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设函[2011]210号文

铁建设函[2011]210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集装箱、投资公司: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点》要求,为切实抓好铁路建设“三整治一提高”活动,现将《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实际,组织各建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各级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细化整治方案,深入开展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铁路建设健康、有序、安全发展。
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2011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点》精神,按照铁道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招标投标、质量安全、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三项专项整治及提高监督检查有效性工作(“三整治一提搞”)的总体安排,针对当前铁路建设存在的突出质量安全问题,提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明确质量安全管理重点
树立安全事故可防可控的观念,紧紧抓住既有线、高风险隧道、特殊结构桥梁施工和大型机械设备、火工品管理等安全重点,全面实施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质量管理要以转包违法分包、原材料质量控制、技术交底、施工工艺、偷工减料、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为重点,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标准。
(二)推行质量安全“红线”管理
凡是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的,坚决停工、严肃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赔偿。
质量设5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即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安全设3条红线: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隧道安全步距超标和擅自改变开挖方法的必须停工。
(三)具体整治内容
长泾中学
1.质量安全行为方面。重点整治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终身制落实不到位,对发现的各种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不敢一追到底;质量安全大检查重视程度不够、检查深度不足、问题分类不清、整改不力;参建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上场企业资质、上岗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转包、违法分包,架子队劳务管理模式不规范;施工技术管理不力,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技术交底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粗制滥造,违章违规作业,施工过程偷工减料,工程验收执行标准,内业资料弄虚作假等行为。
现代经济信息2.合理工期方面。重点整治违反科学规律,不考虑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影响,盲目抢工、赶工的问题。建设前期阶段重点整治的具体问题为: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及施工图审核周期不合理,可研报告未审查就开放定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未批复就进行征地拆迁、三点迁改招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未审核就开展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未完成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现行施工;不满足开工条件即组织开工;确定项目施工工期时未考虑各类限制因素的影响,违背保证各专业工程质量所必须的时间指标,特别是违背确保路基沉降、桥梁梁体徐变、钢轨锁定应力释放周期、联调联试的规定时间指标,任意压缩合理施工工期。建设实施过程中重点整治的具体问题:极高风险及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批准、稳定风险未评估就组织施工;变更设计未批复就展开对应工程施工;高寒地区冬季安排施工时为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论证评估;线路开通前,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质量未经受至少1各雨季的检验;站房工程、战后四电工程预留施工时间不足站房工程和站前工程没有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验收等。
3.勘察设计质量方面。重点检查和整治的具体问题:建设标准、工程措施选用是否科学合理;设计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批复的建设范围、功能定位、主要技术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是否严格执行铁道部批复的各项工程设计原则、设计原则、设计方案、主要工程数
量、主要设备数量、主要材料数量、用地及拆迁数量和施组方案及总概算等;初步设计是否达到审批条件(即技术方案稳定、勘探工作完成规定的数量、相关协议已签订等);设计文件是否全面覆盖铁路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漏项,专业是否匹配。接口是否合理,附属工程是否同时设计、设计深度是否一致,排水系统设计是否完善,公路跨铁路桥梁设计是否符合交通流量和荷载实际情况、桥上防护措施是否同时设计,外部环境对高速铁路影响是否考虑齐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设计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机构,派满足现场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施工图交底和专项技术交底制度;变更设计是否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履行了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变更先施工的情况,变更是否及时,费用是否及时到位;施工图设计是否系统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工程风险,是否进行风险专项设计,对设计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是否提出针对性的质量安全事故防控措施和施工指导意见是否开展了施工图审核工作,现场施工施工图是否均为审核后的正式有效图纸;设计文件中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产品或材料,是否存在未经技术鉴定或审批在设计中采用的新材料、新产品。要严厉打击设计中勘察资料、工程数量不真实、不及时、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
4.实体工程质量方面。隧道工程,重点整治超前支护和初期支护、偷工减料、初期支护混
泥土“干喷”、初支背后脱空、二衬厚度不足、超前地质预报措施不当、隧道渗漏水以及防水板、止水带和盲管施工质量低劣等问题。路基工程,重点整治地基处理控制不严格、路基填筑不规范、填料不合格,含水率控制不严,防护结构偷工减料、深路埑施工不执行设计要求、排水系统施作不到位等问题。桥涵施工,重点整治未经变更擅自改变桥涵基础开挖方法、桥梁承台与墩身接合部处理不当、现浇梁钢筋布置和链接不规范、函底标高错误等问题。轨道工程,重点整治无咋轨道混泥土施工偏差大、轨道板生产中试验检测措施不落实、轨道板与填充砂浆“离缝”等问题。站房工程,重点整治地下结构及屋面渗漏、管线综合排布不细致、钢结构焊缝除锈打磨不及时等问题。“四电”工程,重点整治站前战后接口处理不当、设备配件进场检验不合规、预埋件位置精度差、光电缆防护措施不利、接触网施工方法不当等问题。原材料与混泥土工程,重点整治原材料进场验收不严格、混泥土配合比管理不到位、违规使用新材料、新产品等问题。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5.施工安全方面。既有线及临近既有线施工,重点整治施工材料机具摆放不整齐,回收不及时;不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动用地下设备未提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不按照规定设置防护员,安全卡控措施执行不严格;超计划、超范围施工等问题。隧道施工,重点整治仰拱及二衬施工步距超标、擅自改变施工方法;超前
