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平1杨飞1陈洁芳1胡建2
(1 广东省水科院,广州,510610; 2 广东省水利厅,广州,510150)
灌溉用水定额是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及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是科学确定农业种植结构和发展规模的依据。为促进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进一步科学确定灌溉用水定额,水利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工作。根据水利部水农水[2003]206号文“关于编制灌溉用水定额的通知”要求,此次编制工作以调查典型县现状灌溉用水定额为基础,以当地灌溉水可利用量为控制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平衡的方法,制定我省主要作物的灌溉用水定额。 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调查统计分析的工作量大,广东省水利厅成立了由厅总工程师为技术总负责,水保农水处牵头,工管处、水资源处、省水科院参加的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各地灌溉用水定额的调研、汇总分析和编制工作。根据分工,广东水科院负责省级灌溉用水定额的调研、汇总分析和编制工作,并负责培训、指导全省各地灌溉用水定额的编制。胡济荣
1.1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分区
灰度图
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分区是依据我省现行的节水灌溉规划、农业区划和水资源利用规划,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作物种植结构及管理等因素后确定的。《广东省节水灌溉规划》将全省划分为6个节水灌溉分区;《广东省农业区划》将全省划分为8个农业区;《广东省水资源利用规划》将全省划分为十个二级区。
农业区划分区。按照农业生产条件和基本特征的相似性,农业发展方向与建设途径的相似并保持县一级行政界线的完整为原则,我省划分为8个农业区:
以山地丘陵为主体,处于各主要江河上中游的北江山地丘陵农业区、西江丘陵山地农业区和粤东韩江上游丘陵山地农业区;
以冲积平原为主体,农业经济比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农业区和潮汕平原农业区;
濒临海洋,以台地丘陵为主体的海陆惠博滨海台地农业区、鉴漠阳江流域农业区和雷州半岛农业区。
水资源利用分区。根据河流分水岭和考虑河网的特点,把西、北、东江确定分界点,划定珠江三角洲,再对其他中小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习惯,连片分区。全省划分为10个二级区:韩江上游流域区、韩江中下游流域区、粤东沿海诸河流域区、东江流域区、北江流域区、珠江三角洲区、西江下游流域区、粤西诸河流域区、粤西雷州半岛诸河流域区和流入外省的章水、湘江、桃江区。
节水灌溉分区。根据各地级市气候特征指标、缺水程度指标以及地形、地貌、土壤特征和灌区类型,以不打破现有市属行政边界为原则,全省划分为6个节水灌溉分区:
①粤西雷州半岛台地,半湿润,微缺水,蓄井灌节水区;
②粤西沿海平原丘陵,湿润丰水,蓄引灌节水区;
③粤北和粤西北山区丘陵,湿润丰水,蓄引灌节水区;
④粤中珠江三角洲平原,湿润丰水,蓄引提灌节水区;
⑤粤东和粤东北丘陵山区,湿润丰水,蓄引灌节水区;
⑥粤东沿海潮汕平原,湿润丰水,蓄引灌节水区。
根据以上我省的节水灌溉规划、农业区划和水资源利用规划,并充分吸收以上分区的成果,使灌溉用水定额分区与已有的三个分区不致差异过大,同时以地级市为单元,归纳全省21个地级市在地理位置、地形、土壤、气候条件、水资源特征、灌区类型、种植结构和灌溉管理水平的相似性,照顾现有地级市市属行政边界的完整,将全省分为6个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分区,各区采用综合名字命名。
①粤西雷州半岛台地蓄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1);
②粤西沿海丘陵平原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2);
③粤北和粤西北山区丘陵引蓄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3);
④粤中珠三角平原蓄引提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4);
⑤粤东和粤东北丘陵山区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5);
⑥粤东沿海潮汕平原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简称GFQ6)。
广东省灌溉用水定额分区见下表。
广东省灌溉用水定额分区表
