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04
【字 号】鞍政办发[2012]84号
【施行日期】2012.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2]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4日 
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现状评估
  1.5适用范围
  2 组织体系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  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2.5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
  2.6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2.7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
  2.8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2.9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
  3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与调整
徐僖  3.1响应分级
  3.2响应级别调整
  4 地震应急Ⅰ级响应
  4.1启动条件
  4.2运行程序
  4.3指挥体系
  4.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决策部署
  4.5应急处置
  4.6现场协调
  4.7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
  4.8后期处置
电子技术应用  5 地震应急Ⅱ级响应
  5.1启动条件
  5.2指挥体系
  5.3运行程序
  5.4应急部署
  5.5现场工作组组成
  5.6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
  6 地震应急Ⅲ级响应
  6.1启动条件
  6.2指挥体系
  6.3市级指挥机构职责
  6.4应急部署
  6.5现场工作组
  7 应急准备
灵图天行者  7.1预防和预警机制
skyp2p
  7.2信息监测与报告
  7.3预防行动
  7.4预警支持系统
  7.5地震预警发布
  8 应急保障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交通运输保障
  8.4电力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8.6治安保障
  8.7物资保障
  8.8经费保障
  8.9社会动员保障
  8.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8.11技术储备与保障
  8.1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
  8.13众安全防护的保障
  9 附  则
  9.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
  9.2预案编修与管理
  9.3预案培训与演练
  9.4预案解释
  9.5实施时间
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地震应急预案》和《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1.3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调、军地联动,资源共享、协同行动。
  1.4现状评估
  鞍山市是地震多发区,曾发生过两次破坏性地震(1975年海城7.3级地震和1999年岫岩5.4级地震),是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鞍山地区的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存在发生5-6级中强地震的危险,局部地区有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可能。
  1.5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及相邻市发生(对鞍山产生重大影响)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2 组织体系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秘书长、鞍山军分区司令员、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地震局局长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任副指挥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公立医院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消防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服务业委、市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旅游局、市外事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人防办、市台办、市气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鞍钢集团公司、鞍山供电公司、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鞍山电信公司、鞍山海关、沈铁鞍山车务段、市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
希腊黑暗时代  (2)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视灾情与震情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4)协调鞍山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必要时,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
  (6)视灾情向省政府提出救援请求;
  (7)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重大事项的决策。
  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地震局及有关部门,组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2.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汇总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并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2)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及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的有关工作;
  (3)督促、落实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指示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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