地质预报、围岩监控量测缺乏专项设计,未纳入工序管理;超前 支护大管棚或小导管、超前锚杆不到位;开挖进尺随意加大;初期支护封闭不及时、初支仰拱施做不及时;衬砌台车强度不足;排水不及时,电焊作业和电器防火规定不落实了机械化作业不按投标承诺到位;风险隧道未实行干部跟班作业等问题。桥梁施工及高空作业,重点整治桥梁勘察设计资料、安全方案、技术措施不复查,尤其是深水、深基础桥梁的施工方案和跨铁路既有线、跨高速公路等高墩桥梁施工安全方案未进行重点复核;高墩模板未进行验算;满堂支架施工脚手架和跨线桥施工防护无设计、无验算、无复核,脚手架搭设未按方案要求设置斜撑;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深基坑等安全防护不足;特种作业人员不执证上岗等问题。大型机械设备管理,重点整治起重、运梁、架桥、盾构、铺轨等大型机械设备未进行型式试验,未严格履行大型设备验收程序;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起重设备的防倾覆、防制动失灵、防重要受力杆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不到位,轨道运行作业设备的防倾覆、防溜车、防侵限、防擅自进入既有线措施不到位;操作人员选拔和培训不到位;定期保养、维修制度不落实,设备带病作业等问题。火工品管理,重点专项整治火工品运输、存储、使用各环节管理不到位,未实行专人管理、管用分离;现场爆破施工剩余。乱堆乱弃,未按程序及时入库管理等问题。施工现场驻
地,重点整治驻地用电管理不严,民工私拉乱接施工用电;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职工驻地食堂、宿舍、会议室消防设施配备不足;职工饮食卫生、交通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国际油价负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建设单位为龙头、参建单位为主体,在建设单位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铁道部适时开展检查。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琉璃砂第一阶段(2月中旬起至4月底)为全面排查阶段。各建设单位要全面发动部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针对重点整治的问题,指定具体排查问题分析及整治计划安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组织各参建单位深入开展自查、集中检查和全面排查。4月25日前各建设单位上报排查问题分析及集中整治安排。
第二阶段(4月至9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建设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分析,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对问题严重和隐患突出的现场工点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要重点整治转包和
违法分包,对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尤其对通过不法中介指定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要严查重处,对分包队坚决予以清除。9月25日前上报整治效果和阶段小结。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为分析总结阶段。各建设单位要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从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人员素质、设备配置、技术工艺等方面深查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深入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铁道部成立以卢春房部长为组长,安国栋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计划、建设司,运输局,鉴定,工管、外资中心、监督总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铁道部建设司、监督总站负责具体专项整治工作。各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两不一建”和“六个一”的质量安全问题和管
理漏洞;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分管领导亲自负责,明确各工作部门和人员的分工,责任,制订详细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行标准化就,实行架子队管理。各单位要按照铁道部的统一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行劳务工架子队管理模式。要结合专项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清理“包工队”确保劳务工的权益。要认真落实劳务用工“五同”要求,加强劳务工安全生产技能尤其是汛期施工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务工自我保护意思和安全生产能力,打牢现场施工安全的坚实基础。各参建单位还要从设计方案、工程措施、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关键处所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以对人民、对党、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全面、认真、负责地做好铁路建设质量安全工作,努力提高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xrk
(三)突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各建设单位要统筹兼顾、落实各级责任,把问题排查、纠正整改、强化管理、完善制度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部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四)监理问题库,全面彻底整改问题。各建设单位要着重从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参建人
员素质、技术管理、基础管理、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几大方面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对列入整改计划的问题进行系统分类和统计,专门建立问题库,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整改单位、监督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各项内容,并严格按PDCA循环的要求对所有问题逐个整改销号,实现闭环管理,明确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落实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和程序文件,形成以建设单位监控为主导、设计单位自控为根本、监理单位他控为延伸的保证体系,真正把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现场、落到岗位、落到作业过程,坚决防止“两张皮”现象。做好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加大处罚力度,综合运用通报批评、停工整顿、信用评价扣分、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暂停投标资格、清出铁路建设市场等多种措施,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成本。

本文发布于:2024-09-21 22:22: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25115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施工   整治   质量   问题   管理   建设   专项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