分区名称分区
代号
行政范围
地貌
形态
年降
雨量
年积
温℃
干湿
情况
缺水
程度
粤西雷州半岛台地蓄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1
湛江市
雷州半岛
武经七书直解
台地
1000
~
瓮安县国土资源局1616
cad模型8200
半湿
润
微缺
水
粤西沿海丘陵平原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2
茂名市
阳江市
平原
丘陵
1769
~
2270
7000
~
8100
湿润丰水
粤北和粤西北山区丘陵引蓄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3
韶关、清远
肇庆、云浮
大理学院图书馆
山区
丘陵
1604
~
1876
6500
~
7200
湿润丰水
粤中珠江三角洲平原蓄引提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4
广州、佛山
江门、中山
东莞、珠海
深圳
平原
1661
~
2097
7500
~
7800
湿润丰水
粤东和粤东北丘陵山区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5
梅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丘陵
山区
1561
~
1880
6300
~
7400
湿润丰水
粤东沿海潮汕平原蓄引灌溉用水定额分区GFQ6
汕尾市
汕头市
揭阳市
潮州市
平原
1514
~
1992
7500
~
7800
湿润丰水
1.2 典型县的选定
在各个省级分区内包含的县(含市或区,下同)中,从自然地理、水资源特点、作物种植结构、灌区类型、灌溉工程形式、耕作水平以及节水灌溉发展水平等具有代表性的县选择3~4个作为省级分区的典型县,在保证代表性的前提下,尽量考虑典型县在各地级市中的分布。全省确定的6个灌溉用水定额分区中共选定20个县作为编制灌溉用水定额的典型县,其中GFQ1选定徐闻县、遂溪县、廉江市3个,GFQ2选定电白县、高州市、阳东县3个,GFQ3选定怀集县、郁南县、
清新县、新丰县4个,GFQ4选定白云区、台山市、中山市3个,GFQ5选定惠阳市、东源县、梅县、焦岭县4个,GFQ6选定普宁市、潮安县、澄海市3个。
2 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确定及主要作物的基本定额
2.1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确定
本次调查的省级分区主要作物是指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种植的作物,没有灌溉设施靠天然降雨灌溉的种植在旱地和山坡地上的作物不纳入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调查范围。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准确确定,需要逐条村、逐个镇、逐个县、逐个市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由于时间和经费等条件的限制,本次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确定主要通过到各地级市进行调查(含函调)、收集各地级市现状年(2000年)主要作物灌溉面积的有关资料,并对照各地级市的《统计年鉴》、《广东省农村统计年鉴》和广东省水利厅编制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摘编》等资料,经分析后确定。步骤如下:
(1)根据对各地级市调查、收集到的作物灌溉面积,按省级分区的范围进行汇总,并按种植面积的大小初步进行排序;
(2)根据《广东省农村统计年鉴》对各地级市主要作物种植面积的统计资料,和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比较,对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修正;
(3)根据省水利厅编制的《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摘编》对全省各市、县的灌溉面积、有效灌溉面积和实际灌溉面积的统计资料,以及本次编制各典型县的上报资料,对调查、收集到的资料进一步进行分析、比较,对不合理的数据进行调整,最后确定各省级分区的主要作物的灌溉面积,并对各省级灌溉用水定额分区内的主要作物面积重新自大至小排序;
(4)根据重新排序的结果,自大至小选取,主要作物合计有效灌溉面积占分区有效灌溉面积的80%以上,其余合并为“其它”作物。
经统计分析,全省作物灌溉面积(考虑复种指数)为6191.09万亩。其中早稻1521.76万亩,占24.58%;晚稻1632.55万亩,占26.37%;蔬菜1455.58万亩,占23.51%;薯类438.93万亩,占7.09%;花生410.89万亩,占6.64%;其它731.38万亩,占11.81%。
2.2省级分区主要作物的基本定额
