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先行区的若干政策》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聚天下英才共建绍兴,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为我市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提供强大人才支撑,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决策部署,制定如下政策。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招引政策
1.实行高层次人才动态分类认定。建立并定期更新《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的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属市外全职引进的,给予相应安家、房票和租房补贴;属本土培养的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且首次购房的,给予相应房票补贴,人才层次提升后补足资助差额。属于柔性引进的,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相应租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领域B类及以上、C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享受为期10年每年8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对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紧缺高端人才实行“一人一策”。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重大招商项目可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1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和3名主要技术骨干分别认定为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对列入绍兴市制造业“长高长壮”冲刺
库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才可认定为相应类别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在绍购买首套房的,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所余房款可全额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川西昌
人才类别
安家补贴
房票补贴
租房补贴
(为期10年)
顶尖人才(A类)
100万元
一面五星红旗教学实录500万元
每年1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轻轻的一声叮咛
20万元
100万元
每年5万元
省级领军人才(C类)
15万元
80万元
每年4万元
市级领军人才(D类)
10万元
60万元
每年3万元
高级人才(E类)
9万元体操运动员比赛前
35万元
每年1.5万元
注:租房补贴与房票补贴不重复享受,申领房票补贴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
2.深化实施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对“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A类、B类、C类领军型团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资助;对A+类、A类、B类、C类创业人才项目和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分别给予1000万元、
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特别重大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专门制定扶持政策。入选省多项式时间“鲲鹏行动”计划的,按照不低于省财政奖补1:1的标准给予个人和用人单位相应的奖励资助,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3.完善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奖励资助。对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A类、B类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奖补1:1的标准给予奖励资助。对市外直接引进的国家、省级引才计划人才,属全职引进或创业项目落户的,参照“名士之乡”英才计划B类、C类人才项目资助标准。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按入选档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资助;入选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给予1000万元资助。自主申报入选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的,按照国家、省奖补额度1:1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奖励资助。
4.加大专家智力引进力度。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入选市级海外工程师的,按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给予每年最高30万元资助,资助3年;入选省级海外工程师的,作为市级海外工程师当然人选,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对批准立项的市级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资助不超过4.5万元,国家和省级项目给予1:1资助及最高10万元科研和培训经费。
对入选省级外国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2万元资助。对列入省级院士之家的,给予50万元运营经费补助。对新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建站单位,分别资助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考核优秀、良好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柔性引进第2名及以上院士的每增加1名每年补贴10万元;专家工作站按院士工作站政策标准减半资助,院士领衔的专家工作站参照市级院士工作站标准执行。对国家级、省级学会服务站每年给予25万元、10万元资助,资助2年。对新建成省级、市级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分别资助20万元、10万元,考核优秀的奖励10万元。
长途运输鱼苗时5.大力引进高校毕业生。对受邀参加应聘求职、实训、短期实习(不超过1个月)等人才交流活动的大学生和技工院校学生,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并按每人每天150—200元标准安排食宿;超过1个月以上见习实习的,给予相应交通和商业保险补贴,并按照专科(高职)、本科(技师)及以上分别为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60%、80%,给予接收企业最长12个月的见习实习补贴。邀请高校、专业机构等相关专家和负责人开展对接交流,由邀请部门负责交通食宿,并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补助。对参加人才、人社部门开展招才活动的企业,由组织方统一保障交通食宿或给予相应补贴。高校毕业生来绍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来绍工作后给予相应房票补贴、安家补贴、租赁补贴和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补助。对已
在绍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毕业后全职回绍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对公办医院引进的“双一流”医学类硕士,给予5万元安家补贴。各区、县(市)可根据当地重点产业制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列入目录的补贴标准可适当上浮。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2:25: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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