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海运部分外网端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和预配信息操作说明

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海运部分外网端
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和预配信息操作说明
【申明】 本操作说明系本人私人整理,考虑到有可能给大家的工作带来一些帮助,现与大家分享,但仅供参考之用。具体的操作规范与说明等,请以正式下发的操作说明为准。该说明仅包括南京海关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系统海运部分外网端涉及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和预配信息的部分,也就是“新舱单信息管理”和“预配信息管理”这两个菜单的内容。因时间和水平有限,说明中如有疏漏和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单晓霞
20091223
第一部分 理货报告和运抵报告
1.理货报告录入
1.1进口理货报告录入
进入方式:左侧导航栏>>新舱单信息管理>>进口理货报告录入。如图:
注意点:
a) 录入项后有“*”标志的为必填项;
b) 提单信息栏:集装箱货物不需填写,非集装箱货物必需填写;
厦门px项目事件c) 集装箱信息栏:集装箱货物必需填写,非集装箱货物不需填写;
d) 其他信息栏:航线标志默认为干线时,其他项不需录入;航线标志选择为支线时,需录入境内运输工具名称和航次;
1.1.1干线进口理货报告
1.1.1.1录入表头信息
在进口理货报告录入页面中,表头信息录入各项信息。如图:
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录入规范:
a) 海关代码:4位海关关区代码;
b) 迭代运输工具名称:填写进出境船舶名称(使用在运输工具动态管理系统中备案的英文名称);
c) 航次/班:填写航次号,如果船舶多次停靠同一个港口,1年内航次号不能重复;
d) 企业家天地杂志社>俺妈说了运输方式:在下拉菜单中选择进出境运输方式;
佐罗网e) 运输工具编号:填写进出境运输工具代码(IMO号)。已在IMO登记的船舶,其前两位标识码为UN,后七位为IMO编号;未在IMO登记的船舶,其前两位标识码为CN,后七位根据国际海事组织规定的码位长度按顺序编制;
f) 卸货地代码:进境填写卸货地监管场所代码(即在监管场所备案管理系统中的监管场所编码)和4位关区代码(中间以“/”分隔),出境不填写。注:目前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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