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省现代化建设中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2007年我省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深入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农村新社区,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不断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让广大农民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一、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 
把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农业、先进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进一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走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一)大力发展农业特优势产业。完善和落实主导产业区域布局规划,做大做强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养殖、竹木、花卉苗木、蚕桑、食用菌、中药材等主导产业。继续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大力推进标准化、产业化特产业基地和特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建设,着力打造并认定一批特产业强县强镇,进一步形成农业块状经济发展格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产业化扶持项目、农业科技项目要向特优势产业强县强镇建设倾斜。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对参与特产业强县强镇建设的企业,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定和有关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农业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原(良)种场、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小区、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指标,各级政府应优先安排。对不破坏耕作层的畜禽饲养地、设施农业用地视作农业用地。积极拓展农业功能,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健康养殖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生物质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向农业的深度广度进军。 
(二)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把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主导产业的块状经济与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企业化经营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土地产出率高、产品附加值高的生产经营主体。鼓励专业大户、农业企业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采取承包权转让租赁、招标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实现零星分包耕地、水面、园地、林地的规模经营。县、乡(镇)政府要通过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提供土地承包权流转的中介服务,为加快培养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林场等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主体创造条件,推动农业劳动者的专业化分工。加快农业生
产经营人才的培养,把浙江籍大中专学生免费就读本省农业种养类专业的范围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蔬菜、果树等专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对其所需的贷款要探索建立财政贴息机制。 
(三)不断强化现代科技支撑。加快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新农村建设科技推广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新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认真落实好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兽医体制改革的政策,切实解决基层农技人员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他们为农服务的作用。围绕特优势产业强县建设,组建由教育、科研、推广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的区域性专业性科技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首席专家、推广教授、科技特派员、责任农技员制度,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构建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开展万村万户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活动,促进良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等工程,积极开展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农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四)着力构建新型农业服务平台。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合作社加快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各级政府要积极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
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以政府部门服务和管理为保障的集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各种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信用合作社要通过合作服务平台,增加对农业的信贷供给。积极支持供销社发展农资、农产品、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连锁经营和配送业务,参与兴办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增强合作服务能力。 
(五)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主导产业生产技术标准的制订和实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化农产品质量源头管理,实行对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督,建立健全可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健全重大动植物疫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设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监测检验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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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特农产品展示和配送中心,逐步形成联通全省、辐射全国的农产品连锁配送体系和电子商务网络。建立健全农产品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鼓励工商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发展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集团。邮政系统要发挥邮递物流网络的优势,拓展为农服务领域。积极培育农产品营销经纪人。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绿通道”制度。继续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和标准化农产品出口
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专业合作社到省外建立基地、开拓市场,对参加国际农产品展会,应诉国外贸易壁垒,到国外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的,各级财政要给予一定的补助。 
(七)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完成新增100万亩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全面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继续抓好“万里清水河道”、“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千库保安”等水利建设项目。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实施百万亩生态型水产养殖塘建设工程。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开展避风渔港的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深入实施兴林富民示范工程,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生物防火林带、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加强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用好钱塘江源头生态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规范育林基金使用管理,确保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切实抓好林业现代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沼气利用、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因地制宜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工艺,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体系,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等工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种子、化肥、农药等分级储备制度。完善自然灾害预案体系和预警网络,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 
(八)积极发展农业机械化。制订省市县农林牧渔机械产品推广目录。大力推广水稻机插机收、植保机械、设施农业、秸秆还田等农机化技术,继续实行大中型机具购置的直补政策,省财政继续安排专
项资金用于农林牧渔业等重点农机具购置的贴息。大力支持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进一步鼓励农用工业发展,支持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生产。 