GFQ1:根据该分区选定的徐闻县、遂溪县、廉江县三个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74m3/亩、晚稻358 m3/亩、甘蔗394 m3/亩、蔬菜144 m3/亩、薯类114 m3/亩、花生136 m3/亩、其它132 m3/亩。
GFQ2:根据该分区选定的电白县、高州市、阳东县三个典型县(市)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
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85m3/亩、晚稻391m3/亩、蔬菜227 m3/亩、薯类158 m3/亩、其它135m3/亩。
GFQ3:根据该分区选定的郁南县、怀集县、清新县、新丰县四个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54m3/亩、晚稻390m3/亩、蔬菜200m3/亩、花生123 m3/亩、其它158m3/亩。
GFQ4:根据该分区选定的白云区、台山市、中山市三个典型县(市)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40m3/亩、晚稻347 m3/亩、蔬菜195 m3/亩、其它193 m3/亩。
GFQ5:根据该分区选定的惠阳区、东源县、梅县、焦岭县四个典型县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60m3/亩、晚稻422 m3/亩、蔬菜250 m3/亩、花生113m3/亩、其它130m3/亩。
GFQ6:根据该分区选定的普宁市、潮安县、澄海市三个典型县(市)上报的主要作物基本定额,以各主要作物灌溉面积为权重,计算出该分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灌溉用水定额如下:早稻
372m3/亩、晚稻442 m3/亩、蔬菜192 m3/亩、薯类122 m3/亩、其它127m3/亩。
经过各区主要作物加权平均,全省主要作物平均基本灌溉用水定额:早稻361m3/亩、晚稻392 m3/亩、蔬菜203 m3/亩、薯类119 m3/亩、花生123m3/亩、其它207m3/亩。
3 水量平衡分析
根据加权平均基本定额和灌溉面积,计算出各省级分区和全省的灌溉需水量;根据加权平均斗口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数,计算出各省级分区和全省折算到水源的灌溉用水量。全省6个省级分区的灌溉用水量与可供水量相比,各省级分区的灌溉可供水量均大于灌溉用水量,余水在350~13817万m3之间。
全省作物灌溉需水量为1738027万m3,其中早稻灌溉需水量548614万m3,晚稻灌溉需水量640137万m3,蔬菜灌溉需水量294916万m3,薯类灌溉需水量52233万m3,花生灌溉需水量50539万m3,其它灌溉需水量151588万m3;加权平均斗口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数0.70;折算到水源的灌溉用水量为2488384万m3;全省灌溉可供水量2515102万m3,全省余水26718万m3。
从水量平衡过程可以看出,可供水量稍大于灌溉需水量。由于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的建设和推广节水灌溉工作力度的加大,灌溉水的利用率将进一步提高,作物灌溉用水定额将会有所降低,到“十五”末按该定额各省级分区及全省的灌溉用水量仍能保持平衡。但由于工业和生活用水的增加,社会总用水量将会大于可供水量,因此,需要增加可供水量,才能满足由于工业和生活用水不断增加的需要。
由于本灌溉用水定额主要按现状的用水量调查编制出来的,基本上没有压缩,因此实行定额管理,不会对当地粮食和经济作物产量造成影响,相反,可以促进全省灌溉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实行节水灌溉。
4 结语
广东省降雨量较多,水资源相对较丰富。但由于水资源补给年内与年际间变化较大,地区分布不均,水质性缺水日益严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生活、环境需水增加,农业用水将受到限制,甚至需要压缩。因此,农业灌溉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是发展的必然。多年来,我省对灌溉用水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水费征收绝大部分按亩收费,由于水资源相对丰富,农业灌溉几乎是“任灌任用”和“吃大锅水”,水的浪费较大。由于本次灌溉用水定额编制在我省尚属首次,编制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需要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定额管理的实施也需要完善的配套设施和训练有素的管理人员才能进行。同时,实施定额管理还需要得到广大用水户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定额管理是对传统灌溉管理的一次革命。实施定额管理,必须放弃传统的灌溉用水观念,改变粗放的耕作方式,走节水灌溉和“三高”农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