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1.19
【字 号】川办函[2003]159号
【施行日期】2003.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
 关于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奥运知识
 (川办函[2003]159号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龙葵碱  省交通厅《关于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康旺隐茶杯           (四川省交通厅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
  为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我省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黄酮醇当前水上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差。我省绝大多数航道等级低,隐患和险情严重。乡镇客(渡)小码头建设滞后,乡镇客(渡)小码头大多处于原始状态,严重影响船舶安全进出港和靠离泊。二是运力
条件差。大多数船舶属老旧船舶,设备简陋。三是管理手段差。我省船舶遍布20个市、州的138个县(市、区),点多、面广、流动分散。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少、必要的监督设备落后,不能对主要港区和险要河段实施全天候的在线监控。四是乡镇船舶管理责任不落实,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还没有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
  二、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从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组织管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保障体系4个方面进一步探索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新要求。
  (二)基本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专项整治,强化监督,依法行政,标本兼治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基本稳定,水上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一)基础设施整治目标任务。
  1.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航运基础设施,逐步加大航道整治和码头建设的力度,加快水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安全基础设施条件。加快航道安全保障设施建设规划,积极争取交通部的支持,提高航道等级和通航保证率,力争15年内使我省七级以上航道达到4089Km以上,努力改变航道恶劣条件对水上交通安全的制约状况。国家、省、市三级投入,加快港口、码头建设。2010年前建成2239座乡镇客渡运小码头,停靠点1200个,至2003年已改建658个,尚需改建2781个;2004年计划建设300个,2005年计划建设438个,2006年计划建设431个,2007年计划建设410个,2008年计划建设405个,2009年计划建设402个,2010年计划建设395个。在条件许可的支小河流推行以桥代渡,从根本上消除乡镇客(渡)码头建设滞后对安全带来的不良影响。
  2.推行船舶标准化,加快船舶技改。调整运力结构,推行船舶标准化,促进船舶优生优化,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加快船舶技术改造。全省需技改乡镇客渡船共计4092艘,至2003年已技改56艘,1010年基本完成全省乡镇客渡船舶技术改造,尚需技改4036艘。力争在2010年底以前在长江、嘉陵江、涪江、岷江、沱江、渠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和主要湖泊分江区基本实现运输船舶标准化,2020年底前全省运输船舶基本实现标准化。加强船舶修造管理,对无《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从事船舶修造的不予审批运力和检验发证。
  3.建立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平台,3年内基本实现省、市水上交通安全信息联网,实现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和水上交通事故管理等主要业务处理的计算机化,实现水上安全监督信息交换、传输的网络化,严格信息和统计报告制度。
  4.提高搜救水平。制订和完善重特大险情和事故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装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大大增强抢险和减少事故损失的能力。
  (二)县、乡(镇)、村政府责任及管理制度。
  1.明确管理职责。
  (1)村委会要加强对本行政村船舶、船员的安全宣传和管理,推荐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义务管船员。强化对进出本行政村船舶的现场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报告。
  (2)县、乡(镇)政府要保证水上交通安全经费的投入,多渠道、多形式地解决乡镇船舶管理经费,重点解决乡镇专(兼)职和义务管船员人头和工作经费。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聘请专(兼)职和义务管船员,切实做到乡镇船舶管理的“四落实”。
  2.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1)建立乡镇干部培训制度。乡镇政府要及时将新调整的分管安全领导和管船员派往市、县组织的相关的安全和业务培训班学习,建立有效的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机制,使其尽快了解和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始终保持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2)船员日常培训制度。乡镇政府每季度对辖区船主、船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船主、船员的安全意识。
  (3)建立村民自治制度。由村委会推荐,乡镇或县政府统一聘用村民义务管船员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使管理触角延伸到沿江行政村现场。
  (4)完善签单发航制度。日均流量300人以上的渡口码头必须由乡镇政府和渡运企业实行航次签单。其他渡口码头在节假日、赶场天、警戒水位及水位异常时期必须按航次签单,其余时间不定期签单。
  (三)行政主管部门、海事机构责任及管理制度。
  1.健全责任体系。
  (1)完善法规体系。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加快对我省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制订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规划,研究制定《四川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船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四川省公路汽车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完善组织管理体系。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海事机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水利部门主管渔业船舶和水库船舶的安全工作;城市园林主管部门主管园林水域游览船舶安全工作。水运企业(业主)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机制。
  (3)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众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要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和“百安活动”等专项安全宣传活动。二是要切实做好日常性安全宣传工作。交通部门要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安全宣传活动,要在报刊、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4)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实施“以陆补水”政策,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和管理的科技含量。一是结合我省实际,重点研究性能良好、安全节能的优良船型和专业船型。二是在重点水域研究推广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监控手段。三是改善安全管理手段,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保障和提高航务、海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和待遇。力争5年内使重点区域的主要县(市、区)海事管理机构实现巡航检查有艇、渡口检查有车,为水上交通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奠定物质基础,对主要港区和险要河段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
  (5)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教育培训为基础,提高人员综合素质为目的,切实树立服务大众的公仆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队伍。
  (6)确立安全监管重点。确立以“八市一线”(泸州、宜宾、乐山、内江、南充、广元、广安、达州和长江干线)和“两客一危”(客船、客渡船和危险品船)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重点。
  2.严格制度管理。
北京质检总局
  (1)建立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执法人员须经部、省组织的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航务(海事)机构结合执法要求,每年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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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船舶   管理   乡镇   建设   船员   建立   工作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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