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公民教育内容体系

论我国公民教育内容体系
冯宇红*
(商丘师范学院教育科学院,河南商丘 476000)
摘要:通过对公民教育的论述,提出我国公民教育内容应把学生独立自主的人格、强学生的公
意识、加强学生公民能力的训练、公民美德的养成作为我国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关键词:
公民教育;人格,公民意识;公民能力;公民美德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需要健全自律的合格公民,以培养合格公民为宗旨的公民教育在中国开展将成为必然。
根据中国的现状,笔者认为,我国公民教育内容包括:公民人格的培育、公民意识的培养、公民能力的训练、公民美德的养成四个方面。
一、公民人格的培育
公民人格是公民对权利与义务的存在统一体的意识自觉,只有当公民自觉意识到自己为社会的价值主体
时,公民才在本质上得以确认。
现代意义上的公民人格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成的,并与此相匹配的人格是独立人格。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有效机制,既呼唤人的个性,又造就着人的个性。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独特的能力来承担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使命,从而摆脱了各种束缚成为个性独立人格的人。同时,在现代政治民主和文化多元的社会生活理想和生活条件下,个人成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价值主体,他或她有权利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生活方式,尽管每个人的理想的实现必须借助于现实的社会条件。中国当代社会正处于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的过程之中。长期的农业社会的自然经济。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种传统意识,使人的发展尚未完全摆脱连结于血缘、地缘纽带中的人与人的依赖个性,独立的人格发展普遍不成熟,人的个体价值的肯定态长期被否定。在教育中这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鲁洁教授指出:“形成人的独立人格,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不能不成为当今中国教育和价值教育的主要任务。”[1]
同时在中国社会自身的转型中存在着人格的“三失”危机。即:传统人格的“失效”,现实人格的“失范”,理想人格的“失落”。[2]所谓传统人格的“失效”是指中国传统人格缺乏独立性向度的依赖性状态,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独立人格的要求;所谓现实人格的“失范”,则是指因社会变革和重组带来的种种道德冲突、价值困惑,而导致普遍性的边际人乃至病态人格的生成状况。从积极方面看,人格“失范”尚有摆脱传统,寻求新的目标,产生与市场经济相符合的新道德等因素,但消极方面看,人格“失范”往往
带来较多的“负人格”效应。所谓理想人格的“失落”,也就是人们失去了原有终极价值追求目标,但新的价值目标又没有建立起来,一切向钱看,从而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本性与资格。
因此,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独立公民,塑造青年一代独立、自由的人格,以便适应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当代中国的公民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努力在公民教育中使学生确立主体、自主意识,而主体意识是人作为主体的能动意识,而自主意识则是独立人格确立的标志;努力培养学生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观念、意识,而这些是独立人格的主要内容。公民教育的主要任务,就是把青年一代培养成合格的现代化公民,使他们成为不但自尊而且自律,不但有自强而且能自立的独立自由的个人,成为既能伸张自己的权利,也能承担责任的独立自由的个体,即具有公民人格的公民。
*作者简介:冯宇红(1967-),女,河南民权人,硕士,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研究[1]鲁洁.
走向世界历史的人——论人的转型与教育[].教育研究,1999,(11). [2]余潇枫.哲学人格[M].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
年,P194---195.
