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题——精选推荐

一、填空:
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昆明人造板机器厂
2.我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3.法律关系本座说的创始人是萨维尼。
4.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
5.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6.广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身,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致。
7.最早提出公共秩序这一概念的是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
8.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冲突法调整,又称为间接调整;一种是实体法调整,又称为直接调整。
9.冲突规范在结构上由范围和系属组成。
10.1849年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在《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中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创造性地提出了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标准,这在国际私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11.最密切联系学说是在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12.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与某国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连接点或连接因素。
13.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当事人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时,不得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14.与我国无条约关系的国家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与执行,可由当事人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按互惠原则办理。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极端生命
二、选择:
1.我国公民王某与李某在德国自驾游期间相撞,因车速不是很快,所以当时未见异常,双方留下联
系方式后离去。一周后,王某回到国内,因突然昏厥被送进医院,诊断为车祸引起的脑震荡。王某向其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哪项?
(德国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中国是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我国法院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或中国法)
2.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作法有以下哪些?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3.甲国籍人杰米于1999年在中国与中国宏力公司订立了购买一批电脑的合同,后发生争议,中国公司在国内法院起诉杰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杰米则抗辩认为,依甲国法律,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而依中国法他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请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是
(应认定杰米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因为他的行为是在中国进行的和应认定合同有效。)4.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大豆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项下的一切争议适用美国统一商法典解决。大豆由中国籍货轮“天元”号承运,并投保平安险。“天元号"在太平洋公海航行时与巴拿马籍货轮“玛丽娜”号发生碰撞事故,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问题表述正确的选项有下列哪项?
(如果“天元”号与“玛丽娜”号的碰撞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那么应适用中国法律和如果甲、乙之间就该批大豆的质量发生争议,应适用美国法律)
5.法院地法是重要的系属公式,主要用来解决程序性问题,但也可以处理某些实体性问题。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以下哪些涉外案件适用法院地法?
(在公海捕鱼的E国公民F所驾驶的渔船,被中国某民用航空公司从中国飞往澳大利亚的客机在飞越公海时的某一坠落物砸伤,F在中国对该航空公司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甲国公民艾伦为与中国公民刘某离婚,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6.2009年8月10日晨,一俄罗斯船“卡拉斯号”在大连港外锚地等泊。突然,海面上刮起八级大风。此时,另一俄罗斯货船“霍尔姆号”迎面驶来,与之相撞。两艘货船及其所载货物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双方就由此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卡拉斯号”船东在大连海事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霍尔姆号”赔偿因操纵不当给“卡拉斯号”造成的损失,包括赔偿船舶碰撞损失和修理船舶期间的营运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大连海事法院应适用俄罗斯法律确定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和有关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2年)
7.国际私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表现形式,以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国际私法的渊源包括以下哪几项?(我国与法国签订的双边民事司法协助协定和我国参加的《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
纽约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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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x8.美国公民甲与英国公民乙同时受雇于中国上海某公司,并在上海有住所,某日甲乙同乘日本籍游轮赴日本旅游,轮船行至菲律宾海域时,甲乙发生口角,甲将乙殴打成轻伤。回上海后,乙就此事向我国某法院提起损害赔偿之诉,要求甲承担民事责任,则我国法院可适用的法律为下列哪几项?(中国法和菲律宾法)
9.下列选项中哪些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和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
水分检测10.下列诉讼案件如果在我国法院受理,其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是哪几项?
(中国公民甲与英国公民乙之间针对位于东京的动产发生的继承纠纷、中国公民甲与韩国公民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纠纷和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留学加拿大期间,双方发生的合同纠纷)
11.下列关于法律规避的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和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是当事人滥用冲突规范的结果)12.下列法律关系,属于国际私法调整的有哪几项?
(日本籍中村正与韩国籍朴某的收养关系、中国籍甲某继承其父身后遗留在英国的房产的继承关系和甲国公司告乙国公司侵犯其商标权)
13.关于仲裁机构的确定,依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处理中哪几项是正确的?
