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文章属性
【缔约国】上海合作组织
【条约领域】政治,外交,经济
【公布日期】2017.06.09
【条约类别】其他
【签订地点】阿斯塔纳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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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全文)
 
(2017年6月8日至9日,阿斯塔纳)
  2017年6月8日至9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出席会议。
  会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瑟索耶夫列席会议。
暴走一班新乡红旗医院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团团长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加尼、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卢卡申科、印度共和国总理莫迪、蒙古国总统额勒贝格道尔吉、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谢里夫、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外长扎里夫与会。
  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兼执行秘书列别杰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副秘书长然库利耶夫、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长黎良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
处执行主任宫建伟列席了会议。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扩员具有历史意义。元首们认为,本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给予印度和巴基斯坦成员国地位将促进上合组织发展和提升本组织潜力。
  元首们支持进一步深化与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各领域互利合作。
  为推动落实《上合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元首们讨论了本组织发展现状及前景,包括2016年上合组织塔什干峰会决议落实情况。
  元首们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作为高效、全面地区性组织的地位,积极参与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符合各国共同及各自利益的多极世界秩序,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建立高效的全球及地区安全与合作架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成员国重申,应坚持落实《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在共同关心的领域进一步深化相互理解与尊重,推进富有成效的合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有关边界问题,将相互间的边界建设成永久和平友好的边界。
糖水不等式  元首们就上合组织框架内重点合作方向和阿富汗、中东北非及乌克兰局势等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广泛交换意见。
  元首们重申,在恪守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采取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地区冲突是唯一选择。
  元首们支持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和人民为实现国家和平、稳定、繁荣,摆脱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犯罪威胁所作努力,认为联合国应在实现阿富汗稳定发展的国际合作中发挥核心协调作用。
  元首们支持在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基础上通过开展国内广泛对话政治解决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问题。元首们相信,阿斯塔纳进程将为有关方在联合国主导的日内瓦谈判框架下寻求各方均可接受的叙利亚危机解决方案创造必要条件。
  元首们对有关各方努力执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六国在欧盟参与下达成的伊朗核问题全面协议予以肯定。
  元首们主张在全面履行2015年2月12日明斯克协议基础上尽快解决乌克兰危机。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进一步发展与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亚信、集安条约组织、独联体、东盟及其他国际、地区组织和机构各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元首们支持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关于国家平等、主权、不干涉内政、相互尊重领土完整、边界不可侵犯、不侵略他国、和平解决争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等原则,以及旨在维护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合作,巩固独立,保障自主决定国家命运及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的权利等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成员国欢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当选2017-2018年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元首们重申,成员国主张巩固联合国在国际关系中的核心协调作用,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应增加其代表性和效率,有关政府间谈判应通过最广泛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维护会员国团结,不应人为设定时限,强行推动尚未获得会员国广泛支持的方案。
实验室制硝酸  元首们强调恪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平衡推进其中规定的各项宗旨和原则,致力于加强条约作用及其有效性和普遍性。
  元首们相信,《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尽快对所有签署国生效将为保障地区安全、
巩固国际核不扩散条约体系作出重要贡献。
  元首们强调,上合组织成员国决心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安全威胁与挑战,就维护综合安全,特别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及其思想的散播和宣传,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巩固国际信息安全,应对紧急事态等领域深化对话与合作。
海蛇头  元首们积极评价成员国主管部门和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方面所作努力,支持就此进一步加强工作。
  元首们强调,应积极推动尽快通过联合国关于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以及在考虑各成员国利益基础上批准联合国反恐领域19个综合性法律文件。
  成员国强调,2017年6月9日在阿斯塔纳签署的《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将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合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6年至2018年合作纲要》以及《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等联合国有关文件一道,巩固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领域国际法律基础。《上合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旨在巩固上合组织全体成员国安全,提高主管部门合作效率,完善该领域相关立法。
  元首们支持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信息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的普遍规范、原则和准则,认为2015年1月以上合组织成员国名义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修订稿作为联合国正式文件散发是朝此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成员国将继续深化打击信息通信领域犯罪合作,呼吁由联合国发挥核心协调作用,制定该领域国际法律文书。
  元首们支持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双边及多边合作,包括进行经验和信息交流。元首们指出,腐败威胁国家和地区安全,其各种表现形式将导致国家治理效率低下,对投资吸引力产生消极影响,阻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05:37: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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