二、加快建设农村新社区,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全面开展村庄规划和整治,重点建设中心村,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公共服务,加强社区管理,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一)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今年的任务是确保完成1000个全面小康示范村和10000个环境整治村的建设目标。要进一步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加快修编村庄规划,切实提高规划水平。按照城市郊区、平原农区、丘陵山区和海岛渔区分类整治和连片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抓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全面提高改路、改水、改电、改房、改厕、垃圾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切实改善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开展宅基地等各类建设用地的整理,通过整理新增的农村建设用地复耕指标优先用于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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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推进交通、供水、供电、燃气和信息、流通等各类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对“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新解决165万农民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并通过城市供水网向农村覆盖,新增饮用城市自来水的农村人口100万人。进一步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重视中心村内主干道路建设,完成7000公里通村公路建设。加快农村客运线路和站场建设,全面开展通村公路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建设,建立以县级政府为主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建设,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服务质量。积极稳妥推进“避灾工程”建设,完成沿海地区易受台风灾害影响的重点乡镇农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抓好新一轮广播电视、通信“村村通”工程和“光缆进村”工程,鼓励电信、广播电视等相关基础运营企业降低涉农资费。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努力基本实现生活消费品经营领域乡镇有连锁超市、较大行政村有连锁便利店、行政村有放心店的目标。积极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对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经营,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 
(三)全面提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水平。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再扩面、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营养餐等工程,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共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建成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
卫生服务站。提高医疗装备水平,配齐健康检查“六大件”医疗设备。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师。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和建设工作。逐步推行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实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信息共享、文体骨干培训等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积极开展“文化大篷车”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送10万场电影、1万场演出到农村。大力组织实施面向“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制播和交流,扩大浙江电视台公共新农村频道的有效覆盖,开展农村数字电视试点工作。全面实施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增强农民体质。 
(四)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政府出资部分应及时足额到位。通过发放生活补助等办法,妥善解决未纳入保障制度的被征地老年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和受益率。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额度,所有县(市、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不低于60元。进一步规范并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加强困难农户的医疗、教育、住房救助。对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给予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省财政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快推行农村住房救助制度,完成100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五)加强农村社区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逐步做到中心村有村务活动、社区卫生、社区教育、治安保卫、文体娱乐、连锁便利店等服务设施,强化中心村的服务功能和
辐射作用,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积极探索建立集体和农民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经费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县乡公共服务人员和社会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为农民服务,担任责任医生、安全协管员、文化指导员、责任农技员等。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创新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管理,健全村级组织,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推广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小组等民主管理经验。健全村规民约,强化农民自我管理,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健全农村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农村治安防范体系,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安全的实际问题。大力创建“民主法治村”,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广大农民众遵纪守法意识。 
三、加强新型农民培育,提升农民整体素质 
切实抓好农民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就业创业能力、科技文化水平和文明素质,培养和造就适应分工分业要求和全面发展的新型农民。 
吾乐乐(一)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按照培养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专业技能工人和各类创
业人才的要求,提高补助标准,改进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大力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让受训农民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促进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成为稳定就业的技术工。支持大型企业和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自己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或培训学校,自主开展农民工岗位技能培训,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提取的教育培训经费要确保专项用于一线职工的培训教育。根据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对专业大户、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经营者的现代农业知识技能培训。实施百万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每年从全省各地选拔一批年青农村实用人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 
(二)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深入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每个县至少办好一所有特的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省里重点扶持欠发达县的职业学校建设,同时依托企业重点建设一批装备水平高、师资质量好的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对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上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并提供爱心营养餐补助。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结)业生根据就业的技能要求,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20%,低保家庭子女予以减免。整合农村成人教育资源,建设好20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学校。 
(三)切实加强农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培育新农民、弘扬新风尚、建设新农村”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众以主人翁精神参
与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农村科普和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全省文明素质工程建设,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与时俱进的浙江精神,有效遏制封建迷信、黄赌毒和等丑恶现象,全面提升农民众的文明素养。深入实施“新家庭计划”,促进生育文明。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进“绿殡葬”工作。 
