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活熊取胆汁【公布日期】2008.08.26
【字 号】昌州政办发[2008]128号
【施行日期】2008.08.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昌州政办发[2008]12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乌昌财政局,州政府有关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关于《自治州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州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
  为有效防范和打击犯罪,维护自治州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和自治区反工作机制,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乌昌财政局,州公安局、安全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建设局、外经贸局(招商局)、国土资源局、广电局、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监分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昌吉州分行、国
曹素华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中心支局等20个单位为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为反联席会议牵头单位。
  反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行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反工作的领导组成。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工作原则
  反工作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指导全辖区反工作;组织协调各单位进行反工作的合作与交流,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反工作。各成员单位本着"加强沟通、依法履责、密切配合、严格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薛定谔猫态成员单位工作分工
  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组织协调昌吉州辖区反的具体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和管理金融机构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昌吉州辖区金融机构反具体措施和可疑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反的资金监测;汇总和跟踪分析各部门提供的人民币、外币等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协助司法部门调查处理有关涉嫌犯罪案件;研究金融机构反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州法院:督办、指导犯罪案件的审判,针对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提供司法解释。
  州检察院:督办、指导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针对反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提供司法解释。
  州公安局: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犯罪的防范工作,组织查处辖内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按《金融机构反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移送的大额和可疑人民币、外汇资金交易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立案、侦查、破案工作。sprt
  州安全局:参与反犯罪情报的搜集与处理,研究相应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调查方案,对涉外可疑活动按管辖范围配合进行调查核实。
  州监察局:调查处理活动涉及的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反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遏制活动;建立打击利用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
  州司法局:在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领域推进反工作,协调开展反领域的司法协助。
  乌昌财政局、州财政局:负责落实由州人民政府承担的反工作经费。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管理;建立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协助开展反工作的机制。
  州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分类监管,建立与银行、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反信息的沟通、通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对非金融行业的活动频发领域实施反监管。
  州国税局、地税局:打击和防范涉及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的执法合作机制。
  州建设局: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工作;研究在房地产领域开展反工作的措施。
  州外经贸局(招商局):研究对三资企业进行反监管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加强对进出口贸易的监管,防止境内外不法分子勾结、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进行。
  州国土资源局: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反工作,研究在国土资源管理领域开展反工作的政策措施。
  州广电局:参与反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反意识。
  州政府法制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反法律、法规实施的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昌吉银监分局:参与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反规章制定,贯彻落实反措施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报告制度,协助人民银行对银行业执行反规定实施监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昌吉州分行:协助人民银行做好邮政储蓄业务的反工作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工作,对邮政汇款体系执行反规定情况实施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支局:负责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工作制度;监测跨境资金异常流动情况,汇总、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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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和分析辖内金融机构报告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信息,对涉嫌外汇违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的执法部门处理;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合作,打击""等非法外汇资金交易活动及外汇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和指导金融机构做好与外汇业务相关的反工作。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掌握昌吉州辖区和各部门反工作情况,加强对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工作的措施、计划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
  (二)负责筹备联席会议的召开,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及时通报反工作情况。
  (三)统一协调各部门开展反工作,逐步实现有关工作信息共享。
  (四)组织做好反工作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或全体联络员会议研究同意后组织召开。每次全体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分送会议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
  五、联席会议工作运转方式
  (一)反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如有需要,经成员单位提议,可随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反工作的重要精神;研究反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讨论需要沟通的政策规定及有关重点工作;交流通报反工作情况;就有关工作进行协商,并提出落实意见。对反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州人民政府审定。
  (三)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按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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