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立足于苏珊·巴斯奈特在其论文《种子移植:诗歌与翻译》中的观点,以植物种子来论述诗歌翻译。通过分析唐代诗人王维《鹿柴》的三个英译本,指出虽然对同一首诗的翻译会因为译者的文化身份差异而变化,但如果译者抓住诗歌的精神实质,充分考虑与文本相关的各种因素,将诗中的引申意义和所蕴含的文化内涵通过适当的方式表现出来,则诗歌是可以翻译的。 关键词:诗歌翻译 种子移植 ahp鹿柴
一、 种子移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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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TING POINT美国著名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本钢女老板张晓芳robert frost)关于诗歌与译诗的名言:“诗歌就是在翻译中丧失的东西”(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英国著名的比较文学与翻译学教授,文化翻译学派代表人物苏珊·巴斯奈特,则表示不赞同这种诗的不可译性观点,并提出:“诗歌不是在翻译中丧失的东西,而是我们通过翻译和译者获得的东西。”巴斯奈特对于诗歌翻译的认识,主要是出现在与安德烈·勒菲弗尔(andre’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s lefevere)合著的《文化构建:文学翻译论集》(constructing cultures: 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
在其论文中,引申发展英国诗人雪莱在论文《辩诗》(“the defense of poesy”,1820)三十六脚湖 中的观点,以植物种子为比喻来论述诗歌翻译。[1]雪莱在他的《辩诗》中提出:“要想把诗人的创作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一种语言,就像把一朵紫罗兰投入坩埚去,出它的颜和香味的构成要素一样是不明智的。紫罗兰必须再次从它的种子中长出来,否则它就不会开花”[2]从这里可以看出,雪莱认为翻译诗歌如同用科学方法来分析一朵花的颜香味构成要素一样没有操作性。然而,在论文中巴斯奈特指出:尽管诗歌不能从一种语言输入到另一种语言,但是却可以移植。种子可以放在新的土壤里,让一种新的植物长出来,而译者的任务就是去决定在什么地方放入那个种子并着手移植。巴斯奈特认为,翻译绝不是纯粹的语言行为,而是植根于有关文化深处的一种行为;翻译就是文化内部的和文化之间的交流;翻译对等就是源语与目标语在文化功能上的对等。译者的任务是了解源语及目的语文化,选择最佳方式在诗歌翻译中更好地跨越语言障碍传递文化。[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