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早期改良派警政思想刍论

清末早期改良派警政思想刍论
作者:何洪涛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1年第03
        【摘要】清末早期改良派的警政思想,对警察创立、警察职能和作用做了初步的探索和介绍,为警政在中国的实践提出了初步的构想,是我国最早的、比较系统的警政理论。警政思想为戊戌维新派在湖南试办警政以及庚子之后清政府办理警政提供了实践先导,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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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改良派 警政思想 初步构想 实践先导
       
        一种新制度的诞生往往有其特定的理论准备和思想渊源。闭关自守的清王朝与野心勃勃的东西列强迎头相撞,造就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有识之士,不断在屈辱中思索,在困惑中抉择。近代警察制度在中国的产生正是这个痛苦过程的一个进步之果。随着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警政制度被移植到各通商口岸的租界之内,加上
当时留洋人士的介绍,现代警察制度逐渐被中国人所认知。这个理论传入的过程对于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立产生了重大影响。依据清末社会思潮演变的基本阶段,我们可以将这一时期的警政思想或主张分为早期改良派的警政思想和戊戌维新派的警政思想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的警政思想都以建立近代警察制度为目标。尽管他们对于警察制度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是他们都对警政制度的最终建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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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改良派警政思想的初步形成
       
        在中国近代思想史上,早期改良派在性质上是地主阶级改革派向资产阶级维新派演变的中间形态。它与洋务派的重要区别在于其具有强烈的反外倾向。从学习西方的用褪笔写借条坚船利炮、生产技艺,到主张经济基础的变革,再到主张君民共主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并期望有一套政治法律制度和文化教育政策来保障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早期改良派这一由经济到政治的变革思想的发展过程,表现出早期改良派的认识,已经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提升。
早期改良派的代表何启、胡礼垣、郑观应、陈炽在提出他们的经济、政治、教育思想的同时,也对近代警政制度给予了极大的关注。1895年,何启、胡礼恒合作写出了《中国宜改良新政论议》,在对清末社会治安状况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提出设巡捕的设想。他们谈到:国家之所以弥敌患,御寇仇者,责在水陆军兵;地方之所以安良民者,责在巡差捕役。中国之于水陆军兵,既虚无其实,而于巡差捕役,竟至绝无其人。案发巨宗,乃从而悬赏格、出花红、靠线人拘凶手,费时既久,耗财亦多。一旦变起,顽民必须征兵剿捉,多所杀伤……”捕役所以保护民之身家,不能不设。而在同一年,郑观应在重印《盛世危言》时增入了《巡捕》一章,这也是中国最早单独系统地讨论巡捕的文章。在该章中,郑观应明确指出遇见波利设立警察是消除现存弊端的根本途径。这种设专职巡捕于城市的制度,禁止犯法、保护良民之制度实于地方民生大有裨益;何况在什么是企业精神差役之弊积重难返,民受其害,官被所蒙的情形下,如广设巡捕与平时,藉以防患于未然,杜乱于无形实在必要。随后,1896年陈炽在《庸书》中的《巡捕》篇,也专门谈到创立警察问题。他通过对租界内的巡捕制度的考察,指出:泰西巡捕虽略如古之虞衡,今之快役,而御灾捍患,意美法良。清洁街衢,逐捕盗贼,永朝永夕植立,图闻号令严明,规模整肃,风清弊绝,井然秩序。为之董率者数西人,十数印度人,而华捕千人皆循循然谨守范围,罔敢逾越。徒以事
超声止血刀无瞻庇,俸有盈余;赏罚之法行,身家之念重,念饕之性悉化廉能。”①郑、陈、胡、何四人的警政思想让后来作为中国近代警察制度奠基人的黄遵宪也深有感触,他在《与梁任公手札》中说:警察一局,为万政万事根本。警察者,治民之最有实力者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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