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枣庄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12
【字 号】枣政办发[2012]60号
【施行日期】2012.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枣政办发[2012]6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3 号文件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1〕57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发布、分级负责,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建设信息发布系统,不断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构建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发布畅通、应对高效,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加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期预报的有效衔接,构建快捷高氯化铯
效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体系。力争到 2015 年,实现气象灾害监测站在乡镇、示范村覆盖率达到 100%;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 15-30 分钟发出,公众覆盖率达到 95%以上。到 2020 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盲区”。
  二、中国医学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一)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站网扩建工程。缩小气象灾害监测站网格距。加强对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重点河流、湖区、航道、矿区等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实现灾害易发乡镇、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强化粮食主产区、特农业区、生态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的旱情监测,加密布设土壤水分、墒情和地下水监测设施。加强地质灾害和山洪易发区、雷电多发区以及重点工程、城市等气象灾害监测,发展环境气象监测和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形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满足需要”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加快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农业、环保、林业、地震、煤炭、安监、气象等部门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监测预警网络互联互通与信息共
江西赛维破产享。加快推进气象信息通信网建设,提升综合气象监测信息传输速度和稳定性,建立市、区(市)两级气象探测设备维护维修系统,完善综合气象探测技术保障体系。
  (二)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完善天气预报业务系统,特别是气象灾害短时临近预警系统,改造市、区(市)天气预报视频会商系统,建立市、区(市)一体化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平台,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报科技水平。高度重视强降雨、暴雪、雷雨大风、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的加密观测与会商、滚动订正预报,做好实况监测、超前预报、实时预警,进一步提高灾害发生时间、强度、变化趋势以及影响区域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密集区以及气象灾害敏感行业的灾害监测预警,努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推进雷电监测系统建设,开展雷电潜势预报和灾害预警发布工作。开展预警预报联合会商,联合发布山洪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农业气象灾害、环境污染、森林火险等级预警信息。
  (三)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各区(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并实施本级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筑物等抵御气象灾害能力普查,推进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等基础性建设,编制分
灾种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气象部门要会同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制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办法,城乡规划编制、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经济开发项目的制定和立项,应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气候致灾因素,减轻气象灾害影响。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实施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行政许可审批,确保防灾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三、加强预警信息发布
五菱牌lzw6371  (一)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各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制度,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的工作职责。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公众媒体和电信运营商等共同参与、协调有序、快捷高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机制。对突发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要减少审核环节,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手段和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形成预警信息快速发布与传播的“绿通道”。
  (二)加快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依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加快推进气象灾害
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升级天气预报电视节目制作系统、气象网站,扩充和优化广播、电视、互联网、电话、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功能;依托中国气象频道、村村通和数字电视工程,拓宽和延伸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构建国家、省、市、区(市)四级相互衔接、统一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三)强化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制作,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气象部门要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标准,发布气象灾害的种类、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程度与范围、警示事项等,提高预警信息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预警信息传播
  (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各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通信部门及有关媒体、企业要切实承担防灾减灾的社会职责,大力支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社会媒介要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根据不同种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级别,电视台、互联网等应采用滚动字幕、加开视频窗口甚至中断正常播出插播等方式迅速播报预警信息及防范知识。电信、移动通信、联通等电信运营企业要根据应急需求升级改造手机短信平台,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第一时间向灾害预警区域手机用户免费发布预警信息。
  (二)加强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企业、学校、社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建设电子显示屏、广播喇叭等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重点加强乡村、湖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场所的预警信息接收终端的建设,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依托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项目,完善农村信息化网络系统。
  (三)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各区(市)、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学校、医院、社区、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健全预警信息向基层社区传递机制,形成区(市)-乡镇(街道)-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由每村至少一名信息员组成的专兼结合的气象信息员队伍,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经费补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
层组织要第一时间传递预警信息,迅速组织众防灾避险、抗灾救灾。充分发挥气象频道传播预警信息功能和其他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众。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业、本系统内的传播工作。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帅府家风
渗透率单位
  (一)健全预警联动机制。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经信、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农业、卫生、环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林业、粮食、安监、旅服、金融、地震、铁路等部门及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建立完善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对本行业领域的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等气象灾害防御中的重要事项。
  (二)落实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预警信息发布后,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采取防范措施,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受威胁众转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灾害影响区内的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居民众和本单位职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灾害应对。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水库、城市排水设施、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时疏通河道,抓紧病险水库、堤坝的除险加固,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巡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在各类建筑物、设施和场所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本文发布于:2024-09-22 17:37:2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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