处方剂量是否超过2日剂量,处方复核人员是否为药师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处方是否保存2年。
2.3.3.2抗菌药物:检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6]的要求。重点检查:①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是否进行备案;
②核查是否采购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
③查看抗菌药物处方权授予文件;④核查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否经过授权;⑤检查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否在门诊使用;⑥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否经过会诊,会诊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等。
2.3.3.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检查麻醉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5]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16]的要求。重点检查:①是否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入库验收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由验收和保管人员双人签字;②是否专人负责、专
库(柜)加锁;③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建立专用账册,专用处方是否进行专册登记;是否按照规定保存麻醉药品处方3年;④收回注射剂空安瓿是否由专人负责计数、监
督销毁,并作记录;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时,是否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并登记;⑤随机抽取若干品种,核对其入库、出库、使用(处方数)、回收、销毁数量是否一致。
2.3.3.4现场查看手术室抢救车中急救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2.3.3.5现场查看药剂科(或药房)是否有过期和失效药品,以及对其他药品的管理情况。
2.3.3.6对发现的涉嫌假劣药品,取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移送相关部门。
2.3.4医疗器械
检查医疗器械的使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17]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18]的要求。重点检查:①是否指定部门或人员统一采购医疗器械;②现场抽取各类医疗器械,检查是否索取了供货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检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③检查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是否永久保存,其他医疗器械是否保存进货查验记录达到使用后2年;④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是否永久保存。
随机抽取假体植入的病历,核查使用的植入类医疗器械(乳房假体、鼻假体等)名称、关键性技术参
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是否记载在病历中。
抽查使用的注射用修饰透明质酸钠凝胶、注射用聚左旋乳酸填充剂、胶原蛋白植入剂等,检查相关资质;抽查使用记录与出入库记录等核对;核查是否将相关信息保存在病历中。
检查是否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检查其他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
现场检查医院手术室是否配备抢救设备:如呼
吸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自动血压监测仪等。
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取证后,对符合条件的移送相关部门。
2.4医学文书
2.4.1病历。随机抽取医方保存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若干,检查病历保管是否符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19],病历书写是否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重点查看:①是否签署了《医疗美容知情同意书》;②如涉及手术、麻醉、输血和假体植入等特殊检查、特殊的,是否及时向就诊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③开展手术、特殊检查、特殊等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是否提前预备应对方案;④是否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术者是否在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麻醉医师是否制作《麻醉记录单》等。
2.4.2处方。随机抽取处方若干,检查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等是否符合《处方管理办法》。重点检查:①使用药品是否开具处方,是否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开具处方;②每张处方是否超过5种药品,处方是否超过7日用量,药师是否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等;③为门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是否为一次常用量;④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⑤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是否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⑥处方保管是否符合要求,其中普通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2.4.3随机检查其他医学文书。
2.4.4如果医方不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医学文书,可从收费处通过收费信息查验就诊信息。
2.5广告宣传
2.5.1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21],
重点查看: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媒体类型和内容
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成品样件是否一致。
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是否含有以下形式:①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②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③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④利用广
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
的其他内容。
无锡毛小平
2.5.2查看医疗机构网站,检查开展互联网服务信息是否经过了备案;在网站上发布的互联网广告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5.3医疗机构内标识、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是否真实、规范。
2.5.4发现存在问题的,取证后,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3常见违法行为处理
3.1医疗机构违法行为
常见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共33项,见表1。
表1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及处理意见
违法行为
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
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诊疗范围或开展未向登记机构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
跨级别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未按照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
违反条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和《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卫生部关于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部执
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2010〕422
号):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其类别开展相应级
别的医疗美容项目,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
为超范围执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处理
卫政法发〔2004〕224号第一条第四项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
十七条第一项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卫生部关于武汉中墺医疗美容门诊
部执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政函
〔2010〕422号)和《医疗机构管理条
日本水蜜桃桃子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四
十一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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