二、公民意识的培养
公民意识是指作为公民所具有的觉悟。公民意识的确立和培养是公民教育的基础和核心,公民意识是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唤起学生的公民意识就是唤起学生的主体性和主人翁意识,唤起人作为主人的公民的意识,公民意识是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形式之一,它是一定国度的公民,关于自身权利、义务和自我意识和自我认同的总称。”
[3]公民意识包括人们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责任和社会基本规范的感知、情绪、信念、
看法、观点和思想以及由此而来的自觉、自律、自我体验和自我把握;还包括人们对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自我价值、自我人格、自我道德的评价,对实现自身应用的权利和义务所采取手段的理解,以及因此产生的对社会体的情感、依恋感和对责任与社会的审美心理的意向。其实质是公民个人在心理层面上对自己国家生活中的法律地位的一种认识和实践状态相统一的行为方式,是公民认识、公民情感、公民意志行为的统一。
公民意识的形成是社会现代化尤其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精神基础。政治现代化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个人自由和政治权利(重要是选举权、政治参与能力)的扩张。我国公民在公民意识方面可谓“先天不足”,这对我国的政治现代化进程,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十分不利。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公民意识形成和培养的关键时期,因此加强和改进我国学校公民意识的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我国的公民意识的培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主意识即人们对民主制度、民主活动、民主权利的理解、认识、观点、态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平等观、责任感的总称。而民主是什么呢?杜威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即“民主并不只是一种政府组织形式,而更是一种一起生活的方式”。如果把民主看作一种社会生活方式,那么来自许多不同团体、背景和具有不同才能的人相互作用的方式,有助于形成一个或多或少比较民主的社会。怀特女土认为:“如果公民具备了适当的民主素质。那么,不管什么特殊的民主制度,只要相称,政治中的事情就会变好。”[4]民主意识是一种进步的政治意识,即人们对政治制度的自觉性、进步性的认识。
民主的社会不是要消除个性的差别,不是要使人人都完全一样,而是要最佳地划定个体的自由度和公共生活范围,制定合理的调解规则,从而使每个“自我”都能发挥他们的个性的创造力,同时又利于社会共同生活。根据中国的传统思想和现实情况,笔者认为当代中国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的重点就应该是;认识民主的实质,了解民主社会的特点,提高自身政治参与能力,培养民主的态度并学会过民主生活等。
(二)自由、平等意识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类不断寻求解放,争取自由的历史。自由是人的基本特质,其在本质上和人的规定是一致的。人的历程就是逐渐走向自由或不断获得自由的过程。自由是人的起点,但个体的自由不是任性,而是一种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不伤及做人的基本准则、不危害社会行为规则的自由,个体的自由是一种包含着宽容的自由,是就尊重他人正当自由权利、维护共同发利益的自由。“关于自由,应该记住的重要问题是,自由指一种心理态度,而不是行动不受外部约束,但是,
如果在探索、实验和应用中行动上没有了灵活性,这种民理素质是不可能发展的。”[5]故此在公民教育中培养学生的自由意识,并不是让学生为所欲为,而是培养学生对自由本质的理解和态度。使学生从传统的家庭、血缘、地缘的束缚关系中解脱出来,并明确个体的自由都是在他人自由并行的前提下,每个人实现自由的条件是不应以牺牲他人的自由为代价。同时在自由意识其间也蕴含着平等意识。
人生而平等,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的理念,是人类从“奴隶”、“臣民”逐渐走向自由民、公民的一个前提。所以培养学生追求平等,从而实现真正的平等是公民教育的目标之一。自由与平等、民主是一体而不可分的,自由以平等为前提,而平等意识和自由意识是民主意识的基础和核心。一个自由的人,必是一个完整的人,一个有主体性、有个性的、具有类本质的人。但自由的人,是以平等意识为基础的,不是任性、高傲的人,而是自我立法、自我规范、自我服从的真实的主体。公民教育
[3]姜涌.中国的“公民教育”问题思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1(4). [4]帕特丽夏·怀特,朱红文译.公民品
德与公共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 年.P1-2. [5]约翰杜威,王承绪译.民主主义与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
社,1990 年.P321.
