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罗尔斯正义观的理论内涵作者:白双翎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18年第06期 冷冻机组
[非结构化数据管理摘 要]罗尔斯正义观内容是多方面的,但其核心内容就是让社会当中的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能够享受到独立、自主、自由、平等的权利。他借用契约论论证的正义论充分地阐述了在以往传统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公正和效率两者之间的冲突,贫富两极的分化以及社会的不稳定、政治的不平等等事实的存在;并且还论述了市场经济的普遍意义以及伦理道德两者之间的内在的矛盾。 [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观;正义原则;原初状态;无知之幕
[中图分类号]D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8)08-0029-06
约翰·罗尔斯(1921年2图像处理与模式识别
月21日-2002年11另一种温暖
月24日),美国政治哲学家、伦理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哲学博士,哈佛大学教授,写过《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万民法》等名著,是高斯扩散模型20世纪英语世界最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之一。罗尔斯的《正 义论》及后续的《政治的自由主义》《公平的正义再陈述》都属于20世纪思想界最具有影响力的作品,其中理论贡献最大、最具有原创性的当属《正义论》。在这些著作里,罗尔斯提出了一个融汇西方正义概念的基本含义并又极大丰富了其内涵的当代社会正义理论,即公平的正义的理论。公平的正义在这些著作中被诠释为在一个宪法民主制社会中人们关于一个健全的、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条件的共同观念,因而是一种内含于关于一个健全持久的社会合作体系的观念中的正义观。总体地说,罗尔斯基于公平的正义观念是在自由主义框架内阐发的一种正义理论。
一、罗尔斯正义观的主体原则
1.关元两个正义原则
在原初状态这一假设环境条件下,社会中所存在的每一个个体都是非常理性的。在这种条件下,每一个人在做选择的时候,都是非常理性的,如果在面对一些有利于自身的利益,但是却可能会损害到他人的利益的问题的时候,往往不会去做。因为每一个纯粹理性的人,都不会去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社会中所存在的每一个个体的利益、权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更不能以增加社会利益为由做出一些侵犯个人利益的事情。在罗尔斯的两 个正义原则中,只有将每一个人所获机会、人格、自由等因素都保持正義平等,才能够充分的体现出这个社会的正义所在。原初状态,是这样定义正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