(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14.中国籍人谢某与中国籍人刘某于1985年结婚。1988年谢某与刘某先后赴美国留学,后两人感情破裂。1992年李某在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1993年美国法院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谢某回国后向中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美国法院的判决。下列选项哪些可以作为承认美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美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承认美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和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15.关于中国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问题,1999年《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进行了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香港法院同意执行由国务院法制经港澳办提供的内地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和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16.德国籍女士苏珊娜于1984年来到中国与中国公民张明结婚,并定居在中国,婚后育有一子张小远。2005年张明因病去世。2009年,苏珊娜写信给在英国留学的儿子张小远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但始终未收到儿子的回信,遂向中国法院起诉。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张小远已经加入了英国国籍,并在法国有住所和一定的财产。关于本案,下列选项哪几项是正确的?
(本案应适用与苏珊娜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和本案的赡养也应属于抚养关系,应适用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7.下列法律关系中,确定属于国际私法调整范围的是哪一项?
(中国公民甲与具有法国国籍的乙决定缔结婚姻关系)
18.下列哪项规定属于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
(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19.生于秘鲁的秘鲁入马里奥在美国有一处住所,在阿根廷还有一处住所,其在秘鲁也购买买有住所,
但主要是家人在度假时用。他的家人主要在美国居住,而他的公司在阿根廷登记注册,由于其主要业务也在阿根廷,因此他本人在阿根廷和美国轮流居住。马里奥因为业务关系还常来中国,在中国期间住在某饭店。涉及马里奥在阿根廷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马里奥哪里的住所为马里奥的住所?(阿根廷的住所)
20.《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这是什么种类的冲突规范?(双边冲突规范)
21.在美国登记的法人K,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德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法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我国《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K的住所?(其在法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2.依《民法通则》第146条第2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是什么种类的冲突规范?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23.甲国公民奥林与乙国公民埃玛在乙国登记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后奥林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奥林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奥林与埃玛之间的夫妻关系不
成立,否认埃玛的继承权。关于奥林与埃玛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应适用结婚登记地国的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处理奥林与埃玛之间夫妻关系是否成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转致)24.甲国公民马克在甲国购买了由中国某企业生产的电动车,在甲国使用的过程中因电动车的零件质量存在问题,导致马克腿部骨折。马克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中国生产商的营业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依照中国《民法通则》第146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而依照甲国冲突规范,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适用侵权行为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我国法院应适用何法律处理该案?
(适用甲国法,因为甲国为侵权行为地)
25.住所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西在甲国死亡并未留有遗嘱,死后他在甲国留有一处农庄、一处别墅,还有存款、股票及珠宝等;在中国还有一处房产,并留有存款。其在中国的儿子为继承其遗产诉诸中国法院。设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的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请问中国法院在确定法律适用的问题上,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不动产的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的继承适用甲国法)
26.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依我国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何国法律?(适用中国法律)
27.迈克原来是葡萄牙人,后取得了英国国籍,在法国有住所,他在我国境内死亡并在我国遗留了一笔动产,该人无继承人,也无遗嘱,设我国与上述几国均没有相关的条约,关于该动产下列选项哪个正确?(归我国所有)
28.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有效参与民商事活动的前提条件。以下有关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问题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相关立法规定的是哪一项?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29.甲国留学生哈德森与另一甲国留学生伦迪在中国某大学留学期间因口角发展到过激行为,致使伦迪受重伤住院。后伦迪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哈德森赔偿对其的损害。中国法院对该案的处理应适用何国的法律?(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
30.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英国某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化学材料的合同,由日本籍货轮“碧波丸号”承运该批货物。“碧波丸号”航行至中国的天津新港时与另一艘日本籍货轮“木村丸号”相撞,“碧波丸号"为此向中国某海事法院起诉,要求“木村丸号”赔偿由于其过失引起碰撞导致的“碧波丸号"的损失。请问中国某海事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处理该争议?