中平等意识的体现之一就是在师生关系上。师生关系要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师
生之间才能实现真正的沟通、对话、理解。
(三)法治意识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首先要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增强
主人翁的责任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公民社会中,法权高于一切,政治的权威、经济的权威、人
格权威等都置于法权之下。以尊重和保护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为前提的法治原则是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原则。法治所强调的是公民主权。个人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与尊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甚至国家也必须服从
法律、依法办事。而现行的教育中,只强调“法制”教育而缺乏“法治”教育,因为“法制”一词,突
出和强调把学生当成对象或“客体”的纪律、规范、责任和义务的教育,强调的只是作为一个被动的遵上位机软件
守纪律、法规等的客体,而严重忽视了学生作为公民主体的民主、自由和权利。而“法治”突出提学生
作为公民主体的价值,它要求学生以公民主体的身份去理解、感悟、内化国家的法律、法规,从而形成
公民的法治意识。所以公民教育要加强是法治意识的培养,而不仅仅是法律、法规条款的灌输。为此,
学校在开展公民教育时要理论联系实际,要让学生深入到社会去感悟,比如在学校可以开展模拟法庭课,对法律和道德问题展开讨论;还可以参加社区的法庭的庭审,从而树立他们的法治意识。
集里中学(四)权利与义务意识权利和义务是每个公民必备的,无权利的思想便丧失了自由公民的资格。“权利意识是指特定的社会成员对自我利益和自由的认知、主张和要求,以及对他人认知、主张和要
求利益和自由的社会评价。”[6]公民权利意识是作为社会主体应有的意识,只有那些最大限度地引导、扈莹悦
启发和满足这种权利意识的社会,才是一个合理的现代社会。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不仅有利于公民主
体意识的增强,维护人的尊严,追求个人自由和个性解放,而且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
埃舍尔的矛盾空间
责任感,从而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生活,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而权利与义务是相依相存的,无权利的义务和无义务的权利,都是不完全的,权利源于义务,是义务换来的。非尽义务就不能
拥有权利,无义务的权利是不存在的。公民教育就是要大力培育人的权利主体意识及其捍卫自身权利
的行动能力,以及勇于承担义务、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其指导思想就是公民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有机
统一,因为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公民权利、义务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学会过负责任的生活。
(五)爱国主义与民族意识爱国主义是世界各国不同国体和政体中,都大力提倡的一种公民意识。
爱国是建立在了解祖国的基础上,包括了解祖国的历史、文化、民族、地理、政治和经济以及祖国在世
界上的地位和作用,通过爱国教育培养受教育者的爱国主义情感,并具有国家观念和民族精神。公民教
育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忠诚祖国。具备本民族精神的公民。
三、公民能力的训练
它包括公民知识、公民行为、公民技能。
(一)公民知识即作为公民应该具备的政治、经济、法律以及社会生活交往方面的基本知识,这
些知识是形成公民意识、养成公民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基础。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受教育者不仅
要有公民的一般就具有的心情和意识,还要弄清其所以然,要从一定的高度把握公民与国家、个人与
社会的关系,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这样才能形成独立的辨别能力,而不会盲从。通过给学生讲授
有关国家和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法律、社会等方面的知识。帮助学生了解当今的社会,
认识自己作为爱国的、认真负责的和守法的公民意识及公民义务,协助学生适应社会变迁中的人际关系,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掌握一个合格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增强其公民的意识,如纳税意识,环保意识等等。
(二)公民行为即公民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公民教育不仅是解决思想意识和情感问题,
而且还要落实到行动上,只有通过行为才能体现出公民的性质,公民的行为习惯是公民意识的外在表现,是衡量公民性质和水平的标志。通过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使每一个公民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因为
公民教育就注重养成教育,要强调最基本的文明行为的培养,尤其重视对学生自尊感的养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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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P45.