四、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格局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推进农村生产力优化布局和农民稳定转移就业,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增加财政和社会力量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确保预算内“三农”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对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捐助捐赠的,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所得额中扣除。 
(二)切实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每年用于“三农”领域的新增贷款总量要比上年有明显增加。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要积极探索扩大业务范围,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商业银行要努力创新信贷支农业务和服务方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合理增加信贷的有效投入,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按照“政府扶持、多方参股、合作互助”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可按实际担保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助。对列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的免税名单中的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免征营业税3年。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办法,扩大试点县和试点品种。大力支持农林牧渔业互保。全面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三)着力促进农村生产力和人口布局优化。完善中心城市和市县域总体规划,强化带动功能,加快培育中心镇,促进县城、中心镇成为农村二三产业和农村人口的集聚中心。强化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研发和带动能力,提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水平,增强特块状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各地要结合村镇改造,规划建设一批家庭工业和小型企业功能区,改变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的状况。实施农民创业工程,改善农民创业环境,实施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被征地农民创业按规定享受城镇下岗职工有关优惠政策。花大力气解决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并按规定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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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城乡统一的就业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做到中心城区有市场、主要乡镇有网点、街道社区有窗口,引导有关劳务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当地农民到中心镇就业落户,县级政府要鼓励支持中心镇在规划区内建设一批农民公寓,用于本镇农户以宅基地置换落户。 
(四)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政策,强化劳动执法,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切实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作用。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支付制度和增长机制,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快推进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问题,完善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保护农民工在土地承包、土地征收补偿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五)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发挥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落实集体非农建设留用地政策,鼓励村集体或农户以股份合作方式建设标准厂房、农民工宿舍、农村服务业用房等,发展物业经济,集约开发集体的农业资源,增加集体经营收入。进一步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管理,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切实减轻村级集体负担,任何组织不得向村级组织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严格执行村级组织报刊订阅“限额制”。(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把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放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上,完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健全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扩大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继续加强农
民负担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全面清理核实乡村债务,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 
护理学基础精品课程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 
切实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帮扶,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力争全面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的目标任务。 
(一)着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全面开展低收入农户调查,建立低收入农户档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一户一策一干部”扶贫帮扶机制。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低收入农户的转移就业能力。从2007年起,对欠发达地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行定向招工、签订用工合同1年以上、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经有关部门审核,按规定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对在欠发达乡镇从事来料加工的企业和经纪人,在带动当地农民增收方面取得明显实效的,省财政继续给予以奖代补。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建立村级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支持农户发展特农业和“农家乐”。建立健全扶贫统计监测网络,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充实扶贫工作力量。(二)扎实推进下山脱贫。加大各级财政对下山搬迁的扶持力度,实现全年下山脱贫5万人以上的目标。省里对乌溪江、紧水滩(含石塘)和百丈漈库区内的困难众、重点欠发达乡镇高山远山地区村庄、欠发达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区人口搬迁予以扶持。积极探索以小户
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加快下山脱贫小区建设,对搬迁村庄的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应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下山脱贫小区所需用地指标由各级政府优先安排落实。鼓励下山农户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进行有偿流转。高度重视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认真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在欠发达地区援建一批农村经济发展和村庄整治建设项目,推进10个山海协作工程示范区建设。继续办好现有省级扶贫经济开发区,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内建立扶贫项目协作区。积极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扶持资金要重点用于农民增收项目。从2007年起,党政机关的帮扶工作列入同级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省级国有企业的帮扶工作列入省国资委对企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完善“三农”工作体系,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新农村建设。市县两级党委班子换届后,党委班子中要有1名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集中精力抓好新农村建设。2007年要对县、乡两级新上任的分管领导普遍进行一次以新农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轮训。加强新农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农村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配强班子、改善工作条件。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强化统筹城乡发展的理念和服务“三农”的职能,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88式轻机(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和先锋工程创建活动,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和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实施“领头雁”工程力度,努力培养有带头创业致富能力、有带领众共同致富奉献精神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进一步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结合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扎实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要切实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提高村干部报酬,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干部误工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补助。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14:51:0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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