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沟小学章程

熊应堂界沟小学章程
(审议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新沂市合沟镇界沟小学,简称为“界小”;英文表述为Jiegou Primary School of Hegou Town,Xinyi City;住所地址为新沂市合沟镇界沟村;为221400。
第三条  本校由新沂市教育局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第四条  本校面向新沂市合沟镇界沟村范围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9个班级,总体不超过500人。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办学原则,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追求学生、家长、教师最优化的和谐统一,让每一个孩子学会做人、学做真人。
学校发展目标:学校高举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旗帜,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校的方针,努力把学校建设成既有较高的教育教学质量又具一定办学特的现代化农村小学。
第六条  学校以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为校风,以“敬业爱生、求实创新”为教风,以“乐学善思、明辨笃行”为学风。
学校大力开展师生阅读活动,养成阅读习惯。以阅读提升素养,以阅读形成文化,逐步形成办学特。
第七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订制五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朱家尖岛
第三章 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第八条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主任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2.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的聘任可以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也可以采取干部竞聘上岗的方式。经过学校党组织考察,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校长任命(聘任)。
    4.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内部劳动、人事
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与教师订立聘用合同。
    5.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订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设置开发校本课程,确定教学进度,选用教材,组织教学活动,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
配料系统
    6.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上级的拨款、学费返还留成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仪器设备等,合理安排使用。
    7.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解聘或辞退。
    8.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9.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或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审议学校制订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在学校能级范围内讨论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四)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教代会每届任期五年(随校长任期),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学校设置办公室(人事处)、教导处(教育技术装备室)、德育办、教科室、总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其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教师工资、培训、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教导处、德育办具体负责学校教学、教育管理工作;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议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校长、主任等,会议由校长主持。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个别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民主集中,校长决策。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临床营养师

本文发布于:2024-09-24 15:26:1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17tex.com/xueshu/25035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学校   教职工   教育   工作   校长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Copyright ©2019-2024 Comsenz Inc.Powered by © 易纺专利技术学习网 豫ICP备2022007602号 豫公网安备41160202000603 站长QQ:729038198 关于我们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