而形成上些好的习惯如过民主生活的习惯,讲究公共卫生的习惯等等。
(三)公民技能它包括认识能力、分析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参加
社会活动和关心社会的能力等。态度、知识制约着行为的动机、目的、性质,而技能则直接影响着行为
的结果和效益。公民技能主要是指公民对多文化的理解,包括多样性洞察力和国际展望力;调解技能和
谈判技能;理解并实践诚实正直等品质;理解并尊重与自己不同意见者;欣赏多样性;对自己的行为高
度负责的能力。首先,公民要学会生存。经济上的独立是个人其他一切独立的根源,因此公民应该掌握
摆脱生存压力的手段。其次,要学会民主的生活方式,学会做一个现代人,主要是学会关心、尊重、宽容。再次,要懂得学习,尤其要学会批判性思维的技能,并养成习惯。最后,要了解民主的机制、程序,养成与社会公共生活的习惯。
四、公民美德的养成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经过几千年的风雨洗礼,积淀了许多传统美德,如“贫贱不能移,富
贵不能淫,威武不屈”的浩然正气;“天行健,君子应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谦虚、诚信、敬业乐、
尊老、助人为乐等传统美德。这些美德都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除以上基本美德以外,笔者认为
在中国现代社会对公民还应加强以下几下方面的教育:
(一)自律即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现代社会是崇尚个体独立自主的社会,但公民在独立行使自
己的权利、自由的同时要自律,自律也包括对民主法制的尊重,因为它是民主意识的体现,服从法律
也就是服从自我。
(二)宽容“守法与宽容是公民为了维护平等的基本自由权利及平等的自由权和所构成的公正社
王虹虹会秩序,在行为、心理两个层面所应具有的基本美德。”[7]宽容是基本的平等和自由精神面表现出的对
不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爱好、情趣等的容忍、尊重,以及在这些雅量与胸怀中所深藏着的平等包
容精神。对于个人而言,宽容精神主要表现为平等精神,表现为对他人平等自由权利的尊重,表现为
对他人不同思想与行为的理性理解,集中到一点就是对“异”的尊重。对别人的宽容,不是因为他们
有崇高的情感,明辨是非的能力,而仅仅是因为他们也是一个人,不着与自己同样的自由权利,包括
选择、信仰、判断是非和如何生存的权利。
(三)诚信从历史来看,这不是一个新的美德要求,自古以来“诚实”与“守信”一直是中国公
认的道德信条。任何人都不愿意与不诚实和不守信的人交往,更谈不上合作。诚信是人与人之间建立
正常关系的基础,也是作为个体的人能否作为一种积极的力量融入社会,取得他人信任的基础。笔者
再提“诚实守信”作为公民教育的之一,主要是由于中国自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人们对
经济的追求日益强烈,在经济法规建设还没有健全的背景下,种种违法、缺德行为大量滋生,特别是
欺骗行为到了惊人的地步。呼唤诚实与守信是现代社会的迫切要求。诚实是对他人人格的信任,是平
等待人、人人之间建立信任的基础。守信是对自己的承诺的践行,也是约定、协议能否转换成行为实
践的重要开端。市场经济呼唤诚信并需要其作为市场经济伦理的基础,也是公民参与现代社会生活所
具有的基本美德之一。每一个公民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中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才能适应社会的现
代化建设。公民教育要和社会家庭很好的结合,培养公民诚信的美德。
(四)责任感责任感与负责的态度是公民行事能否成功的基础性条件,它能催生出智慧和能力,
能促使人去做好事情,并因工作成功而感受到一种尽职尽责和胜任的欢愉和满足,也正是这种负责行
事的过程,提升了人的社会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的自由空间越来越大,公民比以前更有权利
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但自由就意味着负责,就意味着承担责任。常有一种误解,把“负责”只看作
是对成人、职业人员的道德,因而,“负责”似乎与儿童、青少年无关,与家庭、公众活动领域无关。
事实并非如此,负责是以每一个人在人生各阶段承担的多重角的共通性的道德要求。故此从小对学
生进行责任心和责任感的教育是必要的。因为人除了对社会、集体、家庭负责外,还要对自己的选择
及行为负责,只有能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的,才是具有独立个性的人。
公民美德的培育内容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还有许多方面的品德应该加强如:正义感、公正的态[7]高兆明.制度的公正论——变革时期道德失范研究[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年.P327.
度、理性能力等等。
参考文献:
[1]鲁洁.走向世界历史的人-----论人的转型与教育[].教育研究,1999,(11). [2]余潇枫.哲学人格[M].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 年,P194---195. [3]姜涌.中国的“公民教育”问题思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2001(4). [4]帕特丽夏·怀特,朱红文译.公民品德与公共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 年.P1-2. [5]约翰杜威,王承绪译.民主主义与教育[M].教育科学出版社,1990 年.P321. [6]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公民权利发展研究[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P45. [7]高兆明.制度的公正论-----变革时期道德失范研究[M].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 年.P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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