(日本法律)
31.甲为具有A国国籍,后移居并定居B国的公民,欲在我国收养孤儿乙男作为其养子,并回B国生活,
根据我国《收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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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中国收养子女,必须重叠适用中国《收养法》和B国有关收养的法律)
32.美国公民甲于。2008年8月与中国籍留学生乙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2009年8月2日,乙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中国法)
33.中国籍人李某之子于1988年赴美留学,毕业后发展了自己的产业,事业非常成功,后加入了美国国籍。李某现已年老,想要得到儿子的赡养,但其子拒绝,李某因此诉诸中国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该案应适用与李某关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
34.甲某是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2009年2月甲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有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留下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中国法院依中国的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动产适用纽约州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35.加拿大公民甲男于2006年5月在中国云南丽江观光旅游期间,结识了中国公民乙女,双方迅速建立了恋爱关系,后甲男回国,并邀请乙女赴加拿大,双方于2006年8月在加拿大办理了结婚手续。200
7年3月,乙女以双方在婚前缺乏了解,没有感情基础,难以共同生活为诉由,向其出国前住所地的云南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问受理案件的我国法院应适用何国实体法及程序法处理该离婚案件?(我国的实体法及程序法)
36.英国大卫公司与我国华夏科技公司签订合同在我国共同投资建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后大卫公司与华夏科技公司就此合同发生争议,并在英国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应该在中国诉讼)
37.美国某食品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合资在天津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双方约定履行合资经营合同的争议适用美国法。后双方就合同发生纠纷,并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请问中国法院应适用何国法律解决双方的争议?(只能适用中国法)
38.丈夫为美国人,妻子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妻子对其丈夫的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识别)
39.中国籍公民张某,早年协同妻儿前往马来西亚经商,并定居在马来西亚,但仍保留中国国籍。后张某因病在马来西亚去世,张某的妻儿与张某国内的父母因为张某遗产的继承问题
发生争执,张某的父母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张某遗产的合法继承权。经查,张某经商比较成功,在中国及马来西亚各拥有一处房产,此外在马来西亚的银行有存款若干,在新加坡还有一部汽车。请问,中国的受诉法院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如何处理本案的法律纠纷?
(张某位于中国的房产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马来西亚的房产与存款、新加坡的汽车的继承适用马来西亚法律)
40.甲公司在英国注册,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时与中国的乙公司发生商务纠纷并诉诸中国某法院。经法院审理发现甲公司分别在法国、中国、英国均有营业所,该公司多数股东为法国人。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甲公司的营业所应以下列哪一选项为准?
(以在中国的营业所为准)
三、案例分析题
1.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2008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2009年7月17日,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双方互相埋怨。2009
年8月2日,柳某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起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为由,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方某离婚。方某在答辩中也认为两人的夫妻关系确实难以维持,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将婚后所购的一部录像机归其所有。柳某对此表示同意。
试析:(1)本案当事人能否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2)对于本案,受理法院有无管辖权?如有,应适用何国法律审理?
提示:
(1)不能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离婚。根据民政部发布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6条的规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不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律按诉讼程序办理,不适用行政程序办理,即此种离婚不能按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获得离婚的法律效果。
(2)此案中,方某是澳大利亚公民与柳某结婚属涉外婚姻,中国公民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之诉,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该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于本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应适用中国婚姻法审判。
2.中国籍公民王美玫1959年随父母来到印度尼西亚定居,于1969年加入印尼国籍。2006年,王美玫丈夫去世,王美玫除有一子外,无其他亲属。2007年,王美玫变卖在印尼的财产,与其子回中国定居。回国后,王美玫购买一套公寓居住。王美玫的儿子有业不就,靠王美玫的积蓄生活。王美玫对其子好逸恶劳十分反感,多次劝说儿子自食其力,儿子置若罔闻。王美玫遂加强了对财产的控制。王美玫的儿子对其母不满,先后在2008年、2009年两次加害其母,均被与其母朝夕相伴的一条爱犬解救。王美玫年事已高,又遭逆子两次暗算,心力交瘁,自知不久将绝于人世。2009年底,王美玫到律师立下书面遗嘱:一、取消儿子的继承权。二、死后,尚可留存人民币10万元左右,由爱犬继承,这笔钱由律师掌管,用于爱犬的生活费用。爱犬的日常生活,由律师照料。三、在律师履行交付的义务后,公寓一套归律师所有。王美玫立遗嘱后不久就去世了。律师安葬了死者。王美玫的爱犬在王美玫的墓地守候,四天四夜不吃不喝,悲壮死去。
试析:(1)王美玫遗嘱的效力适用何国法律来认定?(2)王美玫的遗产如何处理?
提示:

本文发布于:2024-09-25 10:38: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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