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广东省民营医院发展模式及其政策规制研究——以经营目的划分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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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背景下广东省民营医院发展模式及其政策规制研究
———以经营目的划分的视角
现代智力七巧板翔
许宇森
利福喷丁廖水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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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高翔(1978.04—),男,讲师,企业管理学博士,现为广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教师,主要研究领域:品牌管理与大健康产
业市场分析。
(广州医科大学广东
广州511436)
摘要:将民营医院按其经营目的划分为非营利性与营利性两种,评述新医改以来中央及广东地方相关政策,剖析政策性问
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改进建议。
关键词:新医改;民营医院;发展模式;政策一、按经营目的划分民营医院(一)非营利性民营医院
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是指以满足社会社会效益、使得众利益最大化为主,经营所得利润不进行利润分配而全部投入于医院的再建设中的民营医院。其以满足社会需求、服务社会为核心价值,所得利润一般不进行分配,而以资本的增值以及向投资者发放参与医院经营管理劳务费做为对资本的回馈。广东省现有非营利性民营医院的典型代表有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政府对于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出台了较多的政策性优惠,同时医院可以通过非营利性质的宣传来摘掉被莆田系医院炒坏的“民营”这一帽子,有利于增加患者数量。
(二)营利性民营医院
营利性民营医院是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经营所得利润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分配给股东的民营医院。其一般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且所得利润一般向投资者进行分配以作为对资本的回馈。广东省现有民营医院大部分为营利性质的,其典型医院为深圳恒生医院。其优势为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同时可以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制定,鼓励员工为医院做贡献。
二、按经营目的分类的模式存在的问题(一)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医院管理层缺乏长期经营与服务社会的理念。当前我国大部分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缺乏长期经营及以满足社会效益优先的办院、经营理念,部分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甚至打着非营利的幌子,做着营利的项目,管理过于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缺乏
长期经营、服务社会的意识[1]
2.存在着普遍的人才缺失状况。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管理人员都存在着普遍的缺失问题。缺乏中坚的医护人员及专业化、职业化的医院管理人员。数字图像相关
3.在技术方面缺乏竞争力。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办医定位与同等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医疗服务质量、技术缺乏竞争力。
(二)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
1.税收负担过重,医院经营困难。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于性质的原因,在税收方面负担过大,导致其经营困难。过大的税收负担容易导致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提供同等价格的医疗服务时其医疗服务质量远远不及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从而使得其就医患者流失,进一步导致其经营困难。同时,现有规定的3年免税期在属于长线投资的医疗产业太短,容易对营利
性医疗机构的长期发展造成影响[2]
。如此以往,容易引导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着“开业→虚假宣传→赚足利润→闭业”的模式发
铸造合金钢展,不利于公共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
2.存在着普遍的人才缺失问题。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存在着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同样的人才缺失及机构不合理问题。此外还存在着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太原郝建秀
3.“莆田风”盛行。部分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被“莆田系”医院所影响,存在着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状况,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三、现有政策规制评价
(一)社会资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市场准入、融资方面,中央在市场准入方面提出了优先鼓励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同时,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是,广东省缺乏与中央相应的配套政策,只是相应提出了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未出台相应的在市场准入、融资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
广东省落实中央政策,税收、价格优惠方面提出了在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房产税、土地税的税收及价格优惠。土地政策方面对于现已建成的小区增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筑面积并不增收土地价款,对于利用空闲用房建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相应的土地政策优惠。同时在机构帮扶方面将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补助政策。
(二)社会资本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在市场准入、融资方面,广东省落实中央政策,放宽社会资本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同时提出了有偿取得的资产可申请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以及支持其上市或发行债券。但目前从中央到广东省尚无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为非营利性的鼓励措施,应择机出台。五戒禅师私红莲记
税收、价格优惠方面广东省提出了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益性捐赠不纳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措施,在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方面也给予优惠政策。
在市场监管方面,广东省落实中央政策,进一步规范了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票使用。但在土地政策和机构帮扶方面,中央到地方尚无针对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倾斜政策。
四、按经营目的分类的模式存在的政策性问题及相应解决方案(一)按经营目的分类的模式存在的政策性问题1.缺乏与预设市场主体相适应的医疗机构分类制度
国家实行新医改的初衷是调整医疗卫生市场的结构,建立公立与民营、营利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局面。故此,从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上应该摒弃“公立与民营”的所有制传统视角,代之以“营利与非营利”的经营性质划分,以利平等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1:31: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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